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自依城北,东北流,当径阿陵城北,不径其东也。此东字盖北字之误。王莽之阿陆也。建武二年,更封左将军任光为侯国。朱左作岸,《笺》曰:宋本作左。 按,《後漢書》,任光為左大將軍,封武成侯,建武二年,更封阿陵侯。滱水东北至长城,注于易水者也。戴云:按此易水谓南易至文安与滹沱合者,长城在今文安县界。会贞按:《汉志》滱河东至文安入大河,《水经》言滱入易,《注》亦言滱注易。《汉志》以滱为正流,《水经注》以易为正流也。《一统志》,长城在文安县东南,接大城县界,延袤几百里,相传燕、赵分界处。考《易水注》屡言长城,燕之长城,西自今易州安肃、容城境,东抵文安。文安之长城,特燕、赵之东界耳,据彼篇易水东至文安与虖池合,其合滱水,尚未至文安也。
校记
[一] 「《御览》一百九十三引此作同」 按:《御览》卷数钞讹,「三」当作「二」。《御览》引《河北记》作「从」,此条前引《水经注》,《疏》误为「一」,故云引此(指《水经注》),今校改作《河北记》。云「同」当改作「从」。
[二] 「益才,安喜侯;显才,蒲阴侯」 按:《御览》一九二(影宋本)引《河北记》,脱仲才,「安喜」讹作「安嘉」,「蒲阴」作「蒲平」,俱误。「益」讹作「孟」,今订。
[三] 「有闳亦见《张步传》」 按:闳已见《董贤传》,范《书 张步传》有闳,莽出为东郡太守。故云「亦
见」。周氏详其本末。
[四] 「《马严传 注》有仁子术」 按:出范《书 马严传》章怀《注》引《东观记》。标点本作「述」。
[五] 「顾炎武直斥之」 按:沈炳巽引《日知录》云:「此系后人追撰妄说,不足取信。」
[六] 「班、范、荀、袁皆不及」 按:当指班固《汉书》、范晔《后汉书》、荀悦《汉纪》、袁宏《后汉纪》四书
[七] 「诱是涿人,事经明证」 按:《要删》云:「高诱为涿人,唯见于此。」误。《疏》删去此语是也。诱撰《注〈淮南子〉》叙云:「自诱之少,从故侍中同县卢君受其句读。」卢即卢植,涿郡涿县人,是其明证。杨氏曾云:「《疏》成而《要删》可废。」足见杨、熊二氏细心校勘对读者负责精神。
[八] 「今水被城东南隅」 按:「被」字,朱、沈俱讹作「破」,赵校改,全、戴改同。《疏》径改,未作记。
[九] 「又按《巨马水注》东南径范阳县故城北」 按:此下钞脱「易水注之,即此《注》所谓易水径范阳故城北」十七字,今补。
[一〇]「《十六国春秋》,慕容评谋诛垂」 按:《通鉴》一百〇二太和四年十一月记此事与《十六国春秋》同。
[一一]「尚传镌刻之石」 按:「之石」朱作「之名」。《御览》引此作「俊列之名」。依《注》上文,「郭隗乐毅之徒,邹衍剧辛之俦」,疑即所谓俊列之名矣。而《注》上文但言柱础尚存,言「镌刻」似不甚贴切。
[一二]「《御览》作虽无经记可凭」 按:影宋本《御览》作「经纪」,朱《笺》当据善本,赵故不改「纪」字。
[一三]「水出 县西……乃古遒字」 按:《汉志》「涿郡 县」下师古《注》:「 ,古遒字,音字由反。」
[一四]「四周,《元和志》周作围」 按:聚珍本《元和志》仍作「周」,或已据《水经注》校改。
[一五]「又东流,南径武遂县南」 按:朱《笺》本「径」讹作「过」,未作校记。
[一六]「《注》引《汉书》曰,王荼反」 按:《汉书 郦商传》:「燕王臧荼反」。王荼,燕王臧荼也。
[一七]「自故瓒至此亦《后汉书 瓒传》文」 按:《注》引瓒与子书袁氏之攻四语是《后汉书 瓒传》文。《魏志》裴《注》引《典略》同。
[一八]「朱祖道下有于易水上……十七字」 按:《御览》五七二作「荆轲入秦,不择日而发,太子与知谋者皆素衣冠送之于易水之上」至「宋意和之」。赵据之改燕太子为《燕丹子》。称宋以下为《燕丹子》原文。
[一九]「朱氏所指以外尚多」 按:《文选 杂歌序》作「宋如意」,宋玉《笛赋》作「宋意」,《淮南子 泰族训》作「宋意」,周弘正《咏荆轲》诗作「宋意」。又《御览》五七二《歌》三引《燕丹子》亦作「宋意」。
[二〇]「郑《注》,呕夷,即祁夷水,出平舒县」 按:《周官 职方氏》下云:「正北曰并州,其川虖池呕夷。」郑《注》:「呕夷,祁夷与?出平舒县。」清李惇曰,呕夷非祁夷。曰与者,疑而未定之辞,郑以祁夷当之,误。戴氏校《水经注》,从《元和志》作「沤」,但云《周礼》作「呕」。
[二一]「顾亭林、阎百诗辈,皆以为未明其据,阙所疑焉」 按:全氏七校本引顾氏曰:「代灵丘是武
灵王葬地,而齐又别有灵丘,善长误以代灵丘为齐灵丘。阎氏曰:「胡三省谓齐灵丘是清河郡之灵县出臆度,毋宁阙疑。」
[二二]「如瓒《注》,朱瓒作《汉》,全、赵同」 按:全作如《汉志》,赵同朱。
[二三]「应劭云,唐县西四十里」 按:此下钞脱两处,文当云:「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