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额一千二百五十八名。万历时,存操海军六百二名、屯种军一百九十四名。营房一千二十五间,在所城内(「泉州府志」)。

  职官裁设

  国朝顺治三年,设提督;统辖全省水陆军务。驻泉州。

  康熙元年,专设水师提督及提标官,驻海澄。又设右路水师总兵官并镇标官。裁海澄总兵官,增设水师副将一员。

  康熙二年,裁泉州水师参将等官。

  康熙七年,裁水师提督及提标等官。

  康熙八年,设水师总兵官及镇标官,改右路水师总兵官为兴化总兵官。

  康熙十三年,裁浯屿营游击、守备各一人。

  康熙十六年,以海澄公管水师提督事务,驻漳州。

  康熙十七年,裁水师总兵官及镇标官为漳州镇,又裁海澄公标等官。又是年,设水师提督提标,分中、左、右、前、后五营。中营设参将以下等官,左、右、前、后四营设游击以下等官。

  康熙二十三年,裁厦门总兵官并中、左、右、三营等官为南澳镇,又裁海澄水师副将并三营等官(十九年,恢复厦门,以总兵镇守。至是,移水师提督驻札。二十四年,施靖海建衙署)。又是年,以提标左营游击分驻石码。

  康熙二十七年,裁提标后营千总一人为澎湖千总。

  康熙三十四年,裁提标中营参将,改设副将。

  康熙三十九年,复设中营参将,裁副将。四十六年,裁参将,仍设副将。五十二年,裁副将,复设中营参将。

  康熙五十八年,以提标中营守备分防,驻浯屿。

  雍正五年,增设提标五营各千总二人、把总四人。

  雍正十一年,复设水师提营后营千总一人。

  乾隆十八年,增设浯屿把总一人。

  乾隆二十年,拨水师提标后营外委一人驻坂头村。

  乾隆四十七年,通省增设额外外委四十七人(以上俱「会典」)。

  兵额裁设

  康熙十九年,以攻克金门、厦门两岛之岳州战兵三千名为提标中、左、右三营兵(提督万正色奏)。

  康熙二十二年,添设战、守兵二千名为提标前、后二营兵(提督施琅奏)。

  康熙三十五年,裁提标战兵二百名为督标水师营兵。

  乾隆三十七年,以中、左、右三营战兵改如前、后两营体例,分别战守(提督黄仕简奏)。

  乾隆四十六年,以公粮改为公费,裁五营守兵共一百四十名。

  乾隆四十八年,裁武职随丁名粮三百六十名,又裁武职随粮、另给养廉正项以随粮改添五营实兵六百名。又拨提标兵四十五名赴台湾北路淡水营。

  乾隆五十三年,裁提标战、守兵二百五十名赴台湾北路嘉义左营。

  嘉庆七年,裁提标战、守兵一百六十五名赴福宁左营。

  嘉庆十年,添设提标五营新兵二千名捕御海寇,俱给战饷(总督王德奏)。

  嘉庆十六年,裁提标战、守兵一百十五名赴台湾艋舺营。

  嘉庆十八年,裁提标新兵赴福宁左营为额兵三百名。

  嘉庆二十年,裁新兵八百五十名。

  嘉庆二十二年,裁新兵一百七十五名。

  道光元年,裁战兵五十名,又裁新兵三百七十名。

  道光十一年,裁新兵一百名。又裁新兵八十八名归金门镇标,驻防谾口。

  道光十二年,裁新兵一百十七名为西疆制额(以上俱营册)。

  水师提标五营兵额,除裁改外,存战、守额兵共四千二百七十五名。五营以战兵五十名为外委,额外名粮,以守兵二十四名为柁工炊粮(水师战舰以柁工为重,故支领名粮,得以兼饷,谓之炊粮。但谙习水务,才有优劣,粮亦有差等。柁工支领守兵粮饷,或四、五名,或二、三名不等)。

  水师提督统辖福建全省水师军务,驻札厦门,节制金门、海坛、南澳三镇兼台湾、澎湖;领水师提标中、左、右、前、后五营中军参将一员、游击四员、守备五人、千总十人、把总二十人、外委三十人、额外外委二十人。一年亲巡南洋金门、铜山、南澳等处,一年巡北洋海坛、闽安、三沙、烽火门等处,二年而遍。巡阅台湾隔二年一次,与将军、总督、巡抚、陆路提督分年轮巡。

  汛防

  五营汛防

  中营水师中军参将一员,驻札厦门城内;首领五营军务。守备一员,驻防海澄浯屿汛。千总二员、把总四员、外委六员、额外四员,实兵八百四十一名(战兵四百二十八名、守兵四百十三名),战船九只、桨船五只。防守城东门,轮派千把总以下一员、兵十名(城内防守五营,各分地界存案)。分防高崎汛,外委一员、兵三十名。分防浯屿汛,守备一员、兵一百名,战船一只;兼辖深坞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