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其甚也!久之,祸难兼起,与莽无异,殆《书》所谓与乱同事者欤?
  △《郊庙礼文》三十一卷
  右皇朝杨完撰。元丰初,以郊庙礼文讹舛,诏陈襄、李清臣、王存、黄履、何洵直、孙谔、杨完、就太常寺检讨历代沿革,以诏考其得失,又命陆佃、张ロ详定,后以前后尝进《礼文》,独令完编类,五年,成书奏御。其书虽援据广博,而杂出众手,前后屡见,繁猥为甚云。
  △《周礼义辨疑》一卷
  右皇朝杨时中立撰。
  △《晁以道中庸篇》一卷
  右从父詹事公撰。近世学者以“中庸”为二事,虽程正叔亦然,故说是书皆穿凿而二之。于是本诸胡先生、司马温公、程明道、张横渠、王肃、郑玄作是传焉。
  △《游氏中庸解》一卷
  右皇朝游酢定夫撰。酢亦程正叔门人。
  △《杨中立中庸解》一卷
  右皇朝杨时中立撰。时载程正叔之言曰:“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盖亦犹王氏之说也。
  △《周公谥法》一卷
  右其序曰:“维周公旦、太公望相嗣王发,建功于牧野,及终将葬,乃制谥。”计一百九十馀条云。谥,《隋志》附于论语类中,今迁于此。
  △《春秋谥法》一卷
  右与《周公谥法》相类而小有异同。
  △《沈贺谥法》四卷
  右梁沈约撰,凡七百九十四条。贺琛又加妇人谥二百三十八条。
  △《嘉谥法》三卷
  右皇朝苏洵明允撰。洵嘉中被诏编定周公、《春秋》、《广谥》、沈约、贺琛、扈蒙六家谥法,于是讲求六家,外采《今文尚书》、《汲蒙师春》、蔡邕《独断》,凡古人论谥之书,收其所长,加以新意,得一百六十八谥,三百一十一条,芟去者百九十有八。又为论四篇以叙其去取之意。
  △《集谥总录》一卷
  右皇朝孙纬撰。《春明退朝录》尝集类国朝谥几二百人。纬任宗正寺丞日,因宋氏之旧,纂元丰已后,遂得三百馀人。自宗室、宰相以下,分为九等。其序略云:有爵位已高当得谥而未闻者,若范质、吕馀庆、韩崇训、王博文、姜遵、王沔是也。
  △《太常礼书》一百五十卷
  右皇朝陈祥道用之撰。祥道元初以左宣义郎任太常博士,解《礼》之名物,且绘其象,甚精博。朝廷闻之,给札缮写奏御。今世传止五十卷,予爱之而恨其缺少,得是本于叙州通判卢彭年家,其象目以五彩饰之,于是始见其全书云。
  ◎乐类
  △《乐府杂录》一卷
  右唐段安节撰。记唐开国以来雅、郑之乐并其事始。古之为国者,先治身,故以礼、乐之用为本;后世为国者,先治人,故以礼、乐之用为末。先王欲明明德于天下,深推其本,必先修身,而修身之要在乎正心诚意,故礼以制其外,乐以养其内,使内之不贞之心无自而萌,外之不义之事无由而蹈,一身既修,而天下治矣,是以礼、乐之用,不可须臾离也。后世则不然,设法造令,务以整治天下,自其暴戾恣睢之心,谓躬行率人为迂阔不可用。若海内平定,好名之主然后取礼之威仪、乐之节奏,以文饣希其治而已。则其所谓礼、乐者,实何益于治乱成败之数?故曰后世为国者,先治人,以礼、乐之用为末。虽然,礼文在外,为易见,历代犹不能废;至于乐之用在内,微密要眇,非常情所能知,故自汉以来,指乐为虚器,杂以郑、卫、夷狄之音,虽或用于一时,旋即放失,无复存者,况其书哉!今裒集数种,姑以补书目之阙尔。
  △《声律要诀》十卷
  右唐上党郡司马田畴撰。畴序谓:“一切乐器,依律吕之声,皆须本月真响。若但执累黍之文,则律吕阴阳不复谐矣。故据经史参校短长为此书”云。
  △《羯鼓录》一卷
  右唐南卓撰。羯鼓本夷乐,列于九部,明皇始好之,故开元、天宝中盛行。卓所述多当时之曲。
  △《琵琶故事》一卷
  右未详何人所纂。
  △《教坊记》一卷
  右唐崔令钦撰。开元中,教坊特盛,令钦记之。率鄙俗事,非有益于正乐也。
  △《皇乐记》三卷
  右皇朝胡瑗等撰。皇二年,下诏曰:国初循用王朴乐,太祖患其声高,令和岘减下一律,然犹未全。命瑗同阮逸等二十馀人再定。四年,乐成奏之,上御紫宸殿观焉。此其说也。
  △《补亡乐书》三卷
  右皇朝房庶撰。古律既亡,后世议乐者,纵黍为之则尺长,律管容黍为有馀,王朴是也;横黍为之则尺短,律管容黍为不足,胡瑗是也。故庶欲先以一千二百黍,纳之于律管中,黍尽乃得九十分,为黄锺之长。其说大要以律生尺耳。范蜀公本之以制雅乐。
  △《范蜀公乐书》一卷
  右皇朝范镇景仁撰。景仁论乐宗房庶,潜心四十馀年,出私财铸乐器。元中奏御。
  △《五音会元图》一卷
  右未知何人所撰。谓乐各有谱,但取筚篥谱为图,以七音十二律,使俗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