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二十里。架木为之。乡人修造。

  坑仔口桥:距县城东南五十里。架木为之。乡人屡修。

  小店仔桥:距县城北三十里。木梁;长二丈余,舆马可通。俗呼桥仔头。

  鲫鱼潭桥:距县城北四十里。俗呼二滥桥。地当孔道,夏、秋水涨,屡修屡坏,常以舟济。冬、春水涸,编竹覆土其上;舆马可通。

  冈山溪桥:距县城北四十里。编竹覆土,舆马可通。

  凤山港桥:距县城北四十里。夏、秋溪涨,用竹筏济人;冬、春,编竹覆土,舆马可通。

  ——右桥九。

  硫磺水渡:距县城西北七里。亦称田尾渡。当大路之冲,宽十余丈;有潮流。以小舟济人。

  排仔路头渡:距县城东四十里。有竹筏渡人。

  阿猴渡:距县城东四十里。小舟渡人。

  新园渡:距县城东四十里。小舟渡人。

  万丹渡:距县城东三十里。阔约十余丈,系内海小门。从府治渡海及滨海村庄由水程行者,必过斯渡。小舟济人。

  兰坡岭渡:距县城北四十里。小舟渡人。即上渡头。

  以上四渡,冬、春水浅,对渡不过数十丈。夏、秋注涨,沙埔淹没,渡程几至四、五更远;又系机流。截流而渡,常有溺覆者。凡大水暴发,往来宜慎。

  旗后渡:距县城西一十五里。由打鼓山麓对渡旗后港,水程一里余。

  二层行渡:距县城北六十八里。溪北属台界、南属凤界。夏、秋间,以小舟渡人;冬、春,编竹覆土为桥。

  蛲港渡:距县城西北三十余里。为海口小渡。

  弥陀港渡:距县城西北二十余里。竹筏济人,舆马可渡。

  ——右渡十。

  陂潭(附)

  将军陂:距县城南三十里。提督施琅所筑。名曰新陂。

  竹桥陂:距县城东南三十里。水源自阿猴林来。

  三镇陂:距县城北五十五里。接引天雨流注之水。

  大湖陂:距县城北六十五里。蓄贮天水。

  赤山陂:距县城东南一十五里。周围百余丈,蓄贮天水。

  乌树林陂:距县城北五十五里。蓄积天水。

  中冲崎陂:距县城北三十里。接蓄天水。

  北岭旗陂:距县城北五十五里。接引天水。

  新园陂:距县城北七十里。接蓄天水。

  硫磺陂:距县城东二十里。有泉不竭。

  草潭:距县城北二十里。接蓄天雨,灌溉甚广。

  石漯潭:距县城北三十里。接蓄天水。

  井水潭:距县城东北一十里。水源出自观音山。

  菱角潭:距县城东北五十五里。东灌嘉祥里田,西灌维新里、长治里三里内。

  ——右陂潭一十四。

  城池

  〔县城〕:周一千零七十九丈。炮台五、火药局一。

  县城原在兴隆庄;咸丰三年乱后,移驻埤头,遂城为此。后以旧治为旧城矣。

  旧县城:距县城北二十里。城不跨山,由龟山麓左绕至右而止,且逼枕半屏山太近;故居高临下之势,在人而不在我。此旧城所以当弃也。

  衙署

  凤山县署:在县城东畔。

  下淡水县丞署:在下淡水港西里。

  兴隆庄巡检署:在兴隆庄(即旧城)。

  凤山县典史署:在县城东畔。

  铺舍

  县前铺:东南至下淡水铺三十里、北至楠仔坑铺二十里。

  楠仔坑铺:南至县前铺二十里、北至中冲铺二十里。

  中冲铺:南至楠仔坑铺二十里、北至鲫鱼潭铺二十里。

  鲫鱼潭铺:南至中冲铺二十里、北至冈山铺二十里。

  冈山铺:南至鲫鱼潭铺二十里、北至府前铺二十里。

  府前铺:南至冈山铺二十里。

  每铺铺兵四名。

  ——右铺舍七所。

  防汛

  凤山营参将一员、都司一员、千总三员、把总五员、外委七员、效用三员。

  南路营参将署:城南门。驻防凤山城内。协防守备一员、千总二员、把总二员、外委四员、马步战守兵九百四十六名。

  存城汛:随防把总一员、外委二员、额外四员、步战守兵五百二十名,并管坪仔头、苦苓门、打鹿潭等三塘。

  坪仔头塘:距县城东南一十里。分防外委一员、兵十名。

  打鹿潭塘:距县城东北一十里。安兵五名。

  苦苓门塘:距县城东一十里。安兵五名。

  水底汛:距县城东南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