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郦《注》特重河水间关入塞之始。在此以前,历引《昆仑记》、《禹本纪》、《穆天子传》、《山海经》等中土旧籍及释氏《西域记》、法显《佛国记》、康泰等所录国外传说,而云:「至欲访地脉川,不与《经》符,验程准途,故自无会。」深感「自非等轩辕之访百灵,方大禹之集会计,儒墨之说,孰使辨哉?」其言微婉,谓其难考信也。西域诸国,则恪信班《书 西域传》文,至此乃点明《经》当求实致,虚实疑信,明告读者。杜佑至黄宗羲皆不满其引 稽荒诞之数据,其实郦氏生元魏迷信佛教之世,不能不受影响,可以理解。
[一九]「万物无不有焉戴删焉字」 按:《山海经》原文有「焉」,是,有「焉」字语气方完,戴氏删之未言其所据,实据《大典》本,《大典》本钞脱此字,戴竟从之而删本有之「焉」字,其泥《大典》本如此。杨熊不从,是也。(「焉戴删焉字」五字,今据台北本删改。)
[二〇]「且作大船」 按:《后汉书 西羌传》、《通鉴》均作「航」。据改。
[二一]「永元五年、永元九年」 按:朱本讹作「元年」与「八年」,吴管本不误。
[二二]「遂开田二十七部」 按:「田」上脱「屯」字,全、赵同。朱《笺》引《后汉书》作「开屯田二十七
部」,据补。
[二三]「总名为县,县,玄也。」 按:影印本作今体「县」字,则使倒首意义不明,故必须另铸古体「县」字。下亦然,今订。
[二四]「《御览》一百五十七」 按:钞脱一百两字,当补于「五十七」上。
[二五]「朱《笺》云」 按:朱《笺》已有,据「守敬按」为「朱《笺》云」改。
[二六]「释州国」 按:此三字是《疏》小注,误抄入正文,当作双行小字。
[二七]「东北流入大谷」 按:「谷」字下当补《疏》:「董佑诚曰:『谷当在今贵德厅南』」十二字,双行小字。
[二八]「拜吐谷浑阿豺」 按:《通鉴》一百一十九:「宋少帝景平元年二月,吐谷浑王阿柴,遣使入贡,诏以阿柴为督塞表诸军事、安西将军、沙州刺史、浇河公。」是「阿柴」为吐谷浑当时王名,熊氏所谓一人之专名也。据《宋书》则吐谷浑其氏,所谓「得氏王父字。叶延传子碎奚,孙视速,曾孙视罴。视罴子树洛干,义熙初立,树洛干死,弟阿豺立。」熊氏误以「阿豺立」为其名。阿豺虏则吐谷浑据地数千里时,西北诸杂种所称。《注》作「豺」,《宋纪》作「柴」,字通。熊《疏》语不明晰,故详之。熊所谓总号则名它部落所称,非总号。「阿豺立」句读误。
[二九]「广违即广威」 按:《疏》据赵氏转引,七校本「即」字作「疑当『作』」。据改。
[三〇]「杜佑曰」 按:《通典》一百八十九:「邯,水名也,分流东西。」据改。
[三一]「孔刻戴本增作山字[再查孔刻]」 按:杨氏有此《疏》,但熊氏漏查。今按:殿本但作「西北」与朱本同,而孔刻本增作「西北山下」,如杨先生所云。此亦孔刻本胜于殿本之一证。熊氏引《通鉴》增「岭」字,云更有据,亦是。
[三二]「赵据黄本改」 按:「改」下「守敬按」三字当删去。赵氏校云:「『秦川』黄省曾本作『秦州』。《秦州记》郭仲产撰,刘昭《郡国志补注》引之。」
[三三]「李吉甫,张守节」 按:李说见《元和志》三十九《河州》下,张说见《史记 夏本纪》「禹导河自积石」下《正义》。
[三四]「又东北,径榆城东」 按:戴氏又上重「漓水」二字。依下《注》文例。
[三五]「《寰宇记》,金纽山在大夏县西二十里」 按:《记》作「金剑山」,一号「金柳城」,即前《注》「金剑悬于其中。」《元和志》亦云「金剑山」,《清一统志》一百九十八以为「金剑」即「金纽」也。
[三六]「嵹台山」 按:《寰宇记》作「西嵹台山」。《魏书 吐谷浑传》:「阿豺田于西强山,观垫江源。……其长史曾和曰:……垫江县去嵹台山甚远……」
[三七]「依韦说则当作坁」 按:此句上有同样七字,衍文,今删。
[三八]「在今狄道州东」 按:此句上有同样六字,衍文,今删「隋志河津县」 按:熊《疏》语不明晰,今增「全引」二字于《隋志》上。
[三九]「《百官表》」 按:「《百官表》下《汉书》」二字当作小字双行,是《疏》注中小注。(「汉书」二字
今据台北删。)
[四〇]「应劭曰」至「译言乃通也」 按:此当是应氏释有蛮夷曰道之道字义,今《汉表》颜《注》未引。此《水经注》引文可以校《汉书注》讹夺之例。此是误夺,下文引应说陇西是误讹且夺字。
[四一]「又北有东结河」 按:董书原文此下有「又北有沙泥河」六字,当补。
[四二]「黄省曾本作左」 按:全氏七校本云,「黄本误作『右』,吴(管)本改之;朱本仍作『右』,孙潜本改之。」(「作左」二字已据台北本改作「改」。)
[四三]「又东北入洮水」 按:董氏原书此下有「当即大夏川水也」七字,不宜删。
[四四]「《昭帝纪》同」 按:《疏》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