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申尚书省取旨。」
二年正月八日,诏:「诸系籍及上书人,许其家子孙将父祖未责降以前官职告 录白,仍召朝官三员委(系)保,经所在州军保明闻奏,当议与合得赠谥、碑额。其致仕、遗表等恩泽,条具取旨。」
五月十二日,诏:「苏轼立朝履历,最为显著,特先次追复旧官,仍与合得致仕、遗表恩泽。」苏轼元系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左朝奉郎、定州安抚使,继被贬责,至宣和间追复龙图阁待制,及是孙符请于朝,遂有是命。
三年九月二十六日,诏延康殿学士、知真定府沈积中特追复资政殿学士、通奉大夫。以积中昨知真定府日,力陈不可取燕山,童贯恶其言,置狱根究,又致其罪,遂致追夺故也。
同日,诏宣德郎、直龙图阁邹浩追复龙图阁待制。
十一月三日德音:「前谏议大夫宋齐愈所犯合寘于法,既经登极大赦,理合以赦原,只缘憎恶之私,致抵极刑,可追复元官,仍与一子恩泽。」
四年五月十九日,诏赵野特追复旧官职,仍与致仕、遗表恩泽各一名。野位门下侍郎,以资政殿学士出为北道总管,被罪迁谪,至密州为凶贼所害,二子犹白丁,生理萧然,臣僚以为言,故有是命。
八月二十二日,诏故朝散郎毛注特与追复左谏议大夫。以注男钦望陈乞依德音牵复故也。
十月十三日,吏部言:「朱绂元系责降,不曾陈乞致仕,身亡之后,昨降指挥追

复待制,依条已与遗表恩泽二人外,缘系元佑党人,理宜优恤。」诏特与致仕恩泽一名,依遗表降等格推恩。以绂子朱宗陈乞,故有是命。
二十二日,诏:「耿南仲追复宣奉大夫,依条与致仕、遗表恩泽,特赠观文殿学士。令所属量行应副葬事,依条借官屋居住,候服阕日拘收。如愿添差亲属差遣,照管孤遗,即具状申尚书省。」
十一月十二日,诏:「故司空、平章军国事吕公着,特赠太师,追封晋国公;故观文殿大学士、左正议大夫范纯仁,特赠太师,追封许国公,给还元谥;观文殿大学士、左正议大夫吕大防,特赠太师,追封宣国公,赐谥令有司拟定申尚书省。应合得恩例,并各依元任官职给还,令逐家具名陈奏。」先是,手诏欲褒赠公着等,宰执进呈,上曰:「此事议论已久,缘军旅事多,终是行遣未尽。内中收得元佑党碑一本,待降出,可全录付所司,令一一契勘,合褒赠者皆追与之。时方艰难,虽似不急,实可以收人心、召和气。」至是乃举行焉。
绍兴元年二月六日,诏吕希纯与追复宝文阁待制,仍给还依条合得恩泽。希纯旧为朝奉大夫、中书舍人与今职名,告命不存,以元佑党籍其子能问召保自陈,故有是命。
三月二十七日,诏陆佃特追复资政殿学士。以佃子宰陈乞未尽职名故也佃子宰:「子」原作「调」,文意不通。按陆宰为陆佃之子,陆游之父,因改。。
十月四日,刑部言:「乞遍下诸路州、军、府、监,出榜晓谕,令元符元应诏上书之家,依元
佑党籍人例,令本

家录白元犯年月、因依及出身告 或干照文字,经所在州军自陈,验实缴连,依赦保明闻奏。」
近颁明堂赦书,检举漏落下元佑党籍及元符末上书人,为奸臣蒙蔽分为三等,号曰邪人,并一例尽行检举录用。然吏部尚关会刑部、大理寺,检会过犯罪名。且党籍人并上书人,赦书既称以忠为邪,深为矜恤,即合除落罪名。欲望明降指挥,若止因元犯合约罪名者,许令刑部、大理寺止约系难议书罪,庶得名实正而德音益昭著矣。」从之。 十二月二十六日,臣僚言:「伏
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诏刘珏特追复朝散大夫,与两资恩泽两资恩泽:按《宋史》卷三七八《刘珏传》云「官其二子」,则「两资」似当作「两子」。。以珏昨任资政学士,权同知三省、枢密院,从卫昭慈圣献皇后到洪州,虏人侵犯,与滕康措置失当,落职宫观,其弟 有请于朝,故有是命。
七月二十三日,右承议郎、广南运判范正国言:「乞给还父纯仁元遗表例外特给恩泽一名,及御书『世济忠直之碑』为神道碑额。」勘会范正国陈乞例外恩泽,别无干照见得外,所乞给还神道碑额。诏依。
三年五月五日,诏资政殿大学士吴敏上遗表,特赠左银青光禄大夫,追复观文殿大学士。
六日,诏追复观文殿大学士、正议大夫、赠太师、追封宣国公吕大防,特追复左光禄大夫。
八月十五日,诏王觌特追复龙图阁学士,仍与致仕恩泽一名。子昭(又)[乂]自言系元佑党籍故也。觌元以举赵谂不当降职宝文阁待制,有司难之,

至是追复,特出上恩。
二十四日,诏故责授海州团练副使朱师服副:原无,据《建炎要录》卷六七补。,可特追复朝请郎,充集英殿修撰。至五年六月十三日,又诏追复宝文阁待制。师服绍圣初为中书舍人,后以党籍贬责,至是其孙两经陈乞,故有是命。
四年七月十三日,诏故威武将军曲端,故武功大夫、达州刺史赵哲,并特与追复旧官。
五年八月八日,前朝请大夫梁颐吉言:「乞特赐出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