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不正,言不顺,则礼乐不可兴。’今欲断诸北语,一从正音。其年三十已上,习性已久,容不可猝革。三十已下,见在朝廷之人,语音不听仍旧;若有故为,当加降黜。各宜深戒!王公卿士以为然不?”对曰:“实如圣旨。”帝曰:“朕尝与李冲论此,冲曰:“四方之语,竟知谁是;帝者言之,即为正矣。’冲之此言,其罪当死!”因顾冲曰;’卿负社稷,当令御史牵下!”冲免冠顿首谢。又责留守之官曰:“昨望见女犹服夹领小袖,卿等何为不遵前诏!”皆谢罪。帝曰:“朕言非是,卿等当庭争。如何入则顺旨,退则不从乎!”六月,己亥,下诏:“不得为北俗之语于朝廷。违者免所居官!”
  癸卯,魏主使太子如平城赴太师熙之丧。
  癸丑,魏诏求遗书,秘阁所无,有益时用者,加以优赏。
  魏有司奏:“广川王妃葬于代都,未审以新尊从旧卑,以旧卑就新尊?”魏主曰:“代人迁洛者,宜悉葬邙山。其先有夫死于代者,听妻还葬;夫死于洛者,不得还代就妻。其馀州之人,自听从便。”丙辰,诏:“迁洛之民死,葬河南,不得还北。”于是代人南迁者悉为河南洛阳人。
  戊午,魏改用长尺、大斗,其法依《汉志》为之。
  上之废郁林王也,许萧谌以扬州;既而除领军将军、南徐州刺史。谌恚曰:“见炊饭,推以与人。”谌恃功,颇干预朝政,所欲选用,辄命尚书使为申论。上闻而忌之,以萧诞、萧诔方将兵拒魏,隐忍不发。壬戌,上游华林园,与谌及尚书令王晏等数人宴,尽欢;坐罢,留谌晚出,至华林阁,仗身执还入省。上遣左右莫智明数谌曰:“隆昌之际,非卿无有今日。今一门二州、兄弟三封,朝廷相报,止可极此。卿恆怀怨望,乃云炊饭已熟,合甑与人邪!今赐卿死!”遂杀之,并其弟诔;以黄门郎萧衍为司州别驾,往执诞,杀之。谌好术数,吴兴沈文猷常语之曰:“君相不减高帝。”谌死,文猷亦伏诛。谌死之日,上又杀西阳王子明、南海王子罕、邵陵王子贞。乙丑,以右卫将军萧坦之为领军将军。
  魏高闾上言:“鄴城密皇后庙颓圮,请更葺治;若谓已配飨太庙,即宜罢毁。”诏罢之。
  魏拓跋英之寇汉中也,沮水氐杨馥之为齐击武兴氐杨集始,破之。秋,七月,辛卯,以馥之为北秦州刺史、仇池公。
  八月,乙巳,魏选武勇之士十五万人为羽林、虎贲以充宿卫。
  魏金墉宫成,立国子、太学、四门小学于洛阳。
  魏高祖游华林园,观故景阳山,黄门侍郎郭祚曰:“山水者,仁智之所乐,宜复修之。”帝曰:“魏明帝以奢失之于前,朕岂可袭之于后乎!”帝好读书,手不释卷,在舆、据鞍,不忘讲道。善属文,多于马上口占,既成,不更一字;自太和十年以后,诏策皆自为之。好贤乐善,情如饥渴,所与游接,常寄以布素之意,如李冲、李彪、高闾、王萧、郭祚、宋弁、刘芳、崔光、邢峦之徒,皆以文雅见亲,贵显用事;制礼作乐,郁然可观,有太平之风焉。
  治书侍御史薛聪,辨之曾孙也,弹劾不避强御,帝或欲宽贷者,聪辄争之。帝每曰:“朕见薛聪,不能不惮,何况诸人也!”自是贵戚敛手。累迁直阁将军,兼给事黄门侍郎、散骑常侍,帝外以德器遇之,内心以膂为寄,亲卫禁兵,悉聪管领,故终太和之世,恒带直阁将军。群臣罢朝之后,聪桓陪侍帷幄,言兼昼夜,时政得失,动辄匡谏,事多听允;而重厚沉密,外莫窥其际。帝欲进以名位,辄苦让不受。帝亦雅相体悉,谓之曰:“卿天爵自高,固非人爵之所能荣也。”
  九月,庚午,魏六宫、文武悉还于洛阳。
  丙戌,魏主如鄴,屡至相州刺史高闾之馆,美其治效,赏赐甚厚。闾数请本州,诏曰:“闾以悬车之年,方求衣锦,知进忘退,有尘谦德;可降号平北将军。朝之老成,宜遂情愿,徙授幽州刺史,令存劝两修,恩法并举。”以高阳王雍为相州刺史,戒之曰:“作牧亦易亦难:‘其身正,不令而行。所以易;‘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所以难。”
  己丑,徙南平王宝攸为郡陵王,蜀郡王子文为西阳王,广汉王子峻为衡阳王,临海王昭季为巴陵王,永嘉王昭粲为桂阳王。
  乙未,魏主自鄴还;冬,十月,丙辰,至洛阳。
  壬戌,魏诏:“诸州牧精品属官,考其得失为三等以闻。”又诏:“徐、兗、光、南青、荆、洛六州,严纂戎备,应须赴集。”十一月,丁卯,诏罢世宗东田,毁兴光楼。
  己卯,纳太子妃褚氏,大赦。妃,澄之女也。
  庚午,魏主如委粟山,定圜丘。己卯,帝引诸儒议圜丘礼。秘书令李彪建言:“鲁人将有事于上帝,必先有事于泮宫。请前一日告庙。”从之。甲申,魏主祀圜丘;丙戌,大赦。
  十二月,乙未朔,魏主见群臣于光极堂,宣下品令,为大选之始。光禄勋于烈子登引例求迁官,烈上表曰:“方今圣明之理,朝应廉让,而臣子登引人求进;是臣素无教训,乞行黜落!”魏主曰:“此乃有识之言,不谓烈能办此!”乃引见登,谓曰:“朕将流化天下,以卿父有谦逊之美、直士之风,故进卿为太子翊军校尉。”又加烈散骑常侍,封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