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勇,五路义勇、保甲教习之法,事体略同,给钱粮亦不相远。今上番教既立一法,五路不得独异于府界。欲乞五路义勇并排为保甲,所贵民兵法出于一。」枢密院言:「熙河五路义勇、保甲之法,主户第四等以上,每三丁选一丁为义勇。诸县每百人为都,五都为一指挥,不及五都亦为一指挥,不及百人附别都,即一县总不及百人即:原无;总:原作「级」。并据《长编》卷三一一补、改。,亦为一都。每都有都头、副都头、十将、将、虞候、承局、押官各一人,四都立副指挥使一人,五都立正指挥使一人。主户两丁选一丁为保甲,以村五家相近者为一

小保,有小保长;五小保为一大保,有大保长;十大保为一都保。保外别立都、副保正各一人都副:原倒,据《长编》卷三一一乙。。及三小保以上三:原作「二」,据《长编》卷三一一改。,亦立大保长一人;五大保以上,亦立都保正一人。不及者就近附别保。隔绝不可附者,二小保亦置大保长一人,四大保亦置〔都〕保正一人大:原无,据《长编》卷三一一补。。」诏:「五路义勇宜悉改为保甲。尔后丁口增减口:原作「日」,据《长编》卷三一一改。,并依见行保甲法。河北、河东第四等、陕西第五等以上,每户及五丁以上者取两丁每:原无,据《长编》卷三一一补。。令兵部具画一以闻。其旧管人员、节级,即改为正、长。」
二十八日,提举开封府界教阅保甲大保长所言:「管城县民魏定诉两目失明,惟有弟存一丁,祖母年八十一,今存选在集教场阅教,乞赐依条放免。本所按魏存选充保长,习学弓马,请官中钱米不少,武艺稍成,今魏定乞放免。」诏本所问魏存,如愿且在场学习武艺,即听。
四月六日,上御延和殿观阅试保甲。
五月十二日,诏保州守上皇坟园户,与免义勇、保甲,止令附保。
七月六日,提举河北路义勇保甲兼提点刑狱狄谘言:「怀、卫、澶、恩、冀、相、洺、邢、瀛、赵州,并北京教场所教义勇、节级、保甲、大保长等武艺,先奏乞于八九月引见,今至磁州教场按试,已皆应法。」诏先引呈澶、泽州集教场,其余州别听指挥。澶州八月中旬起发,令狄谘、刘定部领;泽州九月上旬起发,令王崇拯部领赴阙。其义勇、保甲自离场日,人日给食钱百。
九月十九日,帝御崇政殿,召执政,赐坐,阅试澶州集

教大保长并押教使臣等四百八十三人毕。三人补三班借职,三十三人补三班差使、借差,余赐银绢钱有差。东上合门使、荣州刺史狄谘迁四方馆使,朝散郎刘定迁集贤校理,监教使臣等转官,或减磨勘。
二十七日,诏权发遣提点河东路刑狱兼提举义勇保甲、集贤校理黄廉转一官,以引见泽州保甲推恩也。
十二月四日,诏三路保甲,每都保旗上并建州府县名,所载禽兽等物,可依先降指挥次序图识识:原作「谶」,据《长编》卷三二一改。,令提举保甲司制造。
十二日,鄜延路经略司言:「准朝旨,简未尝出界人兵,尽以与王中正,其诸城堡守御顿阙,若有警急,须发义勇、保甲守城。虑逐州县役使、放散、歇泊,临时有误勾集,欲乞令官司不得差顾占使占:原作「召」,据《长编》卷三二一改。,违者以乏军兴论。」从之。
元丰五年正月十七日,诏:「陕西集教场出等义勇、保甲,昨按阅官误以马步射弓相须拍试,其一艺应格者,不得解发。可再检视元试弓弩,一事应格,即解赴阙。」
二十一日,诏:「河北路保甲司团结不及两大保,即分附邻近团教。其山河隔绝,去教处远,或每及两大保以上,许别置一团教场。如隔河历亭县人户,即附武城县团教。陕西、河东准此。」
二十二日,诏:「三路集教大保长,除教骑人兼习马枪外,其教步弓弩兼习步枪。其团教保丁,依元降指挥,二分教骑兼习马枪,四分教弓,四分教弩。如不堪教弩者,即依开封府界敕教枪。虽多,不得过二分。」

二月一日,诏陕西诸路应经出界死亡义勇、保甲、人夫系本户正身,与免夏秋二税两料料:原作「科」,据《长编》卷三二三改。。
十四日,诏河北沿边州军,保甲与两输户连接者,更不起教。虽沿边而无两输户处,不用此令。
二十三日,提举河北路保甲司言:「两路团教场当用钱六十万缗,乞支阙额禁军及耆户长等役钱。」诏提举保甲司具析支使名件以闻析:原作「折」,据《长编》卷三二三改。。
三月一日,诏:「昨应募随王中正出界开封府界大保长,虽未尝立功者,各迁一资,庶可鼓舞百姓,使人人乐于公战。」
十七日,秦凤等路提举保甲司言:「本路义勇并改为保甲,其间多有一家男夫五人以上成丁者家:原作「名」,据《长编》卷三二四改。,若排两丁或三丁充保丁,即难拘以五家为一小保「以」下原有「为」字,据《长编》卷三二四删。。欲每五丁为一小保。」诏保甲以家联保,以丁联兵,小保长以上缘兵置。令三路依详施行。如于旧法有碍,条画以闻。
十九日,诏诸路保甲封桩钱物,非有朝旨而辄支用者,论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