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禧元年六月,江淮大风,多吹蝗入江海,或抱草木僵死。《会要》:天禧元年八月七日,诏曰:「朕奉若天心,精求治本,冀召和平之气,以臻富庶之期。而去岁以来,迨兹秋序,灾沴继作,虫螟荐生。眷惟郡国之间,颇为稼穑之害。言念黎庶,惕然疚怀,寝食靡遑,旰宵若厉。分遣使传,按巡方州。复思南亩之间,适届西成之候,恐损民力,有害农功。焦劳于兹,轸恤无已。岂非朝廷之政有所未周,司牧之方有所未尽 载念在予之训,式申诞告之文。其先遣使臣并侍令赴阙。所在百姓,委长吏倍加安按安按:疑当作「安抚」。,无令辄有搔扰。」
天禧二年四月,江阴军蝻虫生。
仁宗天圣五年七月丙午,邢、洺州蝗。《会要》:天圣五年七月十六日,赵州言:「蝗自邢州南纔二顷余,不食苗。」帝谓辅臣曰:「但虑州郡所奏不实尔,其遣官按视之,速捕瘗以闻。」
天圣五年十一月丁酉朔,京兆府旱蝗。
六年五月乙卯,河北、京东蝗。
景佑元年六月,开封府、淄州蝗。诸路募民掘蝗种万余石。
【宋史 五行志】

宝元二年六月癸酉,曹、濮、单三州蝗。
四年,淮南旱蝗。是岁,京师飞蝗蔽天。《会要》:康定元年十二月十二日,诏:「天下诸县凡掘飞蝗遗子一升者,官为给米豆三斗。」庆历四年六月二十四日,帝谓辅臣曰:「方岁旱,而飞蝗滋甚,百姓何罪,而罹此!朕默祷上帝,愿归咎于眇躬。」章得象对曰:「臣不能辅理宣化,以致灾孽于民,而贻陛下忧。今圣言及此,必有以上通天意之应。」
皇佑五年,建康府蝗。《续宋会要》:皇佑五年十一月四日,赦:「应诸路昨经蝗蝻、水旱为灾,并等第体量减放税数。」治平四年四月十四日,京东西、陕府西陕府西:疑为「陕西」之误。、河北等路安抚转运司奏:「乞赈济灾伤州军。」诏从其请。因谕其有蝻虫生长打扑未尽去处,亦仰躬亲提举,早令去除尽静。如人户披诉夏税灾伤,便仰差官体量减放,更不检覆。
神宗熙宁元年,秀州蝗。
五年,河北大蝗。
六年四月,河北诸路蝗。是岁,江宁府飞蝗自江北来。《续宋会要》:熙宁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上批:「闻河北诸郡有蝗蝻,可令监司督官吏扑灭。」七年四月三日,诏:「开封府界提点司督责诸县捕蝗,得雨实时以闻。」六日雨。
熙宁七年夏,开封府界及河北路蝗。七月,咸平縣 鵒食蝗。《续宋会要》:熙宁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上批:「闻河北两路有蝗害稼,而所在多以未至滋盛,不即加剪扑。可指挥转运、提点刑狱、安抚司严责当职官并力剪扑,具次第以闻。」
熙宁八年八月,淮西蝗,陈、颍州蔽野。《续宋会要》:熙宁八年八月三日,诏:「有蝗蝻处,委县令佐亲部〔人〕夫打扑。如地里广阔,分差通判职官监司提举。仍募人得蝻五升或蝗一斗给细色谷一升;蝗种一升,给 色谷二升。给价钱者依中等实直。仍委官视烧瘗,监司差官覆按以闻。即因穿掘打捕,损苗种者,除其税,仍计价官给地主钱谷,毋过一顷。」六日,上批:「闻陈、颍州蝗蝻所在蔽野,初无官司督捕,致重复孳生。自飞蝗已降,大小凡十余等,虽自此渐得雨泽,麦种亦未敢下。盖惧苗出即为所食,根亦随坏。若至秋深,播种失时,则来岁夏田又无望矣。公私之间,实非细故。其令京西北路监司、提举司严督官吏速去除之,仍具析不督捕因依以闻。」
熙宁九年夏,开封府畿、京东、河北、陕西蝗。《续宋

会要》:熙宁九年五月四日,诏司农寺:「访闻诸路州军蝻虫率皆生长,除开封府界严紧打捕尽静外,令逐路转运、提刑、提举仓司紧行督促当职官监辖打扑尽静,仍仰转运司依条覆视讫以闻。」二十一日,荆湖南路提点刑狱司言:「本路州军有地生黑虫,各化蛾飞去。」七月六日,诏:「访闻自关以西,今秋苗稼颇有顺成之望。但日近忽有蝗蝻 虫生,为害极甚。可令永兴军等路转运、提刑等司分往州军,督促当职官吏打扑尽静以闻。」元丰二年二月二十一日,诏:「诸路方春阙雨,虑生蝗蝻害田。其令河北、陕西、京东西等路监司常戒州县扑灭,毋致孳生。」三年四月十七日,诏:「西北诸路久旱,虑蝻虫渐生。其令转运司督州县扑灭,毋致孳长。」
元丰四年六月,河北蝗。秋,开封府界蝗。《续宋会要》:元丰四年六月三日,诏:「河北诸郡蝗蝻渐炽,可专委东路提举官李宜之督捕。」二十七日,诏提举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杨景略、提举开封府界常平等事王得臣分诣诸县提举捕蝗。
元丰五年夏,又蝗。《会要》:元丰五年四月三日,诏开封府界提点司速捕绝蝗虫,毋令害苗稼。
元丰六年夏,又蝗。五月,沂州蝗。《续宋会要》:元丰六年七月十日,诏:「闻开封府界诸县蝻虫猥多,今田稼既成,恐害丰稔。宜令提点刑狱范峋亲督人夫速剪除之。」
哲宗元符元年八月,高邮军蝗,抱草死。《续宋会要》:元符元年十一月四日,户部z央G「有蝗处地主报本耆,若在官荒田或山野滩岸之类者,地邻报本耆,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