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年
  乙卯十四年陈焕字子文,浙江余姚县人,进士,见任光禄寺卿
  庚辰十五年丁瓉字敬夫,[南]直隶丹徒县人,进士,历官按察司副使
  辛巳十六年
  今上皇帝嘉靖
  壬午元年
  癸未二年张絅字美中,江西吉水县人,进士,见任云南按察使
  甲申三年
  乙酉四年
  丙戌五年吕希周字从野,浙江崇德县人,进士,历官通政司右通政
  丁亥六年
  戊子七年
  己丑八年邵经济字仲才,浙江仁和县人,进士,历官知府
  庚寅九年
  辛卯十年
  壬辰十一年江东字伯阳,山东朝城县人,进士,见任山西布政司参议
  癸巳十二年
  甲午十三年徐存义字质夫,浙江余姚县人,进士,历官知府
  乙未十四年高耀字子?潜,直隶清苑县人,进士,见任太仆寺少卿
  丙申十五年陈尧字敬甫,南直隶通州人,进士,见任台州府知府
  丁酉十六年
  戊戌十七年郭干字易甫,直隶任丘县人,进士,见任户部主事
  己亥十八年
  叶选字仁夫,浙江余姚县人,进士,见任本部郎中
  庚子十九年
  辛丑二十年
  壬寅二十一年杨周字道夫,浙江钱塘县人,进士
  癸卯二十二年朱家相字伯邻,河南归德州人,进士
  甲辰二十三年


  漕船志 卷之三
  卷之三

  船纪

  粤自刳木取涣涉川,用益舟之利,用尚矣。矧漕事倚办于舟,尤重也。无纪可乎?是故有数以分其纲,有式以一其度,有号以杜其欺,有限以惩其怠。旗厂有等,出纳有稽,昭可久也。日玩而月愒,能无弊耶!画一以守其常,而变通以捄其敝,或庶乎其可也。志《船纪》。
  春秋秦输粟于晋,自雍及绛,相继命之曰泛舟之役。漕运之舟始此。秦欲攻匈奴,使琅琊负海之郡,转输北河。海运之舟始此。汉耿寿昌籴关内之粟,筑仓理船,费直百万万余。当时船数之多可知。时萧望之识其不便,帝不从,卒用寿昌之计,漕事果便。唐刘晏即盐利雇佣,分吏督之,随江、汴、河、渭所宜,造歇艎支江船二千艘,每艘受千斛。唐漕法,江船不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江南之运积扬州,汴河之运积河阴,河船之运积渭口,渭船之运入太仓。岁转粟百一十万石,无升斗溺者。宋皇佑中,漕纲法坏,用发运使许元议,诸路增置漕船,劳费甚巨,久之浸弊。宋漕运之法,分为四路:江南、淮南、浙东、西荆、湖南北六路之粟,自淮入汴;陕西之粟自三门、白波转黄河入汴;陈蔡之粟,自闵河、蔡河入汴;京东之粟,自十五丈河历陈、济及郓,皆至京师。初,于各州置仓行转般法,岁漕粟七百万石,一变直达。久涉岁月,奸弊互生,而委积发运,名浮于实,漕政日坏。至是用元议,增舟输米,充岁计如故事。既而诸路纲亦不集,汴纲既不得至江,江船亦不至京师,船愈坏而漕愈减耗矣。

  国朝洪武、永乐间,河、海运船未有定式,亦无定数。景泰中,河船数比今多三之一。国初用南京、南直隶、浙江、福建等处各卫所官军海运,后改漕运,所谓“河船”,即今之“浅船”也。所谓“海船”,即今之“遮洋船”也。当时,船数、船式未经定议,每年会议粮运合用船只,临时派造,以为增减。

  天顺以后,始定天下船数,为一万一千七百七十五艘。合用官军十二万一千五百余员,名“领驾”。

  船数

  南京卫分浅船原共一千七百四十只,今增至二千一百三十只,每年该造船二百一十三只。

  锦衣卫三十四只;

  府军卫十三只;

  府军右卫十二只;

  金吾后卫十五只;

  虎贲左卫二十六只;

  羽林右卫三十六只;

  神策卫十四只;

  留守中卫十八只;

  广洋卫原一百一十四只,今增至一百五十八只;

  留守左卫二十二只;

  骁骑右卫三十五只;

  镇南卫四十九只;

  龙虎卫五十二只;

  龙江右卫原一百三十六只,今增至二百二十三只;

  江阴卫原八十一只,今增至一百一十九只;

  豹韬左卫一百九十二只;

  鹰扬卫一十九只。

  右系一总。

  旗手卫二十四只;

  羽木左卫九只;

  府军后卫十六只;

  金吾前卫十五只;

  府军左卫十九只;

  虎贲右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