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皇朝杨侃纂。景德中,侃读两《汉书》,取其中名数前儒解释为此书,以资涉猎者。侃尝编《职林》矣,此亦其类也。
  △《三刘汉书》一卷
  右皇朝刘敞原父、弟贡父、子奉世仲冯撰。刘尝跋其书尾,云:“余为学官亳州,故中书刘舍人贡父实为守,从容出所读《汉书》示余,曰:‘欲作补注,未能也。’然卷中题识已多,公之子方山亚父录以相示也。”
  △《东汉刊误》一卷
  右皇朝刘贡父撰。序称,英宗读《后汉书》,见“恳田”字皆作“恳”字,命国子监刊正之。为直讲,校正其谬误不可胜数,然此书世无善本,率以己意定之。汉平三年奏御。号有史学,温公修《通鉴》,以两汉事付之。
  △《吕氏前汉论》三十卷
  右皇朝吕大忠晋伯撰。予得其本于铜梁令吕肇修,撰汲公诸孙也。
  △《晋书指掌》十二卷
  右皇朝刘[B18F]编。以《晋书》事实,以类分六十五门。
  △《唐书辨证》二十卷
  右皇朝吴缜撰。缜,字廷珍,成都人,仕至郡守。数《新书》初修之时,其失有八类,其舛误二十门,凡四百馀事。缜不能属文,多误有诋诃。如《新书张九传》云:武惠妃陷太子瑛,遣官奴告之曰:“废发有兴,公为援,宰相可常处。”九龄奏之,故卒九龄相而太子无患。缜以为时九龄已相而太子竟以废死,以为《新书》似实而虚。按史之文谓终九龄在相位日,太子得不废也,岂谓卒以九龄为相,太子终无患乎?初名《纠谬》,其后改云《辨证》,实一书也。
  △《五代史纂误》五卷
  右皇朝吴缜撰。凡二百馀事,皆欧阳永叔《新五代史》牾舛讹也。按《通鉴考异》证欧阳《史》差误,如庄宗还三矢事之类甚众,今此书皆不及之,特证其事之脱错而已,又善本未必皆然。
  △《注唐纪》十卷
  右题曰樊先生而不详其名,近代人所注《新书纪》也。
  △《历代史辨志》五卷
  右未详撰人。亦有可观者,凡百许篇。序谓:“人之志有甚微者,不可不辨,故以名书。”
  △《西汉发挥》十卷
  右皇朝刘泾巨济撰。泾,蜀人。
  △《三国人物论》三卷
  右皇朝蜀人杨甫撰。
  ◎职官类
  △《唐六典》三十卷
  右唐玄宗撰,李林甫、张说等注。以三公、三师、三省、九寺、五监、十二卫等,列其职司官佐,叙其秩品,以拟《周礼》。虽不能悉行于世,而诸司遵用,殆将过半。观《唐会要》,请事者往往援据以为实。韦述以为书虽成而意不行,过矣。然识者谓自唐虞至周有六官而无寺监,自秦迄陈有寺监而无六官,独此书兼之,故官皆复重也。
  △《中台志》十卷
  右唐李筌撰。起殷周,迄隋唐,纂辅相邪正之迹,分皇、王、霸、乱、亡五类,以为鉴戒。唐相以李林甫、陈希烈附皇道。筌上元中自表,天宝初,迫以缀名云。
  △《翰林杂志》一卷
  右不题撰人。辑唐韦执谊《故事》、元稹《承旨壁记》、韦来微《新楼记》、杜元颖《监院使记》、郑《视草亭记》并诗、李宗谔《题名记》为一编。或云苏易简子耆采其父《翰林续志》所遗,附益之。
  △《翰林志》一卷
  右唐李肇撰。纂唐世翰林院中供奉、仪则、制诰、书诏之式。其后云:“睿圣文武皇帝裂海、岱十二州为三道之岁。”盖宪宗元和十四年也。
  △《翰林盛事》一卷
  右唐张着撰。记唐朝儒臣美事,凡三十八。
  △《翰林续志》二卷
  右皇朝苏易简撰。易简在北门,最承太宗眷遇,录元和以后至国朝翰林故事,以续肇《志》。
  △《金坡遗事》三卷
  右皇朝钱惟演撰。载国朝禁林杂仪式事迹并学士名氏。文元公述真宗礼待儒臣三事,附于卷末。
  △《御史台记》十二卷
  右唐韩琬撰。载唐初至开元御史台中制度故事,以大夫、侍御史、殿中监察、录事,分门载次名氏行事。着论一篇,叙御史正邪得失、进擢诛灭之状附卷末,以为世戒。
  △《嘉御史台记》五十卷
  右皇朝冯洁已撰。御史台有记,始于武后时姚庭筠,其后韩琬、韦述嗣有纪着。嘉中,王畴命洁已续之,乃上自太祖建隆之元,迄于嘉之末,凡一百四年,分门载其名氏行事,凡三百馀人。洁己,拯之子也,为《序传》两篇,述其父事,且自叙立朝始末云。与吕献可、傅钦之、赵阅道相善,而鄙韩玉汝、周孟阳,亦可概见其为人也。
  △《新御史》台记
  右皇朝宋圣宠编。崇宁中,圣宠为察官,续韩琬书,咸用其规式,所异者,不为诸人立传,于仪制、敕、令、格、式为详。后人续至绍兴九年。
  △《御史台弹奏格》一卷
  右政和中,御史中丞蒋猷奏,乞委属官李弥大,将本台制、敕、令、格、式、弹奏事件,编成格目。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