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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孝宗之统使 皇上违 武宗皇帝之诏。背 献皇帝之恩遂致父子君臣皆失其道。此欺妄四也。
一礼官以皇上称孝宗皇帝为皇考、慈寿皇太后为圣母、称恭穆献皇帝章圣皇太后为本生父母、臣等谨按仪礼丧礼篇云、为人后者传曰何以三年也、受重者必以尊服服之、又曰、为人后为其父母报、传曰何也、不贰斩也、夫于所后父母服三年。名曰重。于本生父母服期年同于伯叔父母。名曰轻今孝宗皇帝本皇上之伯。慈寿皇太后本皇上之伯母。反称之曰皇考曰圣母。而为重焉。献皇帝本皇上之父。章圣皇太后本皇上之母。而反称之曰本生皇考。本生母。而为轻焉。
轻者反重重者反轻议礼之臣。亦各有父母者。试以身处之。于心安乎。此欺妄五也。
  一 皇上止宜称 皇考恭穆献皇帝 圣母章圣皇太后、亟去本生二字、改称 皇伯考孝宗皇帝、 皇伯母慈寿皇太后、臣等谨按唐玄宗称中宗为皇伯考。宋真宗称太祖室曰皇伯考妣。及伏读 祖训凡亲王若天子之侄。则称天子曰伯父皇帝陛下、叔父皇帝陛下、生可称伯父死独不可称伯考乎今 皇上以伦序入继大统于 孝宗皇帝。宜生称伯父死称伯考。今礼官以庙中无伯考之称。弃礼书。背祖训。此欺妄六也。
  一 皇上宜别为 献皇帝立庙京师、臣等谨按汉宣帝别为父史皇孙立皇考庙。汉光武别为父南顿君立皇考庙。礼也。又按汉哀帝追尊定陶共王为共皇帝、立寝庙京师、葢成帝曾立哀帝为子、故师丹以为不可者、以共王为本生父故也、今礼官强执 皇上为 孝宗皇帝子。比之定陶王为成帝子。以 献皇帝为本生父。故来邪说纷拏。此欺妄七也。
  一礼官又以今日事体比之宋濮安懿王、臣等谨按濮王允让第十三子、初名宗实、仁宗未有嗣、取宗实入宫、命曹皇后抚鞠之年方四岁、亲命学士王珪草诏立为皇子、养之宫中二十八年、与 皇上不同、况仁宗立濮王子为嗣。大儒朱熹巳曾并定陶王事。论其坏礼。今礼官务牵合强比。此欺妄八也
  一 皇上宜迎 献皇帝神主至京。别立新庙、臣等谨按礼记曾子问篇、古迁国载羣庙之主以从。礼也今礼官以为史籍并无迁主之事。此欺妄九也  一 皇上入继大统、遵 高皇帝祖训不敢辄称 慈寿皇太后懿旨、臣等伏覩 祖训、凡皇后只许内治宫中诸等妇女人、宫门外一应事务、毋得干预、况立君继统。实遵 太祖高皇帝兄终弟及之训。 慈寿皇太后。固不得专制干预者也。今礼官辄陷 慈寿皇太后违 祖训干预外事。此欺妄十也
一寿安皇太后不得终三年丧、臣等谨按礼经嫡孙承重者。为祖父母服三年。寿安皇太后止生献皇帝。献皇帝又止生皇上。今献皇帝宾天皇上实承重嫡孙。当率天下为三年丧礼也礼官乃定为哭临一日、丧服十三日、但以文移行之两京而巳、夫以日易月。三年丧应二十七日。期年应十二日。然则十三日之说果何制也寿安既为皇太后矣为天子祖母矣。当诏天下丧之礼也。以文移而不以诏。及两京而不及天下。又何制也。夫尊皇上必当尊献皇帝。尊献皇帝必当尊寿安皇太后。
此等巳往之事。莫大之失。为天下后世所訾。皇上虽欲追悔而不及者。前日既误。今日可容再误邪。议礼者皆安然而无警悟。此欺妄十一也。
  一再颁诏令、仍宜更改、臣等谨按记曰、生曰父曰母、死曰考曰妣、葢人之生、必各禀于父母而无二、岂有两考之称乎、虽闾阎童子、亦羞称之、可加之万乘之尊乎、主称两考。不知傍注奉祀果何称乎。近者传闻皇上于 孝宗皇帝称嗣子。于 恭穆献皇帝称长子。夫于 恭穆献皇帝既称长子。于 孝宗皇帝可更称嗣子乎。长子嗣子之别。为二主傍注之称。自古经传所未载也。今 皇上改诏在一言之决。不改则万古之议。此欺妄十二也。
一今日议礼朋比之故、臣等据礼。决然以皇上为入继大统之君。不应为孝宗皇帝之子。非入继大统之君然以皇上为孝宗皇帝之子。妄议者决两论相持。三年不决。夫为孝宗皇帝之子说者。其始变于奸权大臣一人而巳、礼官附之、九卿科道附之、初不顾事体之大、礼义之非者也臣等仰惟皇上圣明、其纯孝之心如此、何忍负之、是以奋不顾身、与之辩明、其两京大小官员、知朝议之非者、十有六七、阿附不知者、止二三耳、但知其非者。少有私议。辄目为奸邪。
风言谪降。并考察黜退不知礼者。凭为举主恩。人攘臂交攻。不容人语。又如九卿六科十三道官连名之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