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愿解巡爷处献功,今解去有功否?”正富只磕头求赦,蒋公以其初犯拟杖八十发去。仍为诗劝之改过云。

诗曰:

    人生活计几多般,负贩形劳心却安。
    穿壁墙皆祸薮,探囊偷箧有危端。
    欲徼梁上称君子,难免庭中对法官。
    知命不如安分好,暗危幸免悔将难。




金府尊拟告强盗

  贵溪县包明等连佥状告为急救民害事:“贼风四起,乡境不宁。恶丁桧,罪浮盗,恶过桓,自号安东金贵平王。挟党余弁,诨名大张飞;金辽,小霸王;陈见,八大金刚;及牙爪武壮杨感等,群雄乌合,劫杀百姓,抢掳财物,淫秽妇女,烧毁房屋。被害数十家,哀彻心髓,男女闻风,惊碎心胆,乡村未晚闭户,小儿不敢夜啼。切恐猛虎不除,犬羊无睡;劲鹰弗灭,鸠雀堪怜。乞台法剿安民。上告。”

金侯拟曰:

  养鸡者不畜狸,养犬者不畜豺。今丁桧等群盗乌合,流毒一方。是梗路之荆蓁,啮民之狼虎者,尚可谓鼠窃狗偷,而漫焉不足畏乎!仰县速行缉捕,毋使履霜坚冰至而荧荧不遏,以成炎炎之势。




邓县尊审决强盗

  南陵县安谔状告为劫贼惨杀事:“家处僻隅,二月十八夜,强盗二十余人,搽红抹黑,明火烛天,手操锋锷,冲开四围门壁,蜂拥入室。老幼男妇如鼠见猫,神魂离壳,男被杀伤性命几死。金银、钗钚、衣服卷掳一空,止有旧衣、旧裳,又付祝融一焰。观者流涕,闻者心酸。恳天法剿安民。上告。”

邓侯审云:

  丁桧恶为贼魁,三犯不悛。乌合贼党,明火劫掠。既卷其财,又伤人命。拟此凶恶,殆猛兽中之穷奇,蛰虫中之虺也。赃证俱真,合拟大辟,余党再获究。




邹御史德化群盗

  万历贵州年饥,百姓逃亡者多,有等负血气者,相聚为盗。劫掠乡村,杀掳人民。打州抢县,帑藏一空,官司莫敢谁何。所在有司公文告急,兵部急驰本奏知朝廷,圣旨着吏部知道。吏部奏曰:“贵州反蛮地方,未知圣化,若是加兵征剿,恐急迫投入蛮夷,为祸不小。须得一良臣,抚莅慰彼。赤子无知,一时为饥荒所迫,相聚为非,倘能改正,即我良民。此以德服人,尧舜之道也。”皇帝准奏,即着吏部推擢智能之士。

  时邹元标为县令,任满回朝复命。吏部议曰:“贵州之乱非邹公不可。”于是擢为贵州道御史。百姓闻知,无不欢悦,皆言:“邹老爷若来,我等即见太平矣。”邹公到任,巡抚各府县,吏胥奉法,百姓安堵。

  一日,于察院会同三司,商议弭盗安民之策。众论纷纷不一,于是有欲邹用相者察得其盗,用厚赂以解散之也。有以赵广汉钩钜之术进者,广汉用智,门外置一钩钜,使人投匿其中,有群盗聚空舍,谋欲劫人。商榷未毕,即为汉所捕获。为此策者,欲邹密知贼情出没而用奇兵歼之也。一谋士曰:“察见渊鱼者不祥,智料隐匿者有殃,如二公所谈均未得其本也。戴渊与梁上君子独非劫客耶?一指挥江上而为陆学士所化,一隐伏梁间而为陈太丘所新。彼二公者,非用伺察,非用钩距也。恶非本来,善乃真性,彼惟从其真者觉悟之,故盗自知愧也。又汉龚遂为渤海太守,宣帝召见问以息盗之术。遂答曰;‘海濒遐远,不沾圣化。民困于饥寒而吏莫之恤,故使陛下赤子弄兵于潢池中耳。臣闻:“治乱民犹治乱绳,不可急也。”愿丞相御史无拘,臣以文法,俾臣得一切便宜从事。,宣帝许之。遂乘传之渤海界,移檄郡县,罢捕盗之令。且对众曰:‘凡持田器者皆良民,持兵刃者皆乱民。’群盗闻之,悉皆弃兵弩而执钩,盗俱平服。公请择于斯二者。”邹曰:“弭盗惟有两端,非德化则威制也。”又曰:“心服为上,力屈次之。某虽不才,愿从事先生教益。”

  邹后巡抚至彼,使者旁午于道。有以负固不服告者;有以远交近攻告者;以训练士卒,积聚刍粮,将兵欲战告者;有以贼势不振,乌屯蚁聚之众,解散一半告者;幕下将官有欲整大军直捣其巢穴者;有欲挑战祥比,出奇兵以胜之者;有欲流言反间,欲使彼自相杀戮,乘乱以攻之者;有欲修书厚赂,买结某处,两路约订同日起兵,使彼三面受敌,首尾不能救应者。邹不为惑,惟给榜文四方张挂,许彼改恶从善。既捕获真贼,唤至案前。先偷以良心真性,次晓以顺逆祸福,终给以衣服、酒食,令之自去。向化而为善,于是群盗闻风感激,渐次解散。

  一日,细作来说贼巢尚有数寨,感公抚恤之仁,思欲效顺纳款。恐公不以为诚,故未敢即至。一谋士密白邹曰:“暗檄令送薪刍,试其向化俟。至辕门,伏甲诛之,可获首级,以充军功。”邹曰:“杀降不祥,且伤皇上好生之德。公策虽善,某不敢用也。”由是群盗闻之,悉皆泣涕投剑。邹承命捕盗,不糜费粮食,不肝脑百姓,而贵州静治。

    盗恶原非性本来,逃亡空匮聚蚊雷。
    一闻御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