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说水自今某县流经某某县入某水;或水有变迁者,看图说明;或今无水者,说水出今某县,流经某某县,至某县入某水,已湮。小水亦释以今水,说所出所入,其有不能实指者,则言水在今某县西或东,或说当在今某县境。
(此处版框下端云:「可看《一统志》及《方舆纪要》」。)
前叙各县沿革,言前汉县属某郡,后因历代县名字多异,先言《汉志》作某字,他志作某字,再叙沿革。言汉县属某郡,不得反加「前」字,故通体删「前」字。
又前叙沿革,或言两汉、魏、晋、宋、齐县属某郡,后魏属某郡,太简直,后改作汉县属某郡,后汉、魏、晋、宋、齐因,后魏属某郡。通体当归一律。
《渭水注》二补四百余字,尚须细校。
《沔水注》三叙南江,因无此水道,编至此暂辍,可将桐水等先实叙,水之北流后说。如郦氏所叙,则是倒流入南江矣,误甚。阮元《揅经室集》《浙江图考》文可采用。
各篇所引之书甚多。有一书,或引至数十次者,当于首条《疏》明,而《疏》于后者删之。须通体检查一次。
凡《经》文,或作朱此几字讹作《经》,或作朱此上几十字讹作《经》,或作朱此上几句讹作《经》,或作朱某句以下讹作《经》。当对照戴、赵,斟酌书之。亦须通体检查一次,以免歧出。(惟万不得不变通者变通之。)
凡赵、戴引书,句末皆有曰字,或作云字,今皆仍之。惟自引书则概无曰字、云字,须通体检查归一律。今书或作详某水注,或作详某水篇,当归一律,作篇字。
全书沿革皆不详叙,《汾水篇》载董佑诚说独详,当删改归一律。
董佑诚叙水,每云水在今某县南或某县北。有几卷皆用董说,提董名字,全书皆依董说。今思似可提出水名,作为已说。全书如此者,亦皆可提出水名。
先生初说,此书二人同撰,文各一半。故初稿有几卷题:「宜都杨守敬疏门人枝江熊会贞疏。」后改作:「宜都杨守敬纂疏门人枝江熊会贞补疏。」则是先生之书。通体凡先生说,止作按字,不必提先生之名;会贞说,则作「会贞按」三字,以示附见,如此较合。每篇首标题作:「宜都杨守敬纂疏门人枝江熊会贞参疏(改补作参)。」文先生三分之二,会贞三分之一。
(此处版框上端云:「全书定当依此改正,古人著书,每屡改体例,凡例须说明,将先生名及会贞名点去,但存按字即得,惟会贞名见《要删》及《补遗》、《续补》者,检对留之以昭信。」又版框下端云:「稿名子太多,嫌琐碎,故必改体例。」)
友人黄陂徐恕行可,博学多闻,嗜书成癖,尤好是编,每得秘籍,必持送以供考证,益我良多,永矢弗萱。
郦氏之例,每言某水注之,水出云云;某水入焉,水出云云,而亦有突言某水出某地者,是为变例。如《河水注》三,荒干水又西,塞水出怀朔镇东北荒中是也。赵氏不悟,乃改作荒干水西出塞外怀朔镇东北荒中。
又《渭水》三,先、后依《诗经》作镐,中依《春秋后传》作鄗,各有所据。戴氏不悟,皆改作鄗。
又《谷水注》,或言谷水,或言阳渠,以见一水二名。全氏不悟,乃谓原流分合,多有错误。
又《淯水注》,或从《汉志》作堵阳,或从后世作赭阳,全氏不悟,乃谓忽堵忽赭,不亦惑乎?
又《漾水》篇,两言平洛与《地形志》平洛县合,乃戴氏皆依《汉志》作平乐。
又《江水》、《若水注》作蜻蛉,与《华阳国志》合。戴氏不悟,皆依《汉志》作青蛉。
又《叶榆水注》,或称叶榆水,或称榆水,以示变化。戴氏不悟,概增作《叶榆水》,是全、赵、戴尚未窥郦氏藩篱也。
又《洛水注》,山出竹,可为律管,误作山出多重固在韩。
又《渭水注》,周召误为尹商。
又《江水注》,亦曰绵虒县及两弱关字为衍文。全、赵、戴皆未见及,亦为疏也。
顾亭林推朱《笺》为有明一部书。惟朱氏著书太多,未以全力赴之,故不免有得失,致来冯定远、黄梨洲之掊击。而征引秘文,自非胸罗九流者,不能且不轻改古书,在明人实为罕见。戴本《提要》,称所校盛行于世,特从而纠之。赵序言,疑人之所难,发人之所未发,爱之重之,而为之《释》。是戴、赵皆因朱《笺》加密耳。今以朱为祖本,据戴、赵订之,或自订之,俾更加密焉。全书依此。
幸见残宋本卷五、三十二页至末,卷六至卷八,卷十六至卷十九,卷三十四,卷三十八至卷四十,黄陂徐氏藏。又见校录《大典》本前二十卷,南林蒋氏藏。又见校录明抄本与残宋本,当自宋本出也。
(此处版框上端云:「此数书,先生皆未见,初编入。嗣觉后人补编,乃可用耳。若岭香孙世兄作补疏,可作凡例用。」)
今并采入。朱每称宋本,今复载宋本;戴言出《大典》,今复标《大典》。非复也。赵每以朱称宋本为伪录,以见朱之足凭。其有不同者,则所见本异也。人多以戴出《大典》为诬录,以见戴多本《大典》,亦不尽本《大典》,而戴之冤可大白于天下,戴之伪亦众着于天下矣。
原件共十三页,无题目,影印于台北中华书局影印本《杨熊合撰水经注疏》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