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元辅称其自出新意者(案元辅说见《经义考》),如谓“太宰卿一人至旅下士三十二人,凡六十三人,而府史胥徒不与焉。除太宰与府史胥徒,其馀六十二人,自宫正以下凡中大夫,即此小宰中大夫也;凡下大夫,即此宰夫下大夫也;凡上中下士,即此上中下士也。非此六十二人之外又有一项官也。后五官仿此”云云一条,盖欲以解设官太多之疑。然使王朝之内,事事摄官,恐亦非先王之体制。又称“疑六官之属,卿大夫之数,与《礼记王制》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多寡不同”云云一条。
不知《王制》一篇,汉文帝博士所作,各述所闻,不能比而同之,徒增轇轕也。
△《礼经类编》三十卷(江西巡抚采进本)明李经纶撰。经纶字大经,号寅清,南丰人。正、嘉间诸生。是编取《周礼》、《仪礼》、《礼记》合而汇之。大意谓圣人之命礼有三:曰经礼也,曲礼也,制度之礼也。经礼所以接神人,曲礼所以正言行,制度之礼所以治名物。后儒昧於分辨,知有经、曲而不知有制度。故以《曲礼》、《经礼》、《制礼》三者为大纲,而各系以目。《曲礼》之目分为五:一曰《曲礼正经》、二曰《曲礼别经》、三曰《曲礼逸经》、四曰《曲礼传》、五曰《曲礼增经》。
诸目中又杂分子目。
其《别经盛德篇》,皆《大戴记》之文。《逸经》则兼采三《传》、《国语》及《说苑》、《列女传》。其所谓《增经》则全录《乡党》、《孝经》文也。《经礼》之目亦分为五:一曰《经礼之经》,二曰《经礼之变礼》,三曰《经礼之曲礼》,四曰《经礼之制礼》,五曰《经礼之传》。然仍以吉、凶、军、宾、嘉为经,而以五者纬焉。其经文有《正经》、《析经》、《逸经》、《补经》、《增经》之别,传亦如之。《正经》者,《仪礼》之正文。《析经》者,旧混为一,今析而出之。
他如郊天之采乎《家语》、藉田之采乎《国语》,则名《逸经》。
又如取《尚书康王之诰》增天王即位礼,取《夏官司士》之文补天王听朝礼,则名《增经》、《补经》也。《制礼》之目分为二:一曰《制礼之经》,则《王制》、《月令》、《周官》之文并《深衣》、《考工》等篇是也。二曰《制礼之传》,《学记》、《乐记》等篇是也。三大纲之后,又有《三礼通传》。谓经、曲、制度合而论者不可以强分,如《礼运》、《礼器》、《坊记》、《表记》及《哀公问》等篇是也。合是数者又冠之以《大学》,终之以《中庸》。
《大学》曰:“礼冒之经”,谓其规模节目之该括,如五玉之有瑁也,故其诸篇以明德、新民、格致、诚正、修齐、治平分配焉。《中庸》曰:“礼藉之经”,谓由博返约,所以为承藉,犹四圭之有邸也。其於《大学》,以止至善配焉。末又以《明堂位》、《儒行》及诸篇之疵复者别为《外记》一卷,以示区别。其条分缕析,用力亦为勤挚。然而割裂《经》文,参糅杂说,取凭胸臆,随意增删,殊失先儒谨严之意。是欲踵朱子《仪礼经传通解》而失其初旨者也。
△《三礼合纂》二十八卷(江苏巡抚采进本)国朝张怡撰。怡一名遗,字自怡,初名鹿徵,号瑶星,江宁人。前明登莱总兵官可大之子。崇祯中,袁崇焕用陈继儒之言,杀皮岛帅毛文龙,边兵乘机为变,可大死之。荫怡锦衣卫千户。李自成僣位,逼之使降,不从。自成败遁,乃逃入深山中。至康熙三十四年以寿终。是书《凡例》,称从周子雪客借卫湜《礼记集说》。雪客为周在浚字,则康熙初年所作也。其书大体仿《仪礼经传通解》,而叙次微有不同。
首《通礼》,次《祭礼》,次《王朝之礼》,次《丧礼》。其《通礼》以《大学》、《中庸》为首,《大学》从王守仁所解古本,不用朱子改定之本。次《王朝之礼》,则首《周官》,而以《仪礼》《觐》、《聘》、《燕》、《射》诸篇附焉。其言曰:“《礼记》昉於汉儒,中间性道微言、天人奥义,时时吐露。然真赝相杂,瑕瑜不掩。如《月令》、《王制》诸篇,皆未经夫子删定者也。《周官》多操切富强之术,详於政而略於教。《仪礼》皆周旋升降之节,仪则繁而义则疏。
先儒欲推二书为经,以记为传,似非定论”云云。然《仪礼》、《礼记》彼此相应,《周官》所云,颇与之远,强为通之,必成轇轕。如因是而斥《周官》,则大不可。且以《周礼》为“有政无教”,《仪礼》为“仪繁义疏”,则尤不得先王因事寓训之旨。大抵其解出於郝敬,而又益以姚江之心学。
凡先王大典,皆视为粗迹,无足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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