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夫欲自杀。其夫人止之。及至廷尉。因不食五日。欧血死。亚夫为河内太守。许负相之曰。君侯三年为侯。八年为将。九年为相。贵重于人臣无二。其后当饿死。纵理入口。饿死法也。居三岁。兄胜有罪免。文帝封亚夫续绛侯后。尽如负言。上欲废栗姬太子。亚夫固争之不得。上由是疏之。而梁孝王以吴楚之围。怨亚夫不救。每朝。尝与太后言亚夫之短。太后欲封其兄王信。上谦让不许。太后曰。人生各以时行耳。窦长君在时不得侯。及死。其子彭祖乃侯。
吾甚恨之。帝趣侯信也。上曰。请得与丞相计之。亚夫曰。高皇帝约。非刘氏不王。非有功不侯。不如约者天下共击之。上默然。遂不封。
荀悦曰。高皇帝刑白马而盟曰。非刘氏不王。非有功不侯。不如约者。当天下共击之。是教下犯上而兴兵乱之阶也。若后人不修。是盟约不行也。书曰。法惟上行。不惟下行。若以为典。未可通也。匈奴徐卢等五人降。上欲封之。亚夫曰。彼背其王。陛下何以责人臣守节哉。上曰。丞相议不可用。乃悉封之。
荀悦曰。春秋之义。许夷狄者不一而足也。若以利害由之。则以功封其逋逃之臣。赏有等差。可无列土矣。上尝居禁中。召亚夫赐食。独置大胾无脔。又不置箸。亚夫心不平。顾谓掌席者取箸。亚夫前食。既出。上目送之曰。此怏怏非少主之臣也。亚夫以数忤上意。故得罪也。
二年冬十月。诏省列侯之国。春。匈奴入雁门。太守冯敬与战死。发车骑材官屯雁门。以岁不登。禁食马粟。食马粟者没入之。封皇后兄王信为孟侯。夏四月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功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女功害则寒之原。夫饥寒并至。能不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以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徭赋。欲天下务农蚕。常有畜积。以备灾害。彊无凌弱。众不暴寡。耆老以寿终。孤幼得遂长。今岁或不登。
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为吏。以货赂为市。盗夺百姓。侵侮万民。县丞长吏。纵奸法与盗。甚无谓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自汉初务劝农。累世承业。至是始天下殷富。家给人足。京师之钱累百巨亿。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充实露积于外。腐败而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守闾阎者食梁肉。为吏者长子孙居官者以官为姓号。人人自爱。而重犯法。仁义兴焉。
三年春正月。诏万民采黄金珠玉者。坐赃为盗。诏曰。高年者人所尊敬。鳏寡孤独者人所哀怜也。其令八岁以下。八十以上。及孕子未乳。当鞫系者。无讼系之。甲午。帝崩于未央宫。遗赐诸侯王列侯马二驷。吏二千石黄金二斤。民户百钱。出宫人复终身。
赞曰。本纪称周秦之弊。密文峻法而奸不胜。汉兴。埽除苛政。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称文景。美矣。
前汉孝武皇帝纪一卷第十
皇帝甲子即位。年十六。二月癸酉。孝景帝葬阳陵。三月。尊太后母藏儿为平原君。封田蚡田胜为列侯。藏儿初为槐里王仲妻。生太后。后改嫁长陵田氏。生蚡及胜。
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举贤良方正。丞相卫绾奏所举贤良。或治刑名纵横之术。乱国政。罢之。春三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民年八十复二算。九十复甲卒。行三铢钱。夏四月。诏民年九十已上。复子若孙。令奉供养。五月。诏修山川之祀。六月。丞相卫绾免。丙寅。魏其侯窦婴为丞相。武安侯田蚡为太尉。秋七月。诏省卫士卒万人。罢苑马赐贫民。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璧。征鲁申公。议立明堂。申公年八十余矣。上问以政事。对曰。为治者不致于多言。
顾力行何如耳。拜为太中大夫。汉兴草创。尚简易。未甚用儒者。而窦太后好黄老术。故诸博士具官待问。未有进者。至上即位。乃崇立太学矣。
二年冬十月。丞相窦婴太尉田蚡皆免。御史大夫赵绾郎中令王臧下狱死。蚡婴绾臧皆同心。欲兴太学。建立明堂。以朝诸侯。而婴请无奏事太皇太后。又罢窦氏子弟无行者绝属籍。故毁谤日至。窦太后怒。皆抵之罪。明堂遂不立。春二月丙戌朔。日有食之。三月己未。太常许昌为丞相。夏四月戊申。有星如日。夜出。初置茂陵邑。徙郡国豪杰于茂陵。河内郭解在徙中。卫将军为言解家贫不应徙。上曰。解布衣。权至使将军知之。此不贫也。及解徙。诸公赠送出千余万。
解任侠。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