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臣僚言:「窃见起复中大夫、直秘阁、知温州徐韶美,昨以家忧,夺情从政。近降诏,以韶美不治郡事,瞢然无状,则其阘茸非才固已不逃于圣鉴。然罢郡职而犹曰依前起复,监西岳庙。夫起复所以待非常之材,阘茸非起复之人,岳庙非起复之任。且(今)[令]诏美归(路)[终]丧制,候服阕日依今来诏命,庶协师言。」诏:徐韶美依旧持服,候阕日依已降指挥。
十月二十五日圣旨,中大夫王仲薿起复知越州。
十一月七日,持服前少保、太宰、兼门下侍郎郑居中可(持)[特]起复如故。八年九月乞终制,诏从之。
八年二月二十六日,诏:丁忧人前朝请大夫、权提点淮南东路刑狱刘焘可特起复,差遣依旧。
六月二十三日御笔:持服人王敏文特起复,除利州路转运判官。
七月二十九日,诏:丁忧人前翰林学士、朝奉郎、知制诰冯熙载起复,依旧供职。
九月十一日,起复延康殿学士、光禄

大夫、河东经略安抚使姚佑。臣僚言其夺民墓地,诏与宫观。
宣和元年二月十五日,诏:持服前中大夫、徽猷阁(侍)[待]制、淮南江浙等路发运使詹度特起复,差遣如故。
四月三日,诏:丁忧人前朝散郎、充显谟阁待制齐阜民可(持)[特]授起复,提举上清宝箓宫。
十一日,臣僚上言:「臣子之大节二,忠孝而已。在家则致孝于亲,在朝则致忠于君,君、亲一也,不敢有择焉。故三年之丧,虽天下之通丧,间起复以从王事,则欲辞而不可,亦分所当然。圣王虽以义掩恩而夺其罔极之报,亦未尝不以恕用情,而权其轻重之宜。故近岁唯责任之专,声望隐然,其身不可一日去朝廷之上,则不得已而起之,然犹亲颁宸翰颁:原仅存右部「页」,兹据文意、字形补。,镌谕丁宁,至于再四,陛下所以厚臣邻者,委曲尽矣。自去年已来,浮浅薄恶之人,不体朝廷之意,乃欲仿效,以此为俗。偶持权利者,又辄为人陈乞,而欲示恩亲旧,深可叹骇。谨取其甚者一二言之。栲栳之役,都壕寨张燮乞起博州司录康翼为部役官。部役之材,如翼者不乏也,事系祖宗陵寝,故从之。今功成行赏矣,翼自合居庐终制,乃闻治装将起博州新任。昨来圣旨起三陵部役官耳,非起博州司录也,于翼安乎 近措置东南钱事朱尹乞起迪功郎陆元佐为干当官。尹当辟者纔三人,谅不难得,必欲起元佐,何耶 此乃人主为国,不得〔已〕而为之者也,今人臣乃以此市恩,显言而不忌,大非臣所谕也。

不惟如此,少府供奉尚方,最为繁重,近起赵士 为少监。士 凡甚,正(史)[使]身不居忧,犹当论列,今至夺情以任,此何示天下乏才之甚耶!又有甚者,起复本以从王事也,才不才姑置未论。今乃有起而任宫庙者,修职郎贾隽是也;有起而待阙者,拱州通判赵士源是也。既不执丧则非所以为孝,又不任事则非所以为忠,视俸禄之几何而废君亲之大义,进退皆无所据,其伤风教甚矣。此五人者,或留或去,何系朝廷之重轻,然不抑而正之,恐浸相仿效,不止于此。伏望睿断,先勒令持服。仍诏三省,应文臣起复者,并具名进入,断自睿(里)[衷]。察其方倚以事功、决不可去者,勉令在职,其余并遣终丧,使天下晓然知朝廷起复皆缘国事,非以为恩,而明伦厚俗之教未尝不谨于天下,浅夫鄙人洗心易虑,率改薄而从忠,臣下不胜幸甚。」诏康翼等五人除宗室外,前降免持服等指挥更不施行,余依奏,令中书省具名进入。
二年四月十二日,诏知大宗正事仲涣可(持)[特]与起复朝见,先次日下供职。
四月十七日,起复范致虚为资政殿学士,知郓州。
二十七日,起复王鼎为尚书吏部侍郎。
五月二日,制:持服人刘敷起复检校少保,依前(响)[向]德军节度使,充中太一宫使,进封开国公,加食邑五百户,食实封二百户。
同日,制:持服人刘敏起复,可特授岳阳军节度使,管勾皇城司,进封彭城县开国子,食邑五百户,食实

封三百户。
六月十一日,诏:持服人前检校太傅、河东节度使、中太一宫使、直保和殿、明堂提举、兼在京神霄玉清万寿宫副使、安定郡开国公、食邑三千八百户、食实封一千三百户梁师成,可(持)[特]起复,依前官职,食邑、实封如故。
七月十四日,诏:「文臣如故事,非因边防勿起复。」
二十三日,资政殿学士、太中大夫、新知东平府范致虚奏致:原作「政」,据《宋史》卷三六二《范致虚传》改。前项圣旨指挥,虽有『今后』之文,缘臣依上件指挥,终是不该起复之人,在臣私义,不得不自陈列。伏念臣行年几六十,又素羸,连年丧祸,忧患丛心,臣衰志谢,动举废忘,乞依今月十四日圣旨,赐臣残骸,使还 七月十四日奉圣旨:『今后文臣起复,除因边防依故事外,余更不起复。』臣近蒙圣慈起复,授臣前件职任,三具表札辞避,一奉诏书、两次御翰不许辞免,勿更有请。臣惶恐上道,扶病造朝,今已起发赴官。今月十九日,伏 :「伏(穷)[闾]里。」从之。
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