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愈岂能合族乎 严陵方氏曰于父母之党犹
 且睦之况父母乎故可谓孝矣
  又
子云因其酒肉聚其宗族以教民睦也



祭礼之末序昭穆相献酬此以和穆之道教民
 也


因其酒肉者因祭祀之酒肉也聚其宗族者
 谓群昭群穆咸在也聚其宗族则交相亲矣故曰
 教民睦也
周礼
  天官
大宰之职以九两系邦国之民五曰宗以族得民



李氏曰大宗者其先祖之负荷族人之纪纲乎
 大传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
 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
 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
 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别子谓公子若始
 来及其在此国者后世以为祖也别子之适子适
 孙世世继别子为大宗百世不迁之族人五世外
 者皆为之齐衰三月母妻亦然故大宗有族食族
 燕之礼所以收族也夫五服者人道之大治也然
 而上尽于高祖则远者忘之矣旁尽于三从则疏
 者忘之矣故立大宗以承其祖族人五世外皆合
 之宗子之家序以昭穆则是始祖常祀而同姓常
 亲也始祖常祀非孝乎同姓常亲非睦乎重宗者
 尊祖之义也 薛氏曰百夫无长不散则乱一族
 无宗不离则疏先王因族以立宗敬宗以尊祖故
 吉凶有以相及有无得以相通尊卑有分而不乱
 亲疏有别而不二贵贱有繁而不间然后一宗如
 出一族一族如出一家一家如出一人此所以得
 乎民也 郑锷曰大宗则收族故族于丧则必服
 而冠娶妻者必告其所收者广虽无服之亲亦系
 属而不散故以族可以得民 吕氏曰古者建国
 立宗其事相须春秋之末晋执蛮子以楚楚司
 马制邑立宗焉以诱其遗民而尽俘以归当典刑
 废坏垂尽之时暂为诈伪之计犹必立宗前此可
 知左传翼九宗五正逆晋侯欲理会封建其次便
 当巨室盖巨室大宗系国家轻重更相维持以固
 结人心如晋九宗五正不独是制度武王分殷之
 余民怀姓九宗于晋至春秋见故家犹在孟子曰
 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盖有千乘之国有百乘
 之家所以互相维持相视如一体
  春官
大宗伯以饮食之礼亲宗族兄弟


亲者使之相亲人君有食宗族饮酒之礼所以
 亲之也文王世子曰族食世降一等大传曰系之
 以姓而弗别缀之以食而弗殊百世而昏姻不通
 者周道然也

释曰言使之相亲者止与族人行
 饮食即是相亲也云人君有食宗族饮酒之礼所
 以亲之也者谓人君与族人行食礼并饮酒之礼
 故并言之文王世子曰族食世降一等者郑彼注
 云亲者稠疏者稀假令亲兄弟岁四度从父昆弟
 岁三度从祖昆弟岁二度族昆弟岁一度是其一
 世降一等云大传曰系之以姓而弗别者子孙虽
 有氏族不同皆系之以正姓若鲁姓姬子孙氏曰
 仲孙叔孙季孙之属氏族虽异同是姓姬故云系
 之以姓而不别也云缀之以食而弗殊者谓继别
 为大宗者与族人行食礼相连缀序以昭穆而不
 可殊异也云百世而昏姻不通者以系之以正姓
 虽氏族异昏姻不得通行也云周道然也者对殷
 道则不然以其殷道氏族异则得昏姻也引之者
 证此经以饮食相亲之事郑注引文王世子据人
 君法引大传据大夫士法则万民亦有此饮食之
 礼也
  又
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疏其正室皆谓之门子
掌其政令


三族谓父子孙人属之正名丧服小记曰亲亲
 以三为五以五为九正室适子也将代父当门者
 也政令谓役守之事

释曰此三族谓父子孙一
 本而言推此而往其中则兼九族矣云辨亲疏者
 据己上至高祖下至元孙旁至缌麻重服者则亲
 轻服者则疏也云正室皆谓之门子者还据九族
 之内但是适子正体主皆是正室亦谓之门子
 释曰云三族谓父子孙者此据己上亲父下亲孙
 是父子孙此即亲亲以三是也云以三为五者谓
 此父子孙之三以父亲祖以子亲孙则五也云以
 五为九者谓以祖亲曾高以孙亲曾元即是以五
 为九也若然不言以五为七乃云以五为九者齐
 衰三月章云为曾祖郑注云服之数尽于五则高
 祖宜缌麻曾祖宜小功也据祖期则曾祖宜大功
 高祖宜小功也高祖曾祖皆有小功之差则曾孙
 元孙为之服同也重其衰麻尊尊也减其日月恩
 杀也以此而言曾祖高祖服同齐衰三月则为曾
 孙元孙服同缌麻三月以尊卑服同故经云以五
 为九不须言以五为七也云政令役守之事者案
 诸子职云掌国子之y若有甲兵之事致于天子
 惟所用之是其役事案宗伯职云掌士庶子又有
 八次八舍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