r> 称季姬明鲁未嫁女也若是夫人不当与子
遇又明年归于明此时子请娶之若言鲁之
处女不当与诸侯会则文姜哀姜淫u至甚 刘
氏曰若实来宁何故再书其归乎杞伯姬来何以
不书归乎 吴氏曰子请娶季姬僖公许之至
是始归也
季姬卒
春秋僖公十有六年夏四月丙申季姬卒
胡传内女嫁于诸侯则尊同尊同则记其卒记其卒
则必记其葬然而有不记者此笔削之旨非可以例
求者也宋伯姬在家为淑女既嫁为贤妇死于义而
不回此行之超绝卓异者既书其葬又载其谥僖公
钟爱季姬使自择配季姬不能自克以礼恃爱而行
虽书其卒因夺其葬所以谨夫妇之道正人伦之统
明王教之始也以此防民犹有嫁殇立庙举朝素衣
亲临祖载如魏明帝之厚其女者
大
全
汪氏曰内女为诸侯夫人者七惟纪伯姬宋共
姬书卒葬杞叔姬以出不书葬郯伯姬齐子叔姬
亦出并不书卒杞伯姬归杞四十余年不书卒葬
疑必有故季姬违礼故卒而不葬纪叔姬非夫
人以贤而卒葬之
姜氏会齐侯
春秋僖公十有七年夏灭项秋夫人姜氏会齐侯于
卞九月公至自会
左传师灭项淮之会公有诸侯之事未归而取项齐
人以为讨而止公秋声姜以公故会齐侯于卞九月
公至书曰至自会犹有诸侯之事焉且讳之也
大
全
张氏曰人臣灭项而止僖公刑已颇矣又远会
妇人于鲁地此管仲既亡桓公志荒之政也 临
川吴氏曰此盖会淮之后诸侯各归其国齐独止
公将执之以归夫人齐女也闻公见止要齐侯于
路而会之非齐侯已归而再出会姜氏也妇人无
外事鲁之诸夫人声姜颇为贤妇诗人以令妻颂
之而犹有此失盖稔于见闻之非盲于礼义之正
是以好成人之美者惜焉 高氏曰论其情则可
矣而礼则不可也小白入鲁地而会声姜能无嫌
乎
公逆妇姜
春秋文公四年夏逆妇姜于齐
左传卿不行非礼也君子是以知出姜之不允于鲁
也曰贵聘而贱逆之君而卑之立而废之弃信而坏
其主在国必乱在家必亡不允宜哉诗曰畏天之威
于时保之敬主之谓也
公羊传其谓之逆妇姜于齐何略之也高子曰娶乎
大夫者略之也
谷梁传其曰妇姜为其礼成乎齐也其逆者谁也亲
逆而称妇或者公与何其速妇之也曰公也其不言
公何也非成礼于齐也曰妇有姑之辞也其不言氏
何也贬之也何为贬之也夫人与有贬也
胡传逆皆称女以未成妇而女者在父母家之所称
也往逆而称妇入国不书至何哉此春秋诛意之效
也V制未终思念娶事是不志哀而居约矣方逆也
而已成为妇未至也而如在国中原其意而诛之也
不称夫人姜氏者亦与有贬焉妇人不专行何以与
有贬父母与有罪也文公不知敬其伉俪违礼而行
使国乱子s齐人不能微知着冒礼而往使其女
不允于鲁皆失于不正其始之过也夫妇之际人伦
之首礼不可不谨也故交贬之以为后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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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币在丧中与丧婚同也称妇姜已成妇也不
称夫人不可为小君奉宗庙也不书逆者虽卿亦
失其职也 刘氏曰夫妇之际人伦之首文公暗
弱惰慢不能率礼而行以谓苟若而可何礼之守
故夫人不安其位终卒至于祸又非独文公之罪
虽夫人预有罪矣夫人不能早避丧娶之辱冒大
礼以往国人皆贱之遂无所据依以危其身而亡
其子由本不正故也殆而呼天不亦晚乎文公之
不能保其后嗣者由无以刑其妻夫人之不能安
其位由无以谨于礼也 张氏曰圣人严吉凶之
辨盖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正以有父子之亲而
三年之丧哀戚之至也国君为风教之首而纳币
于丧中春秋变逆女为逆妇姜不成其夫人之礼
以见人伦之本已失何以正是国人为后嗣之基
乎 赵氏曰公自逆常事不书以成礼于齐所以
变文云逆妇以讥之
子叔姬来
春秋宣公五年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子叔姬冬齐高
固及子叔姬来
左传齐高固来逆女自为也故书曰逆叔姬卿自逆
也冬来反马也
公羊传何言乎高固之来言叔姬之来而不言高固
之来则不可子公羊子曰其诸为其双双而俱至者
欤
谷梁传诸侯之嫁女于大夫主大夫以与之来者接
内也不正其接内故不与夫妇之称也及者及吾子
叔姬也为使来者不使得归之意也
胡传左氏曰反马也礼嫁女留其送马不敢自安及
庙见成妇遣使反马则高固亲来非礼也又礼女子
有行远父母者岁一归宁今见逆逾时未易岁也而
叔姬亟来亦非礼也故书及书来以着齐罪也大夫
适他国必有君命与公事否则礼法之所禁而可犯
乎惠公许其臣越礼恣行而莫遏高固委其君逾境
自如而不忌则人欲已肆矣凡婚姻常事不书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