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孙谔撰。谔,元中博士,其说多本先儒,颇攻王氏之失。
  △《书传》十三卷
  右皇朝吕大临与叔撰。
  ●卷二
  ◎诗类
  △《毛诗故训传》二十卷
  右古诗三千馀篇,
  右古诗三千馀篇,孔子删取其三百一十篇为经,后亡其六。汉兴,分为三:申公作《训诂》,号《鲁诗》;辕固生作传,号《齐诗》,韩婴作传,号《韩诗》,皆列学宫。最后毛公诗出,自谓子夏所传。公,赵人,为河间献王博士,五传至东京,马、贾、二郑,皆授其学。魏、晋间、《鲁》、《齐诗》遂废而《韩诗》仅存,《毛公诗》独行至今,世谓其解经最密。其《序》,萧统以为卜子夏所作,韩愈常以三事疑其非,至介甫独谓诗人所自制。按《东汉儒林传》曰:卫宏“作《毛诗叙》,善得《风》、《雅》之旨”。《隋经籍志》曰:“先儒相承谓《毛诗序》子夏所创,毛公及卫公所润益。愈之言盖本于此。《韩诗》序《莒》曰“伤夫也”,《汉广》曰“悦人也”。《序》若诗人所自制,《毛诗》犹《韩诗》也,不应不同若是,况文意繁杂,其不出二人之手甚明,不知介甫何以言之,殆臆论欤?汉郑康成笺。
  △《石经毛诗》二十卷
  右伪蜀张绍文书。与《礼记》同时刻石。
  △《毛诗正义》四十卷
  右唐孔颖达等撰。据刘炫、刘焯疏为本,删其所烦而增其所简云。自晋室东迁,学有南北之异。南学简约,得其英华;北学深博,穷其枝叶。至颖达始着《义疏》,混南北之异,虽未必尽得圣人之意,而刑名度数亦已详矣。自兹以后,大而郊、社、宗庙,细而冠、婚、丧、祭,其仪法莫不本此。元丰以来,废而不行,甚无谓也。
  △《韩诗外传》十卷
  右汉韩婴撰。婴,燕人。其书《汉志》本十篇:《内传》四,《外传》六。隋止存《外传》,析十篇,其及经盖寡,而遗说往往见于他书,如“透迤”、“郁夷”之类,其义与《毛诗》不同。此书称《外传》,虽非其解经之深旨,然文辞清婉,有先秦风。
  △《诗谱》一卷
  右汉郑玄康成撰。欧阳永叔补其阙,遂成全书。
  △《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二卷
  右吴陆玑撰。或题曰陆机,非也。玑仕至乌程令。
  △《欧阳诗本义》十五卷
  右皇朝欧阳修永叔撰。欧公解《诗》,毛、郑之说已善者,因之不改,至于质诸先圣则悖理,考于人情则不可行,然后易之,故所得比诸儒最多。但平日不信符命,尝着书以《周易》、《河图》、《洛书》为妖妄,今又以生民、玄鸟之诗为怪说。苏子瞻曰:“帝王之兴,其受命之符,卓然见于《诗》、《书》者多矣。《河图》、《洛书》、《玄鸟》、《生民》之诗,岂可谓之诬也哉!恨学者推之太详,流入谶纬,而后之君子亦矫枉过正,举从而废之,以为王莽、公孙述之流缘此作乱。使汉不失听,莽、述何自起?而归罪三代受命之符,亦过矣。”
  △《新经毛诗义》二十卷
  右皇朝熙宁中置经义局,撰《三经义》,皆本王安石说。《毛诗》先命王训其辞,复命安石训其义。书成,以赐太学,布之天下以取士云。
  △《苏氏诗解》二十卷
  右皇朝苏辙子由撰。其说以《毛诗序》为卫宏作,非孔氏之旧,止存其首一言,馀皆删去。按司马迁曰:“周道缺而《关雎》作。”扬雄曰:“周、康之时,《颂》声作乎下,《关雎》作乎上。”与今《毛诗序》之意绝不同。则知《序》非孔氏之旧明矣。虽然,若去《序》不观,则《诗》之辞有溟氵幸而不可知者,不得不存其首之一言也。
  △《伊川诗说》二卷
  右皇朝程颐正叔门人记其师所谈之经也。
  △《毛诗辨疑》一卷
  右皇朝杨时中立撰。
  △《陈氏诗解》二十卷
  右皇朝陈少南撰。
  ◎礼类
  △《周礼》十二卷
  右郑玄注。汉武帝时,河间献王开献书之路,得《周官》,有五篇,失《冬官》一篇,乃募以千金,不得,取《考工记》以补其阙。至孝成时,刘歆校理秘书,始得序列,着于《录略》,为众儒排弃。歆独以为周公致太平之迹。永平时,杜子春初能通其读,郑众、郑兴、亦尝传受。玄皆引之,以参释异同云。大夫者,兴也,司徒者,众也。
  △《石经周礼》十二卷
  右伪蜀孙朋吉书。以监本是正其注,或羡或脱或不同至千数。
  △《仪礼》十七卷
  右郑氏注。两汉诸儒得古文《礼》,凡五十六篇。高堂生博《士礼》十七篇,为《礼仪》。《丧服传》一卷,子夏所为。其说曰:《周礼》为本,圣人体之;《仪礼》为末,圣人履之。为本则重者在前,故宗伯序五礼以吉、凶、宾、军、嘉为次,为末则轻者在前,故《礼仪》先冠、昏,后丧、祭。唐韩愈谓文王、周公法制粗在于是,恨不及其时,进退揖逊于其间云。
  △《礼记》二十卷
  右汉戴圣纂,郑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