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母忍割乎亲儿。玄之不白,胡乃其宁;色之溺人,一至于此。毙此野客于杖,方快人情;免卖寡妇于官,少从子愿。
按:母告不孝,本无可疑。特以十年寡母,止惟一子而必欲置之死地,此岂人情哉?盖必有私交,故心为淫溺,而爱以忍割也。凡妇人爱子之心最真,然可以夺其爱者,惟情夫之欲也。李公一见察之,不使孝子被诬,其可谓明之远也已。
诗曰:
世上牵人无过色,英雄到此亦为迷。 请观历历奸情案,急猛回头强自持。
卷 三
盗贼类
董巡城捉盗御宝
弘治五年七月十五日,夜有强盗四五十人,攻入甲子库。杀死守库官吏二十余人,劫去金银宝贝不计其数。次日方觉。兵部一面差人盘诘各门出城人民,一面奏知朝廷。十八日,圣旨颁下,差兵部将京城官民人等挨家挨户搜检,有能捕得真赃正犯者,官则超升,民则重赏。时各官莫不差人四下缉拿,并不见踪影。
有巡城正兵马董成者,自思曰:“京城大小人家各各互相搜捕,如此严急,那个巨贼敢藏许多金宝在家?其心怀疑俱决矣。既不敢藏在家,必思带出城外方稳。只门禁又严,彼焉能得出?此惟有假装棺柩藏去,方可免得搜检。彼贼中岂无此见识者乎?”即命手下人分付曰:“你等去守各门,但有挂孝送灵柩去城者,各要去跟究其埋葬所在,一一来报,不得隐瞒。”至晚,各门来报都有丧出城。盖京畿地广人稠,故生死之多如此。董巡城又分付曰:“今日安葬,再过三日,必去祭奠,汝等再去潜窥密听,看某处孝子悲哀,某处不悲哀,可再来报。
”
至第三日,众手下依命去访,皆来报曰:“各处孝子去祭奠,都涕泣悲伤。”内有韩任禀曰:“小的往北门郊外去看那一伙孝子,四人皆不悲哀,其祝墓言辞多不明白。更仆从六人,皆有戏耍喜悦之意。”董巡城曰:“更过四日,是七朝矣。可选力士二十人,将此孝子并仆从一齐锁来,不得走脱一个。拿来即重赏你。”
至第七日,手下依命将此四个孝子、六个仆从都拿到。董巡城先单取一孝子问曰:“你葬何人在郊外?”孝子曰:“老父。”董问其父生死年月,孝子答曰某年月生,某年月死。董令收在一旁。再取第二个问,所答又一样。又取第三个问,所答又一样。又取第四个问,所答各不同。乃亲押往郊外,命左右掘开其墓,取上棺木,撞开视之,则尽是御库中之金银宝贝也。董不胜欢喜,左右莫不服其神明。贼亦叩头受死。遂写文书申于兵部,曰:“巡城兵马司董为捕盗事,奉圣旨着兵部将京城官民人家,挨户搜检,捕拿强劫御库真赃正犯。
钦此钦遵,本职日夜缉访,拿得强盗正犯张祜、李辅等贼首十人。搜出所劫御库金宝,真赃取供明白。缘系强盗重情,未敢擅便发落。理合申详题奉,请旨以候处决。”须至申者兵部,即题本奏上,奉圣旨:“张祜等劫库重情,枭首示众;董成捕贼有能,超升二级。该部知道。”当日各官惟知严捕盗贼,那能勾得。惟董成以心料贼之情,知其势必假装棺枢,方可藏金宝出城外。因命左右从此体访,果不出其所料。能挈宝玉而归之朝廷,其功不小,其明真过人矣。
在大传曰:“作易者其知盗乎,董公有焉。”
汪太守捕剪镣贼
陕西平凉府有一个术士,在府前看风鉴极高。人群聚围看时,卖缎客毕茂袖中裹银十余两,亦杂在人丛中看,被光棍手托其银,从袖口出,下坠于地。茂即知之,俯首下捡。其光棍来与争,茂曰:“此银我袖中坠下的,与你何干?”光棍曰:“此银不知何人所坠,我先见要捡,你安得冒认?今不如与这众人大家分一半,我与你共分一半,有何不可?”众人见光棍说均分与他,都帮助之,曰:“此说有理,银明是我捡得的,大家都有分。”毕茂那里肯,相扭入汪澄知府堂上去。
光棍曰:“小的名罗钦,在府前看术士相人。不知谁失银一包在地,小的先捡得。他妄来与我争。”毕茂曰:“小的亦在看,袖中银包坠下,遂自捡取,彼要与我分。看罗钦言谈似江湖光棍,或银被他剪镣,因致坠下,不然我两手拱住,银何以坠?”罗钦曰:“剪镣必割破手袖,看他衣袖破否?况我同家人进贵在此卖锡,颇有钱本,现在前街李店住,怎是光棍?”
汪太守亦会相,见罗钦手骨不是财主。立命公差往南街拿其家人并账目来,进贵见曰:“小的同罗主人在此卖锡,其账目在此。倘与人争账系主人事,非干我也。”汪太府取账上看,果记有卖锡账明白,乃不疑之。因问毕茂曰:“银既是你的,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