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假鬼神以疑众,皆王制所当禁。」诏诸路提刑司严行禁

戢,州县巡尉失于觉察,并寘典宪。
五月一日,上谓辅臣曰:「近日都下销金铺翠复行于市,不必降指挥,只谕王佐严加禁戢。若有败露,京尹亦(能安)[安能]逃责耶 朕以宰耕牛、禁铜器及金翠等事刻之记事板,每京尹初上辄示之。」
七月十一日,诏四川制置生日庆贺之礼,如有循袭违戾,馈者受者并寘典宪。
十二月五日,诏:「自今州县学校仓库有大颓弊者,许随宜修葺,不得别假名色以扰民。内则台谏,外则监司,各以状闻,重寘典宪。」
九年三月二十一日,诏诸路转运司行下所部州军,将见卖举人时务策并印板日下拘收焚毁,令礼部检坐见行条法,申严禁约,(延)[勿]致违戾。以给事中施师点言:「文字过界,法禁甚严,人为利回,多所抵冒。窃见书坊所印时文如诗、赋、经义、论,因题而作,不及外事。至于策试,莫非时务,而临轩亲试,又皆深自贬损以求直言,所宜禁止印卖。」故有是命。
四月九日,诏自今州郡文武官再任,并不得讲到罢礼数,及不得令府库更新制造应干物色。
九月十三日明堂赦:「保正副依条所掌止于烟火、盗贼、桥道等事,访闻官司动以一切取办,如修葺材料、差顾夫力,至于勒令催科,并是违法。今后州县遵守条令,不得泛有科扰。如违,许充役家越诉,仍令监司按劾以闻。」
同日赦:「罪人财产自有应籍没法,访闻州县辄用私意违法拘籍,以资妄用。自今如有依法合行籍没财产人,并须具情犯申提刑司审覆,得报方许籍没。仍令本司常切觉察,如有违戾,按劾以闻,许人户越诉。」
二十五日,臣僚言:「四川州郡常职之外,有所谓检察局务、提点仓场者,类皆于员外创添以周给亲旧。身非正员,无职事系虑,徒以耗蠹国用,于月给外巧求以便私计。乞下逐路监司觉察,如有违戾,按劾以闻。」从之。
十月二日,诏诸路帅司、监司、州军遍行晓谕富室上户,因旧年旱伤借贷人户米谷,不得高折价钱,并还(学)[本]色,仍取利不得过五分。敢有违戾,许欠户经监司、帅守陈诉。或人户(抛)[拖]欠不还,亦许经官理索。
十一月二十一日,诏广东经略司晓谕大奚山民户,各依元降指挥,只许用八尺面船采捕为生,不得增置大船。仍递相结甲,不得停着他处逃亡人。如有逃亡人,令澳长民户收捉,申解经略司,重与支赏。以枢密院言:「大观间曾降指挥,大奚山民户所置船面不得过八尺,近年多有兴化、漳、泉等州逋逃之人聚集其处,易置大船,创造兵器,般贩私盐,剽劫商旅。」故有是命。
鹿鹑兔之属,当官者欲得以为包苴,岁科此辈采捕,例成白取。每至冬间,尽将渔者拘集,名曰纲船,督以使臣军兵,课日采 十年正月四日,诏禁淮西州郡采捕。臣僚言:「淮南州郡有里正、保长,又有总首、缉捕等人,缘地饶

捕,复立赏禁其私市。戕物性,夺人力,莫此为甚。〔乞〕严行禁止。」故有是命。
十一月六日,诏州县文移、市肆牌额,不得辄犯庙讳,违者依法坐罪。
十一年九月二十九日,诏:「诸路州军犯盗等人间有意欲报雠及受吏人教唆,妄将本处富室上户及沿海有船之家以停藏资给之类攀引追逮,州县不审是否,便行捕治。及所在巡尉弓兵、商税场务以搜检铜钱为名,辄将船户舟中所需之具指为军器,欺诈钱物,致使无辜之人枉被追扰。令诸路提刑司及沿海帅臣、制置司各约束所部州县,常切禁止。如有违戾,觉察以闻。仍出榜晓谕。」
十二年三月八日,右正言蒋继周言:「今蕃乐有名《渤海乐》者盛行于世,都人多肆习之,往往流传宫禁,乞行禁戢。」从之。
二十五日,前发遣筠州赵谧言:「湖外风俗,用人祭鬼,每以小儿、妇女生剔眼目,截取耳鼻,埋之陷 ,沃以沸汤,麋烂饥肤,靡所不至。盖缘贩弄生口之人偷窃小儿、妇女,贩入湖之南北,贪取厚利。乞行下诸路州军,应兴贩生口入湖南北者,严立赏罚。委自监司、守臣专责巡尉,如能捉获此类强盗,与之酬赏。」从之。
二十八日,诏:「内外诸军兵将官赴枢密院审察,其官司诸色人往往巧作名色,乞觅欺诈。自今许诸色人指名赴枢密院陈告,将犯人送所属根勘,重作施行。其告人每一名支赏钱三百贯。事理重者取旨,特与转官资。仍出牓晓谕。」
七月二日,右正言蒋继周言:「乞明诏诸军将佐,于屯驻去处自今后并不许私置田宅、房廊、质库、邸店及私自兴贩营运。」从之。
八月二十九日,诏殿前司行下韶州屯驻摧锋军,严行禁止军中回易,将见科敷钱物日下除(于)[放]。仍仰广东经略、提刑司取见营运科抑名色及除放过钱数,开具申枢密院。日后帅臣、监司如失觉察,并行责罚。从知英州许从龙请也。
九月二十三日,诏:「应被差郊祀景灵宫、太庙行事等官,如敢仍前托故避免、申乞改差之人,委台谏密切觉察,具名弹奏,取旨施行。」
十月二日,诏淮南东路帅、宪司差使臣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