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明朝)。

  杨氏,举人期演女,归南安郑某。郑死于京,或遣媒来议婚,曰:『待亡夫七日,然后言耳』。至日,雉经死(林焜熿采补。据家传)。

  国朝

  叶氏,刘畿妻。夫殒于盗,自经以殉。绅士张金棕哀而葬之,表其墓曰:「女中夷齐」(「通志」、「府、县志」俱列本朝;惟「鹭江志」编入明朝。考金棕乃唐藩在闽丙戌与乡荐者,叶盖生于明、死在国初欤)。

  叶氏,竹坑人;庠生叶车书姑也。嫁于某,病卒;越三旬归,辞父母,自经死。有司为之勒碑洪水桥官路边。

  叶氏,竹坑叶细女,适店前陈少卿。同夫逃难遇寇,曰:『不可辱,请先死』。夫阻之不及,投路边井死(三人,「鹭江志」俱列明朝;据「县志」入国朝)。

  林氏科娘,许字李燕。未婚,燕卒;科娘闻讣,自缢死。缳绝坠地,挺立不仆。前一夕,里人夜见神灯千余从埭岸至其家。康熙间,知县徐名觐题曰「兰芳比烈」(「鹭江志」、「通志」、「县志」)。

  义娘,失其氏。及笄,遭寇掳,以头触石几碎,投东岳庙道旁井而死。其后天寒月白,每见一女子往来井畔。康熙十二年,乡人苏贵梦见女子曰:『吾尸陷井中,君能出瘗之,当厚报子』。掘井,果见白骨以素练衣裹之,毛发森然;及葬,素俱化为水。乡人异之,为立祠于坟(一作立祠井上),号曰「义娘井」。时有病者,得井水饮,即愈。凡水旱灾祲,邑令竭诚往祷,立应。道路之人,多以竹筒盛水而去,海内着闻(钮玉樵「觚剩」载王义娘事为顺治初年,乡人苏贵为薛姓;叶晴峰引「纪同文集」「义娘传」作侯氏,而鹭江碧山寺前庙壁石碑又作曾氏,相传以为曾厝埯人;皆无可考。今祠在同安东岳高文岭上)。

  陈氏皇娘,坂上陈正公女、林某未婚妻。顺治八年辛卯,年十六,为寇所掠,挟之以行;乘间投井死。后家人出诸井,颜色如生;葬于本乡福德祠后。

  杨氏,洪水桥人;孙若琼妻。康熙二年癸卯,遭寇难;方出走,而寇至。以儿付夫,自携其女投井死。越数日,尸浮井上,颜色如生(「鹭江志」、「县志」)。

  赵氏,黄兆美妻。年十八,归黄。生男学舜五月,而兆美殁。时滨海变迁,家计中落,艰险备尝。晚岁,学舜为贡生、孙阁诸生。寿九十而终(「通志」纂「鹭江志」、「府、县志」)。

  薛氏,庵兜人;汝龙女,适方湖张宰。年二十三,宰殁;抚遗腹子,孝事舅姑。孀逾年限,未请旌(「鹭江志」、「县志」)。

  江氏,黄全德妻。年二十二,夫殁;抚周岁子真金,娶妇陈氏。生孙,真金又殁。姑媳同守幼孙。并逾年限,未请旌(「鹭江志」、「县志」)。

  陈氏,王绍未婚妻。年二十,绍殁;奔丧,事舅姑,为夫立嗣。贞守三十一载。雍正八年,同知张嗣昌、知县蒋廷重并表其闾(「鹭江志」、「县志」)。

  王氏,吴克岳妻。年二十九而寡。遗一子,多疾病,恐不育;夫侄甫周岁失母,复抚为嗣。后俱成立。年七十(「鹭江志」、「县志」)。

  叶氏幼娘,竹坑叶宽女。许圃源陈诰,甫订婚,诰殁台湾。讣闻四日,幼娘夜投井死。雍正八年,有司为勒碑圃源村前,表曰「生成节烈」(「鹭江志」、「县志」)。

  张氏,西塘张乖女,适厦门朱孔。年二十二,夫殁,哭绝,姑罗氏抱救之。默念姑老,强起治丧。继嗣祺生甫三月,荼苦抚养。娶妇曾氏,生一子,名良;九岁而祺死,姑媳相守。良又死,再立礼,复为婚娶,而曾氏依姑以老(「鹭江志」、「县志」)。

  张氏,吴宏景侍婢。景纳为妾,即往台湾。妻陈氏病革,以幼子万属张抚养。时张年方十七,未有子,抚嫡子如所生。宏景归,被风飘泊,客死东京;茹冰饮泣,终不易志。勤绩纺、牧畜,以供衣食。万成立完婚,皆其力也(「鹭江志」、「县志」)。

  辛氏勉娘,吴仓社吴允标妻。年二十六,夫殁,抚腹三月;翁劝之,不死。生男,抚养有年。卒年七十一(「鹭江志」、「县志」)。

  陈氏球娘,竹坑人;苏子祥妻。年二十五,夫殁台湾,遂绝粒勺水度朝暮;治夫丧百日,自缢死。士人赠诗哀之(「鹭志江」)

  杨氏懿娘,凤湖陈必洽妻。年二十而寡。事老姑、抚幼子,坚贞茹苦四十二年(「鹭江志」、「县志」)。

  林氏月桂,生员黄成振婢。年二十三,成振及嫡妻相继亡,月桂抚嫡孤及嫡女三人,历尽艰辛;守成振遗书,孤长就外傅,出付之,朝夕督课。雍正十三年,男女各婚嫁毕。一日,忽向邻家诀曰:『吾事毕矣』。夜投缳,卒(「鹭江志」、「县志」)。

  曾氏惜娘,曾厝埯人;海澄黄逢仁妻。年十八,寡。有姑病足,奉事三十年,小心罔懈。教子孙有礼法。孙女静娘适林,以烈殉夫;鸾娘适李,夫殁,每归勖以尽孝。邻里推女宗焉。知县张某表其门曰「苦节格天」。卒年八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