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时地利固无不宜今拟推拓规模广相传授但患学之不精不患业之无用以吾福州之辐辏省会而外则有州县州县而外又有乡镇风气既开效验既远争先恐后固意中事将来业蚕之人既可以率妻子家人自食其力又可以其术益人非吾党之士所恃以为自立之基者乎惟是蚕忙之时事固甚苦中如藏桑剉桑喂桑扩座除沙等事至有不暇眠食者而桑业学理既多且精尤非粗率卤莽所能从事可谓劳心劳力兼而有之矣凡吾同志须立定志向自度力量而来方不中途辍止吕氏云有畏更衣之寒而忍一岁之冻惧一针之痛而甘必死之疡愿诸君先难后获引以为鉴也
蚕桑公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学以提倡全闽风气开辟闾阎利源为宗旨 第二条本学以教授蚕桑业学理及实务为主 第三条本学设于南台泛船浦新街地方 第二章 教习规则 第四条总教习应有进退学生及赏罚之权并规定课程及养蚕事务 第五条本学无账房司事诸名目一切事务均总教习任之第六条副教习邦巾同总教习教授学生及学中一切事务总教习如有事未到一切事务副教习须为代理副教习有事总教习亦须代理 第七条教习非有疾病事故不得擅自旷废课程 第三章 生徒规则 第八条凡生徒皆须遵守一切规条并从教习之指示及其命令如有犯规轻者扣分重者斥退 第九条凡生徒毕业本学当给以执照准其充为各处教习 第十条凡生徒毕业后第一年须在本学饲春蚕一次以期熟练养法应纳膳金与否临时酌俟核经费再行定夺 第十一条生徒有品行不端或怠惰及屡屡请假者均即斥退 第十二条凡生徒无论在何地均严禁洋火因 第十三条凡生徒不得倡议罢歇功课 第十四条凡衣服身体均当清洁并须留心卫生以免疾病 第十五条凡生徒在讲堂及蚕房内不得吃烟发高声并粗暴之举动 第十六条凡讲义均定有时刻该时击号诸生须一律到堂听讲如临时不到及迟到者扣分 第十七条住宿规条如左 一不得任意喧哗尤不准吹弹歌唱赌博 二火烛宜慎舍内力求清洁勿怠于打扫 三学所非关蚕忙之时十点钟闭门十一点钟息灯 四凡生徒无事故不得出宿于外 第十八条放假日如左 一星期日 二星期六下午 三节假 清明一日 端午二日 中秋二日 冬至一日 第十九条诸生在蚕忙期内由教习派班实习虽遇放假日亦须就业倘有紧要事件须告明教习并请同班代理方能暂行给假至多不得逾三日 第二十条请假日如左 一三年丧两月 二期丧十日 三功丧两日 四婚姻十五日 五疾病 六有事 第二十一条因有事请假必将情由申明教习 第二十二条凡疾病不能习功课须先陈明教习违者照临期不到班例 第四章 赏罚 第二十三条一学期间实务考试成[绩](蹟)最优品行方正者给褒赏 第二十四条平素品行不端或违犯章程者察核情由随时惩罚其种别如左  一扣分  二斥退 第二十五条加褒赏惩罚时揭示其事由于学内 第五章 招考规条 第二十六条招考在前学期之先每年一次施行其时日随时报告 第二十七条应考者须有左列事项 一年十岁以上三十岁以下 二体气壮健与资性善良者 三无家计之累者 四本科要文字稍通顺者 五别科要识字者 第二十八条本科定额八人别科定额十二人 第二十九条应考者须妥商为保人 第三十条应考者须具有愿字 第三十一条生徒须自备饭金月二千四百文不纳束修 第三十二条生徒须自带一切卧具用具惟膳具免带房租免纳 第三十三条生徒如有欠纳饭金保人须为赔偿 第六章 学科课程 第三十四条学科分为二门曰本科曰别科 第三十五条本科专讲蚕业学理兼事实马念别科则专事实马念兼授学理 第三十六条修业期限本科为一周年别科为六阅月 第三十七条本科别科课程 本科 第一项 学理 一养蚕法 一蚕体生理 一蚕体解剖 一蚕体病理 一使用显微镜讲义 一检查法 一缲丝法 一桑树栽培 一土壤学 一肥料论 第二项 实务 一使用显微镜 一解剖蚕体术 一制蚕种法附贮藏蚕种法 一养蚕术 一缫丝手法 一检查蚕卵蛹蛾法用肉眼监定 别科 第一项 学理 一养蚕法 一蚕体病理 一缫丝法 一桑树栽培 一土壤学 一肥料论 第二项 实务一养蚕术 一缫丝手法 第三十八条本科学期以正月为始至十一月 第三十九条别科学期以正月为始至六月 第四十条分学期另详 第四十一条本科别科养蚕期如左 本科 饲育春蚕 自二月至三月 饲育夏蚕 自四月至五月 饲育秋蚕 自六月至七月 别科 饲育春蚕 自二月至三月 饲育夏蚕 自四月至五月 第四十二条本科别科每星期内每日授业课目时数另详 第七章 考试 第四十三条分考试 左四种 一随时考试就日常所学课程临时施行 二学期考试于各学期末施行 三卒业考试于修业期之终施行 四实务考试于各考试期施行 第四十四条分考试期 一本科大考二次 前学期一次后学期一次 月考四次 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各一次 时常考试不定次 一别科大考二次 前学期一次后学期一次 时常考试不定次 第四十五条养蚕各成[绩](蹟)点数以一百点为最高点以六十点为合格六十点以下均为不合格 第四十六条考试各课目以一百点为最高点以五十点为合格五十点以下均为不合格 第四十七条养蚕成[绩](蹟)点数及卒业考试点数合格者给予卒业文凭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