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乎有弛禁之议。既弛其禁。又不宜恣其所为而莫之检也。于是乎有加刑之议。要之数议之兴。惟起于禄粮之不敷耳信如诸藩之议。不敢再望额外之加。惟愿守其原派之数。有余不足。通融均用在各宗虽有缺乏之时在公家则无增添之扰。此数十年来。所相持而未发者。各藩既同辞言及之矣。窃尝计之、其便有三、何者、禄制不定。则冗费愈滋。国之所以病也。若立为定制。永不加增。则自兹以往。岁费可大省。而朝廷之上。得以其余财备京边缓急之用。
其便一也。欲加禄。则必加赋此必然之势。顾民力竭矣。其何以堪。今若此。可永无加赋之事。而小民获相安惟正之供。其便二也。禄之所以加多者。惟以宗人之多耳。顾宗人之多。虽云螽斯麟趾。不可限量。而花生传生来历不明之辈。岂其无之。何也。彼其意以为一入玉牒。便当仰食县官。故利其食指之多。以为厚殖之地。大抵然也。即各宗有心知其非者。率皆容隐而不举以为彼食禄纵多亦食公家之禄耳今若明示以一定之额。譬之士庶之家世业相承。
此有此数。子姓虽多。各随其多寡受之。翕然相安。而无相争相夺之患。若一有螟蛉乞养者参于其间。诸子必且羣起攻之矣。何也不徒恶其非类且虑分已之有也使额禄既定。而宗人之中。脱复有如前花生传生等项。则增一人。即冒一人之禄。增一人之禄即减额内一人之数。各宗有不羣起而攻之者乎。故此法一行。匪特可以节财禄。亦可以清潢派。其便三也。或者曰、各藩见在食粮。多寡不同。其取数之多者。如周府之二十二万有奇。代府之一十七万有奇。
固当亟为限之矣。其少者。如肃府止三千一百有奇。郑府止一千五百有奇。亦可槩施之乎。是不然。夫所谓粮食之多者。非一人之身衣而食之。乃群各宗而均受之者也。宗多则禄多。宗少则禄少。宗多者。所衍必愈繁而宗少者。即繁衍亦不甚。繇斯以谈。虽多数世而后。其大畧可覩已况肃府岁用之数。虽止三千一百有奇。而岁派之数。尚余一千三百有奇。郑府除岁用外。亦尚积有赢余。虽云不多。然如后款所开。又巳量为之增加矣。而何不可行之有。或者又曰。
各藩禄粮。其额数有余者。即数传而后尚足支用。固乐于从矣。其额数之不敷者。目今巳不能支。况可支于数世之后耶。臣以为各藩禄粮。业有分定仓口。亦如士庶之家。赀产盈约。各有不同。盈者自盈。固难裒之使寡。约者自约。亦难益之使多。各安其业而已矣。况今之所为此议者、如秦府原额少银七千余两、灵丘府原额少一千二百余两、怀仁府原额少一千七百余两、彼皆所谓不敷府分也。议且若此。况其它乎。
又况秦府不敷之数、巳经臣具题处补、而灵丘怀仁二府、业亦且议补之矣、所苦地方钱粮有限、不能多增、然据见在食用之数、亦巳足支、而又何尝不便也。纵再世而下。必有不敷之时。然诸宗前议不云乎。尽其所有彼此均用即不能四季全给。亦岂无不季二季之支。又云他日人数弥多。禄数弥寡纵减至数两穷困至死只当怨彼宗生息之多自难怨及君父夫穷困人之所恶也。死亡人之所怨也。而彼且甘之。岂其独非人情哉亦诚虑夫禄食日倍于前。则剥削必加于后也。
与其待朝廷之裁削。而有无不可知。毋宁自为之限制耳。嗟乎、葢至是而诸宗之真情始见矣、但此议出于一府、或以为一人之见、而通于各藩、则巳合众虑之同、出于额禄有余之府、或以为自便之私图、而出于额禄不敷之府、则可见人情之公愿、又况地方各官、上自司道、下及有司、无不同辞以为可行、臣与各该抚按、再三筹度、卒亦无有出于此者、然后乃敢以其说进耳、不然、前日之议、臣方持抚臣变通之说、为皇上告、期皇上大破常格、断在必行、乃今不彼之议、而此之从者、良以人臣进言、不必自巳、惟求利于国、便于事而已矣、计苟不便。
而狥诸宗之请。以方朝廷之命。臣不敢也。计诚便矣。而执一巳之见。以废舆论之公。臣亦不敢也。矧我皇上英明天纵。当建议之初。讵不即能自断。而必遣官会议正欲观各宗之所愿安在耳使各宗之所愿在此。而臣之所议在彼。夫乃非皇上遣议之心乎。又况此议若行。则宗禄不减而自减。封爵不限而自限。其为变通孰大于是。葢昔者汉初虑诸侯强大不可制。今日议削地。明日议兴师。寻至推恩之令一下。而诸侯之壤地。不削自弱。故终汉世。无诸侯王之患。
而亦无养宗室之费我朝诸藩之事。虽不与汉事同。而其额粮之分授曾不异于壤地之世守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