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也。是虽遭水旱,而民不被其害,国不忧其危也。自秦汉以降则不然,凡有灾变怪异,皆由时君世主不能用贤退不肖。灾异既作,又不能恐惧修省,坐视赤子,不能相保,乃妄欲比尧、汤水旱,以灾异归于时数,是欺天欺民之甚也。夫地者至大、至厚、至静,不可动摇之物也。古今固亦有震动之时,随其所震大小远近,必有灾患应之。然未常闻数路皆震,且未有一日或十数震者也。震又不一日而止,有至今踰半年尚震而未止者也。是岂不为大灾变耶 此陛下正当究穷致震之由,推至诚,行至德,思所以厌塞其变,以谢天地之谴告焉。奸人谋身害国,若陛下万一惑其所说,以灾变归于时数,而圣怀坦然,不以灾变为惧, 有所司之不职者不加择,政事之不平者不加治,万民穷困失所者不加恤,则阴阳之气何由而和,天地之变何由而息也 惟陛下深赐裁察。」
三月二十一日,富弼又言:「今天地变动,人情不安,时运艰厄如此。譬如常人,身有小变动,尚以占其祸

灾,况于三才皆不顺理,此岂小变 陛下当以至诚恻怛应之。地道宜静,至于动则非其常,应之亦宜以静而已。」文彦博亦曰:「唯静可以应此。」上曰:「惟先格王,正厥事。天地之变,唯正厥事,乃所以应天地。」
【宋会要】
绍圣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通考》丙寅。太原府地震,不及刻止。
二年十月二十九日,河南府地震。十一月三十日又震。
是岁,苏州自夏迄秋地震七。
三年三月八日《通考》戊戌。夜,剑南东川地震。九月二十三日,《通考》己酉。滁州、沂州地震。
四年六月二十七日,《通考》己酉。太原府地震,有声。
大观元年冬十月,苏州地震。
崇宁元年正月二十一日,河东路转运司言:「太原府、潞、晋等州、岢岚等军地震。」诏官给钱(痊)[瘗]奠,优恤死伤之家,及遣本路走马承受公事就(进)[近]祠台骀庙致祭设醮。
政和七年七月六日,诏:「熙河、环庆、泾原近因地震旬日,管下城寨关堡、城壁、楼橹、官私庐舍并皆摧塌,居民覆压死伤甚众,恐有夷人犯顺窃发之兆。兼虑城壁不备,乘间入寇,理须急备筑。可因地震,遣使前去抚恤军民,因往检察。」
【宋会要】

高宗绍兴六年六月九日夜,地震。十一日,诏:「内外卿士极言朝廷阙失。凡州郡守长近民之官,宜为朕惠养凋瘵,安辑流亡,察冤系,禁苛扰,毋倚法以削,毋纵吏为奸,各祗乃事,以副朕寅畏天地、侧身消变之意。」上谕宰臣赵鼎曰:「上天谴告,朕极忧恐。」鼎曰:「皆臣等辅佐无状。向缘地震,吕颐浩尝罢政。」上曰:「颐浩之罪为非,卿等但与朕协力修政事,用荅天谴。」上又曰:「考前世故事,当避殿灭膳。今只所御则一殿,而常膳至薄,若更减损,亦无害。」鼎曰:「此皆文具也。应天消变之道,专修人事,庶几可召和气。但即今费用浩大,科敛亦益烦,此伤和气之大者也。臣等日夜不胜惴恐,而才力绵薄,终恐上负委使。」于是降诏。继进士朱昉上书谓咎由失信,上嘉之,与免解赐帛。
【宋会要】
高宗绍兴三十二年孝宗已即位,未改元。七月十三日夜,临安府地震,自东北而来。
【宋会要】
亦自得。」上曰:「可令监司帅臣更精加臧否,保明闻奏。已差下人,候阙到赴都堂审察。」 淳熙三年七月二十四日,上曰:「近日漳、汀二州地震特甚,不可不虑。不知二州守臣如何 」宰臣王淮等奏:「漳州黄启宗人多称之,而汀州赵师 《中兴会要》。
瑞异 宋会要辑稿 瑞异三 地 坼

地坼
【宋会要】

熙宁五年十月三日,知华州吕大防言:「九月丙寅,少华山前阜头谷岭摧陷,其下平地东西五里、南北十里溃散坼裂,涌起堆阜各高数丈,长若堤岸,至陷居民六社凡数百户,林木、庐舍亦无存者。问之邻近家并山之民,言比年以来,谷上常有云气,每遇风雨,即隐隐有声。是夜初昏,略无风雨,忽于山上云雾起,有声渐大,地遂震动。不及食顷,即有此变。已检录存恤死伤人户。」诏遣尚书兵部郎中、判太常寺王瓘乘驿致祭,仍建道场,并赐陷没之家钱有差。其不能葬埋者,官为葬祭之。
【宋会要】
元丰八年哲宗已即位,未改元。正月二十九日、二月
十日,《通考》云甲戌。宾州岭方县地陷。
瑞异 宋会要辑稿 瑞异三 地生毛

地生毛
【宋会要】

绍熙四年十一月十日,地生毛。《中兴会要》。
瑞异 宋会要辑稿 瑞异三 蝗 灾

蝗灾

《宋史 五行志》:天禧元年二月,开封府、京东西、河北、河东、陕西、两浙、荆湖百三十州军蝗蝻复生,多去岁蛰者。和州蝗生卵如稻粒而细。《会要》:天禧元年五月二十日,开封府等路并言二月后蝗蝻食苗。诏遣使臣与本县官吏焚捕,每五州命内侍一人提举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