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发长水及宣曲胡骑。长水及宣曲皆为屯处。《通鉴》天汉元年胡《注》:「今鄠县东有长水。」
 [四四]「骊山[脱西字。]」 按:影宋本《御览》亦无「西」字。
 [四五]「《史记 封禅书》,文帝出长安门」 按:《史记音义》为徐广撰。《封禅》、《郊祀》二《志》均无「安」字,可见当为长门之证。二《志》皆有广解,见《索隐》及《集解》,但未见出门事。
 [四六]「《郊祀志》如淳曰……以其地近故也」 按:此程大昌《雍录》文,今删误钞之「守敬曰」三字,改「雍录」。
 [四七]「《黄图》亦云莽于长安城南作九庙」 按:详见毕沅校本《黄图》卷五「新室九庙」下。
 [四八]「霸桥木灾」 按:《汉书 王莽传》无「木」字。沈炳巽云:「木」字疑衍。
 [四九]「以水汛沃救不灭」 按:《汉书 王莽传》无「汛」字,疑衍。
 [五〇]「名富人渠」 按:《隋书 郭衍传》作「富民渠」,《北史》避唐太宗讳,改作「人」。
 [五一]「《列士传》」 按:《黄图》等引并作「《烈士传》」。
 [五二]「卫公振更修治之」 按:公振即卫臻字。
 [五三]「《食货志》,自陈仓至槐里」 按:《晋书 宣帝纪》「自陈仓至槐里」六字,而《食货志》有之,今移《食货志》三字于「自陈仓」上,删去「里」下「同」字。
 [五四]「唐李石记……今涸」 按:李石记见《长安志》卷十四「兴平县」下,原文至「今涸」二字止。今移《长安志》三字于「唐李石记」前。
 [五五]「应劭曰,武帝自为陵。戴删武字。」 按:《汉书 武帝纪》引应说:「武帝自作陵也」。
 [五六]「茂陵在兴平县东北十九里」 按:《寰宇记》二十七:茂陵故城在今县东北一十九里,汉武帝陵在槐里之茂乡,因以为名。《长安志》十四亦云:茂陵在县东北十七里,与《元和志》同。
 [五七]「不知景帝庙亦号德阳宫」 按:《汉书 景帝纪》中元四年春三月起德阳宫。臣瓒曰:「是景帝庙也,帝自作之,讳不言庙,故言宫。」《西京故事》云景帝庙为德阳。春秋定公元年「立炀宫」,炀宫,炀公之庙。
 [五八]「丘者墓也」 按:《文选 曹大家<东征赋>》民亦尚其丘,《赋 注》引此同。
 [五九]「《括地志》……云,在咸阳县东四十里」 按:《史记 外戚世家 正义》引《括地志》作「四十里」,而《孝景本纪 正义》引《括地志》云汉景帝陵也,在雍州咸阳县东三十里。
 [六〇]「《地形志》, ……此作鄣,《寰宇记》、《长安志》并同,则《地形志》作 ,误」 按:标点本据温校引《寰宇记》五及此《注》改正作「 」。 、鄣形近而讹。
 [六一]「本导源北流」 按:朱氏、沈氏本皆「本」上有「水」字,此脱。
 [六二]「师古曰,三重之泉,言其深也。」 按:《汉书 贾山传》「下彻三泉」师古《注》如此。《史记 秦始皇本纪》「穿三泉」《正义》引颜师古曰:「三重之泉,言至水也。」
 [六三]「北对鸿门十里」 按:此句上承第一六三〇页「池水西北流,径始皇冢北」句。
 [六四]「《御览》嘉作美」 按:《御览》七十一无此文。严可均《全后汉文》五十二引此《序》「嘉」作「美」。
 [六五]「渭水又东,径鸿门北,旧大道北下 口名也」 按:《长安志》十五「临潼县」下云:「鸿门 在县东十七里汉旧大道北下阪口名也。」
 [六六]「以为非吉,于霸陵曲亭南更营之」 按:朱《笺》本脱「吉于」二字,赵氏校补,全、戴同,《疏》漏作校记。沈氏本亦脱。
 [六七]「按《长安志》曰,《水经》曰」 按:《长安志》十五引作《水经注》曰泠水出胏浮山。又《戏水》下亦引「作泠水出浮胏山」。(今补注字。)
 [六八]「至《元和志》系汉步寿宫于华州」 按:杨氏误记也。聚珍本《元和志》二「京兆华原」下云:「汉步寿宫在县东北三里。」
 [六九]「谓之谷口,即寒门也」 按:金陵局本《寰宇记》「寒」作「塞」,误。《汉书 郊祀志》师古《注》云:「仲山之北寒凉,故又谓之寒门。」
 [七〇]「《地形志》又谓明帝改」 按:《地形志》云:「魏明帝改属」,承上文晋属京兆而言,指改属冯翊言,非指改名。
 [七一]「故蕃邑」 按:朱本「蕃」讹作「潘」,《笺》曰:孙云,当作「蕃邑」。沈、全、赵、戴皆作「蕃」。
 [七二]「此薛瓒所本,然实误也」 按:沈钦韩《疏证》云:据《竹书纪年》穆王元年筑祗宫于南郊知之。又文侯二年周厉王子多父伐郐克之,乃居郑父之丘,名之曰郑,是曰桓公。如彼文则郑桓公灭郐始封,自然即新郑之地,此瓒所据也。又考文侯七年幽王锡司徒郑伯多父命,是国于新郑,
幽王未败。后三年始遭犬戎之难,桓公亦死矣。瓒言幽王既败迁居,与前后事并乖谬。
 [七三]「余按迁《史记》」 按:《史记》下「考春秋国语」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