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九年,台湾老民于化龙等佥呈,恳请台地丁银照内地一体随粮办纳。巡台御史六等「为据实陈奏等事」,摺奏台属丁银匀入地粮征收一案,奉准部咨,应请闽省督抚就台属情形,悉心详查妥议,到日再议等因。于乾隆十二年,福建巡抚陈疏称,据布政司高详议,以通郡之丁银匀入通郡之田亩,酌量变通,自无偏枯,允洽舆情。至澎湖原系台邑所辖,人丁归并该县造报,因该处一隅,地皆斥卤,民藉捕鱼为业,日久相安,是以仍旧。今奉部行,于地方实有利济,自应一视同仁等因。奉部议准:将台湾及澎湖丁银自乾隆十二年为始,匀入田园征收,以免光丁苦累,钦遵办理。澎湖丁银拨归台邑田亩匀征,豁免本处地粮摊派;永沐皇仁之宽恤,抑何幸哉!
  澎湖户口
  东西澳:人户二百户,男九百五十六丁,女七百二十五口,共男女一千六百八十一丁口。
  妈宫澳:人户二百六十二户,男九百三十四丁,女五百零六口,共男女一千四百四十丁口。
  林投澳:人户三百三十二户,男一千六百五十二丁,女一千三百二十五口,共男女二千九百七十七丁口。
  奎璧澳:人户二百八十二户,男一千八百六十丁,女一千三百一十口,共男女三千一百七十丁口。
  鼎湾澳:人户一百七十四户,男八百七十一丁,女七百二十二口,共男女一千五百九十三丁口。
  嵵里澳:人户二百五十二户,男一千四百五十三丁,女一千一百三十四口,共男女二千五百八十七丁口。
  瓦硐澳:人户二百二十一户,男一千一百三十四丁,女一千零八口,共男女二千一百四十二丁口。
  通梁澳:人户八十七户,男三百八十九丁,女三百五十二口,共男女七百四十一丁口。
  赤嵌澳:人户一百四十六户,男七百五十丁,女六百四十二口,共男女一千三百九十二丁口。
  镇海澳:人户一百一十六户,男七百三十二丁,女六百二十一口,共男女一千三百五十三丁口。
  西屿澳:人户三百三十二户,男一千五百五十八丁,女一千三百三十五口,共男女二千八百九十三丁口。
  吉贝澳:人户六十四户,男四百五十二丁,女三百七十四口,共男女八百二十六丁口。
  网垵澳:人户二百户,男一千零五十四丁,女七百六十八口,共男女一千八百二十二丁口。
  水垵澳:人户一百三十四户,男七百零五丁,女五百二十一口,共男女一千二百二十六丁口。
  以上通澎一十三澳,共人户二千八百零二户,共男一万四千五百丁,共女一万一千三百四十三口,合男女共二万五千八百四十三丁口。
  澎湖前项人户丁口,届编审之年,遵照章程,实力查审,汰老添壮、除故增新,总归实在。其增益丁口,则为盛世滋生,永不加赋。又于「请编台地保甲等事」案验奏准:每逢岁底造报民数之期,将台地户口开明四柱,与内地另立一条,汇摺奏报,以昭慎重等因;历来遵行在案。查澎湖乃海外孤岛,稽查诚不可以不慎也。现在每年将一十三澳人户编列保甲,给予门牌,亲行查点一次。其查点时,书役饭食、纸笔之费,俱系官为捐备,并无私毫扰累。其澳民尽皆土着,并无移居别地及别地流寓来澎,与他郡迁徙靡常者,情形迥不相同。且澎地率皆平衍,无崇岭密林可以藏奸聚匪,人亦安分守己,亦无为非作歹之事,颇称淳朴易治。官斯土者,随其俗而勿扰焉。如荀子所云,睹驱鸡而得御民之术也。则民安物驯,户盛丁增,人有乐土之歌,久之不成富庶之域也哉!
  ●澎湖纪略卷之十一
  岭南胡建伟勉亭纂着
  仓储纪
  总论
  常平仓
  社仓
  武仓
  ·总论
  澎湖海中荒岛,土性斥卤,不殖五谷,民鲜盖藏。其仰籍于仓储者,视他郡为较急;更不可不广为积储,以济民食而实海疆焉。越稽周礼,仓人掌粟,入之藏。此仓储之所由起也。而又有遗人掌乡闾之委积,以待艰厄;廪人周稽民食,以至耕三余一。国有九稔之积,故虽遇水旱之灾,而民无菜色,法至善也。迨汉宣帝时,大司农丞耿寿昌奏请边郡皆筑仓贮谷,谷贱则增价而籴以利农,谷贵则减价而粜以充食,名曰常平。嗣后,历代悉遵其制。如北齐之富民仓、宋之广惠仓、明之预备仓之类,皆其遗法也。至于社仓,则始于隋开皇三年度支尚书长孙平。其法:令民间每秋收获之日,随其所得出粟及麦,上户一石、中户七斗、小户四斗,以贫富为差。其粟麦设仓储之于社,委社司检校,名曰义仓。厥后,朱子于宋干道四年,建州岁饥,请于府得粟六百石,贷于民。是冬有年,民以粟偿官。遂仿社仓之法,储于里中,随年加息歛散。岁歉,则蠲其息之大半;大饥,则尽蠲之。凡十有四年,息溢已多;自此不复收息,止收耗米三升。所有条议,至淳熙八年奏于朝,请行于仓司。及嘉定时,真德秀又踵行于长沙,人多赖之。明侍郎王廷相言备荒之政,莫善于义仓;宜储于里社,推有德者为社长,善处事、能会计者副焉。凡出纳皆听民自为,第令登记册籍,以备稽考;而吏胥不得预焉。陈芳生云:社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