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光实录钞 清 文震亭 撰


  ●序号 篇名
  1 自序
  2 识语
  3 弘光实录钞目录
  4 弘光实录钞卷一
  5 弘光实录钞卷二
  6 弘光实录钞卷三
  7 弘光实录钞卷四
  8 福王登极实录
  ●自序
  寒夜鼠啮架上,发烛照之,则弘光时邸报,臣畜之以为史料者也。年来幽忧多疾,旧闻日落;十年三徙,聚书复阙。后死之责,谁任之乎?先取一代排比而纂之,证以故所闻见,十日得书四卷,名之曰「弘光实录钞」。为说者曰:『「实录」国史也,今子无所受命,冒然称之,不已僭乎』?臣曰:『国史既亡,则野史即国史也。陈寿之「蜀志」、元好问之「南冠录」,亦谁命之?而不谓之国史,可乎』?为说者曰:『既名「实录」,其曰「钞」者,不已赘乎』?臣曰:『钞之为言略也。凡书目备而略之者,曰钞。「实录」纂修,必备员开局。今以一人定闻见,能保其无略乎?其曰钞者,非备而钞之也。钞之以求其备也』。臣既削笔洗砚,慨然而叹曰:『帝之不道,虽竖子小夫,亦计日而知其亡也。然诸坏政,皆起于利天下之一念。归功定策,怀仇异议,马、阮挟之以逆案,四镇挟之以领朝权,而诸君子亦遂有所顾忌而不敢为,于是北伐之事荒矣。逮至追理三案,其利灾乐祸之心,不感恩于闯贼者仅耳。传曰:「临祸不忧,忧必及之」,此之谓也!呜呼!南都之建,帝之酒色几何,而东南之金帛聚于士英;士英之金帛几何,而半世之恩仇快于犬铖。曾不一年而酒色、金帛、恩仇不知何在!论世者徒伤夫帝之父死于路而不知也,尚亦有利哉』!
  古藏室史臣识。时戊戌年冬十月甲子朔。
  ●识语
  弘光南渡,得手钞便为信史。当今未敢矢口迁、固,然如此命笔,他日当不下晔、寿也。承命欲题数言,深荷盛雅。身为大臣,不能引决;颜厚有忸怩、其奈之何!或待此种种者,差可握手,少有以自盖也,而后为吮毫之计乎?知吾□□知此怀也!

  ●弘光实录钞卷一
  崇祯十七年夏五月庚寅,福王建监国于南京。
  讳由崧,神宗皇帝之孙也。父常洵,国于雒阳。十六年正月,为流贼所害。北都之变,诸王皆南徙避乱。时晋都诸臣议所以立者,兵部尚书史可法,谓:太子,永、定二王既陷贼中,以序则在神宗之后,而瑞、桂惠地远。福王则七不可(谓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也)。唯潞王讳常淓,素有贤名。虽穆宗之后,然昭穆亦不远也。是其议者,兵部侍郎吕大器、武德道雷演祚。未定,而逆案阮大铖久住南都,线索在手,遂走诚意伯刘孔昭、凤阳总督马士英幕中密议之。必欲使事出于己而后可以为功。乃使其私人杨文骢,持空头笺,命其不问何王,遇先至者,即填写迎之。文骢至淮上,有破舟河下,中有一人,或曰:福王也。文骢入见,启以士英援立之意,方出私钱买酒食共饮,而风色正盛,遂开船。两昼夜而达仪真。可法犹集文武会议,已传各镇奉驾至矣。士英以七不可之书用凤督印之成案,于是可法事事受制于士英矣。
  臣按:士英之所以挟可法,与可法之所以受挟于士英者,皆为定策之异议也。
  当是时,可法不妨明言始之所以异议者,社稷为重、君为轻之义。委质已定,君臣分明,何嫌何疑而交构其间乎?城府洞开,小人亦失其所秘,奈何有讳言之心,授士英以引而不发之矢乎?臣尝与刘宗周言之,宗周以为然。语之可法,不能用也。
  进兵部尚书史可法东阁大学士,加凤阳总督马士英兵部尚书东阁大学士,改户部尚书,高弘图为礼部,入阁办事,工部侍郎周堪赓为户部尚书。
  辛卯,召姜曰广、王铎,俱礼部尚书东阁大学士。
  壬辰,以总兵张应元镇守承天。
  戊戌,瑞王常浩避寇驻重庆。事闻,命总兵赵光远镇守四川。
  己亥,以总兵郑鸿逵镇九江,黄蜚镇京口。
  庚子设四藩,以黄得功为靖南侯,高杰兴平伯,刘泽清东平伯,刘良佐广昌伯。
  四藩者,其一淮徐,其一扬滁,其一凤泗,其一庐六。初,黄得功、高杰在北,刘泽清在山东,刘良佐在淮北。北都既陷,乱卒南下不遂,皆渡淮而处,而淮北为贼所有。马士英既借四镇以迎立,四镇亦遂为士英所结。史可法亦恐四镇之不悦己也。急封爵以慰之,君子知其无能为矣。
  晋左良玉为宁南侯。
  壬寅,福王即皇帝位,以明年为弘光元年。
  黄得功、高杰相攻。
  四镇欲以家眷安插江南,浮兵而渡。亟谕止之,令择江北以处。而得功、泽清、杰,皆欲维扬,争端遂肇。及有旨杰住扬州,而杰兵凶暴尤甚,扬人恶之,闭城登陴,坚不肯纳。得功以其家眷至仪真,遂传攻,杰亦野营以待之。史可法百方调停,而以瓜州处杰。
  乙巳,大学士史可法出督师于维扬。
  士英入参机务,可法动受其制,不得已而出。留都诸生数百人合疏留之,不得。至十月有何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