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六斗,赠米一千一十

一石八升,共米二万一千二百三十二石六斗八升。(兑交军船)

解司安仓米六百一十一石五斗五升三合。

宁国营兵米八百一十三石六斗。

孤贫米三百九十六石。

改拨兑运米七百四十四石。按:以上四项,即《赋役全书》所载江南省各卫仓并

安庆府仓各款名目。

解粮道南米二千八百三十五石。

减存米六百一十二石一斗一升九合。

行月米一千四百六石三斗六升二合六勺随漕给丁。按:以上三项即《赋役全书》

所载,江南省

各卫仓并安庆府仓、本府军储仓过江各款名目。随时更易,今昔不同如此。南、泾、宁、旌

、太五县同。

以上本色米二万八千六百五十一石三斗一升四合六勺,加一收耗,南、泾、宁、旌、太五县

同。
南陵县

卫军兑运本色正米五千九十五石,加四耗米二千三十八石,赠米三百五十六石六斗五升,共

米七千四百八十九石六斗五升。(兑交军船)

解司安仓米二百二十二石九斗三合一勺。每石折银八钱,共征银一百七十八两三

钱二分二厘四毫。

存留南米一百八十六石七斗八升。每石折银八钱,共征银一百四十九两四钱二分

四厘。

宁国营兵米一百八石。

拨剩米三十六石。每石折银八钱,共征银二十八两八钱。

孤贫米九十石。

解粮道南米一千一十九石。每石折银八钱,共征银八百一十五两二钱。

减存南米七十七石三斗四升六合八勺。每石折银一两,共征银七十七两三钱四分

六厘八毫。

给运行月米六百六石七斗二升七合六勺。随漕给丁。

减存行月米一百三十五石七斗二升一勺。听候拨用。

以上共本折米九千九百七十二石一斗二升七合七勺。

泾县

卫军兑运本色正米四千一百九十五石,加四耗米一千六百七十八石,赠米二百九十三石六斗

五升,共米六千一百六十六石六斗五升。(兑交军船)

解司安仓米二百六十九石五斗六升七合。

宁国营兵米一百三十六石八斗。

孤贫米一百一十八石八斗。

解粮道南米二千二百三十一石一斗。

给运行月米四百九十五石七斗二升四合三勺。随漕给丁。

扣解洒带行月米一百一十石八斗。

减存南米八升七合五勺。

减存月米八升九合五勺。

存留支剩米五十二石九斗。

以上共本色米九千五百八十二石五斗一升八合三勺。

按:宣、南、泾三县漕粮,系官征官解。至宁、旌、太三县漕粮,官办民折。每年于开征时

,藩司先动

公项银两给发各县。于水次购买漕米兑运事毕,将用过银两按米计算,每石该银若干,照时

价详请核定,出示遍谕里民,照价输纳归款。近年米价稍昂,每至兑漕时,水次市侩居奇。

各县买米交船不免籴贵,及至报销时,藩司按照芜湖县月报价值核算,屡次驳饬。且军船兑

费及一切用度较昔年为繁,各县不免赔累。嘉庆七年,藩司福条奏,请改折色归入地丁征解

,洞见利弊,为成例所格,未邀部准。

宁国县

卫军兑运本色米二千三百八十一石,加四耗米九百五十二石四斗,赠米一百六十六石六斗七

升,共米三千五百石七升。(兑交军船)

解司安仓米二百七十六石八斗。每石折银八钱,共征银二百二十一两四钱四分。



存留南米七十七石七斗。每石折银八钱,共征银六十二两一钱六分。

宁国营兵米七十七石二斗。

孤贫米七十九石二斗。

解粮道南米一千四十四石。每石折银八钱,共征银八百三十五两二钱。

减存南米三十三石八斗二升五合。每石折银一两,共征银三十三两八钱二分五厘



减存行粮米一十二石四斗五升九合七勺。每石折银一两二钱,共征银一十四两九

钱五分二厘。

减存月米三十九石八斗七升一合。每石折银一两,共征银三十九两八钱七分二厘



给运行月米二百三十三石九斗四升九勺。随漕给丁。

以上本折米共五千三百七十五石六升六合六勺。

旌德县

卫军兑运本色正米一千七百七十七石,加四耗米七百十石八斗,赠米一百二十四石三斗九升

,共米二千六百一十二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