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额外供职,经任人方许赴上。曾任知合


门事及一年,未曾陈乞者,亦许奏一名,令合外待阙,候有阙,经任人依名次拨填供职。」
四年八月十三日,诏:「已除合职待阙之人,除未经任人合候经任、见在外任人许候任满外,今后遇关批问,已经任人如不愿供职,可落合职,与转一官,令合门具申施行。如在外州寄居,令合门移文,各州守臣取会供申。」

嘉定元年四月十四日,诏待(关)[阙]未供职人落合职转官指挥更不施行。

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臣僚言:「合职所以摈相朝仪,为右列清选,故干道增置舍人之员,试而后用,以比儒臣馆职,自此即可试郡。近年以来,有非所当得者亦萌干请之念,至于任郡寄,乖缪无闻,不孚物论,甚失抡才之意。乞自今合门舍人专以处右科及曾发文解、众称其行能兼备者。傥更有躁进之徒,侥踰干请,虽已颁成命,亦许辅臣执奏,给舍缴驳,台谏论列,不容冒滥,务在必行。」从之。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四 带御器械

带御器械


【宋会要】



国初已来,当选三班已下武干亲信者佩橐鞑、御剑,或以内人为之。

真宗咸平元年四月,以西京作坊副使石颙为西京作坊使,西京作坊副使綦政敏为供备库使,供奉官张旻为供备库副使,并带御器械。初,是职(上)[止]名御带,至是改焉。

天圣七年十一月,诏带御器械给马三匹,并刍粟。

景佑二年正月二十九日,诏带御器械自今不得过六人,非时更不添置。

仁宗庆历元年七月,诏带御器械阙员,以历边任有功者补之。申明康定(三)[二]年中诏也。

八年三月,诏枢密院:「内臣诸司使、副在边五年而无过者,遇带御器械阙,以名次取旨。带御器械五年而无过者,遇内侍省押班阙,亦如之。」

十二月十二日,殿前郭承佑言:「男供备副使士逊昨准恩旨,与带御器械,今臣管军,虑有妨碍。」诏士逊兼通事舍人。

神宗熙宁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带御器械邓德言,乞权差官轮番宿直。诏令向宝宿直。旧制,外任带御器械过阙朝见不宿卫,时宝移真定府路总管,过京师,故特命之。

元丰二年二月三日,诏自今带御器械遇独员,差内侍押班兼权。

三年闰九月二十二日,诏:「入内东头供奉官、干当御药院李舜举左右岁久,清谨寡过,可文思使、遥郡刺史、带御器械。」以上《续国朝会要》。

高宗绍兴五年五月十九日,诏:「今后外任臣寮初除带御器械,并候告谢、正谢讫供职。」

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枢密院言:「带御器械官合带插。」上曰:「祖宗置此官,所以卫不虞也,今乃佩数只骹箭,不知何用。方承平时,至饰以珠珍,车驾每出,为观美而已。又有球仗队,皆极文绣之饰而无实,他日恢复之后,此等事当尽去之。」上每论天下事,常欲贵实而恶为文具,是以及此。

十八年七月十八日,景福殿使、安德军承宣使、内侍省押班张去伪言:「昨任带御器械,于去年九月除内侍省押班,所有解带合得恩例,欲望许于臣父见道见今官上转行一官。」从之。

二十九年四月十六日,诏:「近降指挥,令中外举荐武臣,召到者无阙可处,可增置带御器械四员。」

六月二十五日,诏随龙带御器械李彦实特与落阶。上曰:「自藩邸事朕,至今三十六年,备着勤劳。」故有是命。以上《中兴会要》。
孝宗干道六年九月十四日,中书门下省勘会:「已降指挥,带御器械立班在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之下,其杂压叙位亦合一体。」诏前降带御器械官在横行本等官之上、余官在横行之下指挥更不施行。

十月五日,带御器械杂压叙位依近降指挥,令在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之下。遇合班处,依合门元降指挥立班。

六日,诏:「今后筵宴等插戴花朵,带御器械官并环卫将官未至横行人,特与依横行副使支破。」

淳熙二年正月二十九日,诏带御器械依旧堂除。


三年二月二十四日,诏:「诸带御器械正除授军中差遣或外任者,并不许衔内带行。」先是,二年闰九月十六日,诏敕令所增修此法,至是上之,故有是诏。

十二年九月二十五日,诏:「今后带御器械供职及一年,方与解带恩例。」以司农少卿吴燠言:「比年改除带御器械,供职未几,复还旧任,倏来倏去,规求解带恩例。在法,历任谓二年成资,今虽不及二年,亦合供职及一年以上方可。」上曰:「此说甚当,今后供职及一年,方与解带恩例。只作特旨行下。」故有是命。
职官 宋会要辑稿 职官三四 左右侍禁

左右侍禁


【续宋会要】



太宗淳化二年正月天头原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