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修志姓氏

  总 裁
  原任招远县知县 陈国器
  原任招远县知县 边象增
  招远县知县 许 鍠
  协 理
  招远县教谕 孔宪琮
  招远县训导 高承紫
  招远县典史 康德洋
  纂 修
  丁酉副贡 李 荫
  辛卯举人 路 藻
  廪 生 郭启丰
  癸酉拔贡 李青云
  增 生 杨晋锡
  采 访
  乙未举人 邵汝为
  岁 贡 温梦元
  廪 生 曲春芝
  校 阅
  增 生 丁作云
  庠 生 郝翰周
  庠 生 温其玉
  庠 生 考明陟
  督 梓
  监 生 赵 瑞
  监 生 郝 椿
  武 生 丁万镒

  ●凡 例

  一、邑志不再纂者凡二百余年。若灾祥,若职官,若科贡,多残缺失次,虽详加考核,亦多遗漏。惟俟博雅君子采而补之云尔。
  二、前志人物传内,有考核未备者,有遗漏者,今悉编入续志,非夸博淹,庶不至湮没古人耳。
  三、前志学宫,无忠义、节孝二祠,今悉增入。
  四、赋役自前明以来,增除裁并,与时变易,不常厥额,兹取现在规制,筹算清析,勒诸简册。
  五、物产多仍前志,间有增入者,亦稽诸类书,参以见闻,就所知者而编次之,非自谓该洽也。
  六、艺文必分门类,兹因体制未备,惟于诗文,分为上下卷,余不复区别,以时之先后序之。其无关方士者,虽工不录。
  七、宦绩善行以及孝义节烈,皆为立传,即一节之长,亦必详其颠末。非以此概其生平也,亦善善从长意云尔。
  八、采访时,来稿有涉于诡异者,皆为刊落,使归平正,恐滋后人之疑。
  招远县续志

  ●招远县续志卷之一

  ○灾 祥

  《洪范》演畴而后,世儒竞言征应。自董仲舒、刘向父子所著,已多牴牾。五行之说,果可尽信乎?亦曰常则顺之,变则承之,以戒惧修省已耳。招邑弹丸,即阴阳偶有乖舛,亦所关非钜。然大之在天下,与小之在一邑,其为遇灾而惧之,义则一也。续志灾祥。
  康熙四十二年,自五月至八月不雨,大饥。
  四十五年,大有。
  五十七年七月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