洄湍决澓。」又《滱水》篇亦云:「枉渚回湍,率多曲复。」皆可互注。(「洄」,今据台北本改「回」。)
[二四]「此《注》则实指扈亭」 按:《释例》曰:「荥阳卷县西北有扈亭。」
[二五]「《竹书纪年》晋出公十二年」 按:《路史 国名纪》丁引作「二十二年」。《竹书》,出公在位二十三年,当贞定王十七年。所见《竹书》与今本异。
[二六]「孝文时……东溃金堤」 按:《括地志》云:「金堤在白马县东五里。」见《河渠书 正义》引。
[二七]「通谓之延津」 按:《史记 仲尼弟子列传》澹台灭明下《正义》引《括地志》云:「延津在滑州灵昌县东七里。」
[二八]「石勒之袭刘曜」 按:孙潜曰:「御或作袭。」戴、赵从之。
[二九]「胡《注》所引已是误本」 按:胡《注》云:「《水经》曰:河水径东燕县故城北,则有济水自北来
注之。《注》云:垣护之守石济,即此处。」今按:胡注《经》、《注》分明,但「过」字误作「径」耳。
[三〇]「在淇水口东十八里有金堤」 按:《注》引《沟洫志》文有误。《志》作「遮害亭西十八里,至淇水,乃有金堤。」是金堤在淇水口,而淇水口则去亭十八里,亭在口东。
[三一]「卫地内燕县东北」 按:事在《哀十六年》,燕县上有「东郡」二字。
[三二]「《宋书 百官志》作右将军」 按:《宋书 百官志》有右将军,亦有右军将军,此当以《文帝纪》为据。
[三三]「河者诸侯之相」 按:河者下引《续汉 五行志》文,京师下脱「计」字,据增补。「相」亦作「象」,赵说非。范《书 襄楷传》作「诸侯之位」,词义与「相」不同。据改。
[三四]「胡三省曰」 按:胡《注》见《通鉴》晋安帝隆安二年四月。(标点本页三四六七)
[三五]「正实指白马之神也,然而不经矣」 按:《通鉴》周赧王四年《注》引《开山图》,有按语云:「《通鉴》不语怪,今此《注》亦近于怪,姑以广异闻耳。」杨《疏》不经之讥,缘胡《注》而发也。
[三六]「《禹贡锥指》,长寿津在今滑县东北六十余里」 按:《锥指》卷三第二十四页凉城县下云:「在今滑县东北。」又东北为长寿津下云:「津在凉城废县东北六十里。」熊氏变其原文而增「余」字。
[三七]「戴谓此有脱文」 按:朱《笺》本无「酾」字,殿本同,戴氏无说,则历龙门二渠费解。
[三八]「《括地志》戚城在澶水县东三十里」 按:孙氏辑本澶水作洹水县(相州),云:旧作「澶」,非。
[三九]「别有故城,故此《注》称故城」 按:故城见《方舆纪要》二十南乐县下。
[四〇]「戴改肸,则《大典》之异文」 按:检《大典》本作「汾」,「肸」非异文。杨氏未及见《大典》本。熊氏似在全《疏》前半时犹未见及,往往疑戴异文从《大典》本出,晚年则见及,故不复误。(「戴改肸则《大典》之异文」,今据台北本改「恐误」。)
[四一]「晋史卜之……其齐田乎」 按:此《汉书 元后传》文:「元城建公曰:昔春秋沙鹿崩,晋史卜之曰云云。」全谢山云:「末乃巨君篡后,歆、丰辈附会符命之言,是也。张晏注《汉书》又附会六百四十五岁之说,当哀帝崩元后始摄政之岁,其说必有所受之,孔颖达无识,录之《左传 疏》中,傎矣。刘歆党王莽,《左传》晚出。」全氏说是。
[四二]「年十八诏入太子宫,生成帝」 熙仲按:郦《注》误。元后以十八入掖庭为家人子,岁余,司马良娣死,久之乃入太子宫。见《元后传》,其入宫时当年十九或二十矣。
[四三]「《寰宇记》引此文,河播也下,有昔禹治洪水五字」 按:据《寰宇记》补此五字,与上文至于大陆北下文播为九河自此始也,实为一句,不宜者,当补。
[四四]「北至徒骇最北」 按:《禹贡 疏》原文作:「北至徒骇,其间相去二百余里,是知九河所在,徒骇最北。」此钞脱。如《疏》省文,则嫌太过,不成文理矣。
[四五]「《注》特概言之耳,赵改三为二,亦失郦意」 按:熊氏发明大河故渎但绝别河南北渎,未尝绝屯氏河,甚核。但既未尝绝屯氏河,则不当云屯氏三渎,于文当曰屯氏别河二渎,赵改「三」为「二」未误。何必曲为戴回护,曰概言,曰失郦意?
[四六]「有穷无考」 按:《史记 夏本纪 索隐》引《左传 襄四年》魏绛语:「有穷由是遂亡」、「有穷后羿」、「夏训有之」。何氏未为无据。鬲与穷何得云形近,疑何说当从。
[四七]「后汉改乐成」 按:汉明帝永平十五年改。
[四八]「田融以为即石济南津也」 按:《通鉴》晋永和八年胡《注》:「棘津即石济南津,有棘津亭。」
[四九]「韩婴云」 熙仲按:《要删续补》卷五云:「《要删前编》知又字下非《史记》文,而未得其所出,今始检出……又字当作『刘向云』三字。」杨氏初检刘向《说苑 杂言》篇,故如此说,其后乃检得《韩诗外传》卷七有之而文字全同郦《注》,定本乃改作「韩婴云」。观此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