睦亲、广亲四旁官私屋以广两宅。既遣三司户部副使张焘等按视,而上以搔动居人颇多,不许。然以上清所修七位无复余地,而皇族蕃衍,恐后有当迁者,命别择地,遂作宅于此园,徙宗旦等七位,而其后有求徙者,又广宅而徙焉。
二十五日,大宗正司

言:定到宗室听读尝罚规式。诏从之,而令本司选宗室及宫官一人,季一试其所读;仍令籍被罚姓名,遇迁官日以闻。
二年三月,大宗正司〔言〕:「诸皇亲自三十以上听书者,每朝罢则集讲于都厅,乞差翰林仪鸾司供应。」从之。
五月二十六日,诏:宗室除已袭封外,今后生前封王者方许子孙承袭,袭封者并转一官,止观察留后。
三年四月五日,怀州团练使宗惠降恩州刺史,罢同知宗正事,止其朝参。坐女仆相告讦,语不顺也。
七月十三日,诏:濮王子孙及鲁王子孙各以序迁。
十九日,翰林学士承旨张方平言:「皇族赐名,其属绝无服,而异字同音,或上下一字同者,皆请勿避。」从之。
治平四年正月十七日,神宗即位,未改元。诏东平郡王允弼、襄阳郡王允良朝朔望。
二月七日,以东平郡王允弼、襄阳郡王允良再上表,乞依先朝五日一奉朝谒,诏曰:「朕闻王者之临天下,非礼莫治,故尊尊亲亲之教必始于朝廷,万方是则。今我伯祖、叔祖止朝朔望,示尊亲之义,为立教之始。而封章再上,曲形谦损,非所望也,宜毋固辞。」七月十九日,诏:右龙武军大将军、深州团练使世准、右监门卫率府率世设并降一官,停朝请;右千牛卫将军节膺降两官;右监门卫大将军、嘉州刺史世瑞赎铜□斤。先是,宗室从□无嗣,诏以弟从古之子世设为嗣;世设私归本宗, 以从蔼之子世膺为嗣,世膺后遁归。乃诏:世准发遣而违慢,

不即奉诏,世瑞受匿,故有是责。
九月十八日,诏同知大宗正事宗旦展磨勘二年。先是,宗旦妻沈氏服其姑德妃所遗销金衣入禁中,宗旦坐罚金。至是,大宗正司言:宗旦改官及十二年,请举磨勘如故例。上以前事,又命展年,示法禁当自贵始。
十月二十五日,大宗正司言:「右羽林军大将军、磁州防御使仲佺等乞遇父宗朴赴濮安懿王园庙祠事,与弟仲庞、仲容轮从行。」诏可。
神宗熙宁元年二月一日,以吉州团练使宗惠权同管勾大宗正司事,候允弼服阕日依旧。
八月二日,诏曰:「昔我艺祖皇帝之兴,以天发之期,再造区夏,大谋伟烈,被诸万世而莫高焉。朕奉承圣绪,夙夜不敢康。乃顾后之子孙,而有司未尝议封爵之文,岂朕所以尊大统、推亲亲之意哉!且积厚者流必远,施大者报必丰。其令中书门下考大宗之籍,以属近而行尊者一人,裂土地而王之,使常从献于郊庙,世世勿复绝,以称朕尊祖报本之意焉。」
二十六日,集庆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宗谔落中书门下平章事,节制如故。坐以濮王、鲁王宫奉给分作两历勘请,遣吏于三司请托,为御史所弹故也。
九月二日,以泾州观察使、舒国公从式为彰化军节度观察留后,进封安定郡王。从式,太祖之曾孙,楚王德芳之孙,英国公惟宪之子,于诸孙居尊行,故有是命。
二十八日,三司言:「天章阁待制王猎奏:皇亲

月料,嫁娶、生日、郊礼给赐,乞检定则例,编附录令。省司看详,其间颇有过当及不均一,欲量行裁减。」从之。
熙宁(元)[二]「熙宁元年」当是二年,以后文有闰十一月可知。「十一月」亦当是正月或二月。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大宗正司言:大将军叔澣、检之、将军克猛、克劲、叔慈、叔刘、膍之不赴太庙陪位。诏各罚俸三月,南郊更不赐赉。
三月二十五日,三省进呈宗室世清乞袭封事,王安石曰:「宗室袭封转官,此法无理。」诏令自今袭封勿转。
五月十四日,罢宗室正任以上借教坊乐人为博士。
六月九日,提举司言:裁定宗室供身驱使吏人,各以官序为差。从之。
十六日,降茂州防御使、申国公世清为左武卫大将军、郢州防御使。初,世清累上书讼袭封不当,帝摘其言袭封处,曰:「恐世清以为袭越王后。」王安石复摘其言,有自言袭冀王处,帝曰:「此则反复明矣。」安石曰:「陛下方欲裁制宗室,此事当必行。」帝曰:「虽群臣有如此者,皆不可容,盖难见罪状明白若是也。」故有是命。
七月二十三日,镇潼军节度观察留后、同知大宗正(司)[事]宗旦知大宗正事,吉州团练使、权同管勾大宗正司公事宗惠同知大宗正司事。
二十八日,三司请许皇亲舍屋如愿自备人匠,请官物料修盖者,从之。
十月一日,诏右羽林军大将军、衡州团练使仲騑赎铜十斤,以在朝假私乘座车观车驾。
二日,诏仲晊、仲全依旧外宅居住,骨肉并遣归宫,不得往还。坐擅出外宅,私过杂户,及相告言。
二十五日,制

以集庆军节度使、检校尚书,左仆射、虢国公宗谔复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初,帝欲复宗谔官,王安石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