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观之,日本不欲摇动中国朝廷,又不欲剖分中国疆土,亦不欲伤碍中国以激动欧洲各国,而其所眈眈逐逐者,我可预决焉:一欲朝鲜自主,或更依其肘腋之下;二欲与中国别立通商条约,俾日货通行各内地;三欲中国付战费及罚款英金五十兆磅,以威海、旅顺、满州、台湾为质,及战后所得各物。按此皆李中堂尚未东行之先,旁人揣测语也。及蜺旌将东之际,上海「字林报」云:『日本与中国先有电报来往,欲中国全权大臣包括五事:一曰朝鲜独立自主,二曰赔偿兵费、罚款,三曰割地,四曰中国大开通商之途,五曰东人居中领事有自治之权、华人居日统归日辖。此五事者,皆强中国以所难,而其难尤在于割地。李中堂入都后,与各国公使冠盖往来,不绝于道;又与俄、英、法诸公使论冀免割地之事,一面传电至津仍竭力以备战事,亦缘此也。
  傅相负伤议和。
  两国全权大臣照会酌议和款。
  致伊藤、陆奥照会(光绪二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大日本帝国大皇帝钦差全权办理大臣阁下:本日下午,本大臣自会议处所归途,忽遇意外可悼之事;致使面订明日上午十点钟会议之期未能躬亲,殊为抱歉!是以特此知会贵大臣:明日于所定之时,由本大臣委派李经方趋候贵大臣;祈将已承允诺出示大日本国拟结和局要款之节略,交由李经方賫回。本大臣一经接到贵大臣应允见示之和款节略,即当迅速细加察覆,并望早日复能与贵大臣会议也。手此,并颂日佳!
  伊藤、陆奥照会覆文(光绪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九日)
  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阁下:奉到昨日来函,承示为可悼之事所阻,致使本晨约会无由躬亲,嘱将日本国所拟和约条款之节略交由李参议将呈贵大臣等因。查昨日本大臣等一闻兹可悼之事,以致贵大臣未能躬亲会议,本大臣等即迅速躬赴贵大臣行辕问候起居;并声明因此凶虐狂悖之事,本大臣等万分忧愁之意。当时所陈之语,日本举国上下皆抱此情怀,盖非但本大臣两人而已。本大臣现应遵照贵大臣所嘱,以表恭敬之忱。所有会议事宜,与李参议知会一切。惟贵大臣所遇最可悲悼之事,本大臣等理应先行奏明本国大皇帝,难免稍有担延。一俟可以知会李参议,当即迅速照办。遇此可痛之事,本大臣等实深抱歉!请再陈明。敬颂台祺。
  照会伊藤、陆奥文(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初一日)
  大日本帝国大皇帝钦差全权办理大臣阁下:接到贵大臣昨日来函,以本大臣遘可悼之事,不能躬亲会议,故有二十八日之函,深抱歉忱。并陈拟即遵照本大臣前函办理之事,难免略有延搁等因。均经领悉。昨承贵大臣驾临馆舍见询起居,并以本大臣负伤之故至为惋惜,本大臣实深铭感!旋奉贵国大皇帝存问有加、大皇后慈虑稠叠,颁赐御制裹伤物件,又承敕派御医前来诊视;本大臣不禁感戴之至!所恃御医技术精良、贵大臣僚谊周挚,俾本大臣得以早占勿药、体气复原,再行陈明贵国大皇帝、大皇后存问扶拯之盛意。至来函内开:贵大臣允诺见示之和议条款暂有延缓情形,洵属甚是;本大臣自应静候。此事于本国关系甚大,本大臣曷胜廑念。手此奉谢,并颂台祺!
  致伊藤等照会(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初五日)
  大日本帝国大皇帝全权办理大臣阁下:停战条款现已画押,本大臣甚愿即将永远和局事宜从速开议,俾停战期限未满之先,和局已可成议。本大臣现因受伤静养,中外名医均以轻出为戒,是以一时不能躬往会议处所。如承贵大臣体谅,拟请将所拟和局要款开具节略送到本大臣,以便查核。设如此办法贵大臣未能遽以为然,本大臣拟于寓内布置会议处所,俾本大臣不至负伤外出受风,仍可与贵大臣会议一切。为此,本大臣专候示复,以便照办;或于本日下午、或于明日某点钟,均随贵大臣之便。专此奉布,并颂台祺!
  陆奥等面交节略
  望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在三日或四日以内回覆,或将约内各款全行承允、或将某款更行商酌为要。
  复日本全权办理大臣陆奥函(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初七日)
  迳复者:顷李参议等回称:贵全权办理大臣商允在四日以内回覆,或将约内各款全行承允、或将某款更行商酌等因。本大臣虽受伤静养,而和约事宜关系重大,不得不力疾筹商;务望即刻将条约全开专员齎送,以便逐细查阅。或将各款承允、或将某款更行商酌,即于本日某钟点接到后,于四日内某点钟回复可也。此颂日佳!
  覆伊藤、陆奥和约底稿说帖(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一日)
  大清帝国大皇帝钦差头等全权大臣李覆大日本帝国大皇帝全权办理大臣所拟和约
  底稿说帖
  承示约稿,限四日内作复;当经力疾逐细查阅。其最有关系之款,尤为竭力考究。然终恐受伤之后,精神尚未复原,本大臣实恐无以上对朝廷倚畀之重。设此说帖内回覆之语有不周不备之处,实因伤疾未愈,力不从心;尚祈贵大臣原谅!数日之后,必能一一详复也。今将约稿大意合为四大端,以免逐条应对之烦。所谓四端者,即一、朝鲜自主,二、让地,三、兵费,四、通商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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