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闰年加征银九分六厘一毫五丝内。】
  一起运
  户部原额折色,改折价脚铺垫银一千八百八十七两二钱五分六厘三毫六忽四微六纤七沙。
  本色办解颜料,价脚铺垫银九两四钱九分四厘三毫六丝三忽三纤三沙。裁扣解部并节年裁官银八百七十九两九钱四分九厘四毫一丝五忽八微。
  工部原额折色,新增价脚并龙沥纸银一千二百六十一两七钱八分五厘四毫六丝六忽七微二纤。
  以上起运,折色实征银四千二十八两九钱九分一厘一毫八丝八忽九微八纤七沙,本色实征银九两四钱九分四厘三毫六丝三忽三纤三沙。今奉旨俱汇解户部。
  一存留
  本省额编正附征兵饷并新增丁口牙税,充饷银三千七百五十两九钱三分九厘五毫二丝九忽七微四纤九沙九尘【有闰年加征银九分六厘一毫五丝】;裁扣本省兵饷银七百二十三两四钱二分六厘八毫三丝八微。以上存留兵饷共银四千四百七十四两三钱六分六厘三毫六丝五微四纤九沙九尘【有闰年加征银九分六厘一毫五丝】。
  以上起运本折、存留兵饷,共实征银八千五百一十二两八钱五分一厘九毫一丝二忽五微六纤九沙九尘【有闰年加征银九分六厘一毫五丝】。
  经制官役俸食、驿站银二千六百九十五两七钱一分七毫六丝九忽八微二纤五沙内。【顺治十五年,奉裁科举生儒盘缠扣半,银陆两伍钱五分五厘五毫五丝。十六年,裁各官每年匀闰银七两八钱三厘九毫九丝八忽四微。十八年,裁按院心红纸张银四两二钱三分六厘六毫六丝六忽四微。康熙元年,裁吏书工食银一百二十四两。四年,裁本县学训导俸食银七十四两九钱二分,归入扣裁解部数内。】实给银二千四百七十八两一钱九分四厘五毫五丝五忽二纤五沙。
  外,绅、衿吏,承削免银八百八十九两七钱四分七厘。【顺治十四五年,奉文为始,岁有增减,年额不同,难以入总,递年照易知由单归入,地丁并征。】
  匠班:子、辰、申年,一名额征银一两八钱;丑、已、酉年,一名额征银一两八钱;寅、午、戊年,一名额征银一两八钱;卯、未、亥年,一名额征银一两八钱。【以上遇有闰年,照闰月季分,名匠每名加征银六钱。】
  赋役卷之五终

  ●卷六 秩 官 志
  (官制 知县 主簿 典史 教谕 训导 巡检 名宦绩附 署绩附 驻防)
  官 制
  【按,周官有县正,各掌其县之政令。而赏罚之及,郡县散置。明太祖定赋三等,有上县、中县、下县之别。永制从中,设知县,正七品,方印,总一县政务;勋阶,初授承事郎,升授文林郎;章服用鸂鶒,月俸七石。主簿,正九品,管粮;勋授将仕郎,升授登仕郎;章服鹌鹑,月俸一石。典史,未入流,为知县首领官,无勋阶,章服得用黄鹂、鹌鹑、练鹊,月俸三石。县有师儒以莅文教。儒学教谕,未入流,条印,管理学政,章服得用鸂鶒,与知县同,月俸三石。训导,未入流,分理学政,章服与教谕等。各司巡检,从九品,方印,主缉捕盗贼、囚犯;勋阶,初授将仕郎,升授登仕郎;章服如主簿,月俸一石。阴阳医学,俱用条记,不载禄书。】
  国朝多仍明制。凡秩官之尊卑,详于顶带,章服同明,披领如之。
  知县一员,
  主簿一员【明弘治九年设,十五年裁】,
  典史一员,
  儒学教谕一员,
  儒学训导一员【康熙四年裁】,
  兴化乡巡检司巡检一员,
  太平司巡检一员,
  三层岭巡检一员,
  阴阳学训术一员,
  医学训科一员,
  僧会司【无设】,
  道会司【无设】。
  知 县
  (校注:条目“知县”前原有“历官”条目,与卷首目录不符,今删去。并依下文增补“明”一行,表示朝代。)
  明
  王 环 浙江新昌人,由举,历教官,选授。草昧初开,兴利者六,除害者三。勒铭县石,万世永赖。祀名宦。
  颜 韶 浙江青田人,由贡。
  陈 礼 浙江鄞县人,由举。
  张 缙 广东琼山人,由举。
  陈 悦 直隶吴县人,由贡。
  宋 澄 浙江建德人,由举。
  闻 璇 浙江海盐人,由举。
  杨 宗 江西高安人,由举。
  梁 善 江西临川人,由□(校注:“囗”为原文空缺。)
  陈 济 广东保昌人,由贡。【以上俱弘治年任。】
  曾 显 浙江泰顺人,由贡。
  戴彝心 湖广房县人,由贡。
  邢 瑄 广东文昌人,由举。【以上俱正德年任。】
  刘文诏 江西安福人,由举,祀名宦,有传。
  毛 凤 广西临桂人,由举。
  孙 銛 江西丰城人,由贡。
  唐 灿 广西临桂人,由举。
  何文经 广西郁林州人,由举。
  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