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 「此《经》文,楚上当有《经》书二字」 按:此郦氏抄略《经》文,依文「楚」作「楚子」。不加「《经》书」二字亦得。
 [九] 「独官刻戴本,此处作洛,乃《大典》之讹文,何戴氏不能订正耶」 按:《大典》本作「」字,不误。杨氏不及见影印本,故以为戴沿《大典》之讹,其实非也。(「乃《大典》……不能订正耶」十四字,今据台北本删改。)
 [一〇]「《后魏志》汝阴郡,晋武帝置,治社亭城」 按:《要删》卷二十二杨氏云:「(《地形志》)南定州之汝阴郡治汝阴城,郦氏所指是南定州汝阴郡也。」
 [一一]裴邃拔魏郑城,即此」 按:《通鉴》胡《注》引此《注》。
 [一二]「《续汉志》颍川,阳城洧水出,亦谓出阳城山也」 按:《续汉志 颍川郡》「阳城有嵩高山,洧水、颍水出。」《注》引《晋地道志》曰:「颍水出阳干山。」
 [一三]「《方舆纪要》,今颍水出登封县阳城山」 按:《纪要》四十八登封县阳干山,在县东二十五里,颍水所出。又阳城山在县北三十八里,俗名车岭山,亦名马岭山,洧水所出。今按《注》 洧水所出一说出阳城山,而《疏》引颍水所出何耶?据《一统志》卷百六十二,阳干山在登封县东南,颍水所出;阳城山在登封县东北,洧水出。阳干与阳城非一山矣。郦氏亦谓阳城山盖马岭之统目。
 [一四]「但止一水,与《注》言二水异也」 按:《一统志》引《县志》有双沟南流之语,故蛟河虽一水,流实双沟,所谓双导也。
 [一五]「且●为晋分,见于何书」 按:全氏此语有误。《左传 昭元年》子产曰:「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杜《注》:「大夏,今晋阳县。」子产又曰:「成王灭唐而封太叔焉,故参为晋星。」由是观之,则实沈参神也。杜《注》「叔虞封唐,是为晋侯。」皆其证。
 [一六]「濮音仆,朱无此三字,全、赵同。戴增云,此《注》中之小《注》」 按:朱、全、赵、沈氏诸本皆无此三字,《大典》本独有之,戴据《大典》本增也。(「全、赵同」,今据台北本删「全」字。)
 [一七]「盖汉末已有许昌之目,不然,《佐助期》何以言许昌也」 按:《寰宇记》卷七许昌县下有:「许昌宫在许昌故城中,杨修作《许昌宫赋》,即此宫也。」杨修死于建安二十四年,是汉末已有许昌宫之目矣。
 [一八]「在东汉属梁国者是也」 按:《郡国志 梁国》有,故属陈留,但其字作,《汉志》则作傿。
 [一九]「郑伯克段之鄢,在颍川,不在陈留也」 按:《寰宇记》十二柘城县云:「春秋时,陈之株野之地。」又云:「鄢城在县北二十九里,汉县名,属陈留,王莽曰顺通。郑伯克段之地。」如其说则在陈留矣,与赵说异。
 [二〇]「襄邑治思都城,都为乡之误,当以此正之」 按:标点本《地形志》中《校勘记》四十六引此《注》及杨《疏》。
 [二一]「 东北向郑城」 按:《晋 杜预传》载遗令云:「连山体南北之正而邪东北。」《郡国志 注》引遗令作「邪东北向」。此作「并东北向」者,杜预以为一墓,祭仲或子产者。郦《注》作「并」者,意主祭仲、子产二墓均东北向新郑,二人皆郑大夫,皆不忘本矣。
 [二二]「瀷读燕人强春言敕之敕」 按:春言不可解,疑是秦之讹,云燕人强效秦人读音。庄达吉校《淮南》云。
 [二三]「《史记 卫青传》张次公封岸头侯,《索隐》引晋灼云,河东皮氏县之亭名也」 按:《汉书 卫青传》张次公为岸头侯。《注》引「晋灼曰:河东皮氏亭也。」《史记 卫青传》青校尉张次公有功,封为岸头侯。《索隐》案:「晋灼云:河东皮氏县之亭名也。」杨《疏》脱《索隐》引三字,今订补。
 [二四]「《风俗通》……即此」 按:《寰宇记》卷七临颍县下有:「大陵城即郑地也,在县东三十里,即陈蕃为亭长所辱处。」即指此事。
 [二五]「潧水出郑县西北平地」 按:此是潧水《经》文,应提行顶格作大字。钞手误,应改排。
 [二六]「水渠出荥阳北河」 按:此下钞脱《经》文「东南过中牟县之北」八字,今订补。
 [二七]「《御览》七十二作囿,亦误」 按:今影印本(即杨《疏》所称李刻者)作「圃」,不误。
 [二八]「谓之黄渊」 按:《寰宇记》卷九管城县下引《水经注》此文「注入黄雀沟」下云,「即今之黄池。」
 [二九]「《名胜志》引《东京赋 注》,以清口泽为八泽之一」 按:《清一统志》百四十九古国田泽下引《名胜志 皇畿赋》八泽九沟,自注云:「八泽,清口泽等。」
 [三〇]「中牟有中汤城,汤为阳之误」 按:标点本《地形志》中《校记》二十五引《延昌志》「汤」字改「阳」,亦引此《疏》文。
 [三一]「《名胜志》引《东京赋 注》,以清阳为九沟之一」 按:《清一统志》百四十九古圃田泽下引《名胜志 皇畿赋》,自注:「青阳沟为九沟之一。」
 [三二]「吏民敬信」 按:原「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