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四两九钱六分九厘,水脚银四十两九钱二厘,征给军匠,造解工部。折色年分,军三,料价银九十二两一钱二分九厘,水脚银一两五钱六分六厘;民七,料价二百一十四两九钱六分九厘,水脚银三两六钱五分四厘。
  福州右卫俱同左卫。
  福州中卫本色年分,军三,料价七十三两六钱五分四厘,水脚银三十三两三钱六厘;民七,料价银一百七十一两八钱六分一厘,水脚银三十二两七钱。折色年分,军三,料价银七十三两六钱五分四厘,水脚银一两二钱五分二厘;民七,料价银一百七十一两八钱六分一厘,水脚银二两九钱二分一厘。
  镇东卫俱同左卫。
  本府岁造弓、弦、箭,本色年分,料价银一千二百三十一两六钱五分五厘,水脚银二百七十七两五钱一分七厘,俱委官督造,解工部。折色年分,料价银二千一百七十九两一分二厘,水脚银三十七两四分三厘。袢袄裤鞋袜,岁造二百三十六副,料价银三百五十四两,水脚银一十七两七钱,俱委官督造,解南京工部。
  防海之舟,曰官舩,曰快船,曰哨船,委指挥一员造之。三卫旧各有厂。景泰间,始并为一厂,在河口。隆庆元年,改设于橘园洲,郡寨游外,更烽火、南日、浯屿、铜山四寨,不隶福州卫,亦造舟于此。
  论曰:昔汉臣晁错陈兵事,以器械不利,用卒予敌也。乃兵法已先言之矣。兵不完利,与空手同;甲不坚密,与袒裼同;射不能中,与亡矢同;中不能入,与亡镞同。此将不省兵之祸也。郡之戎器,岁有督造。顾器一而直十,工之家四,胥之家六,甲胄苦恶,器械朽钝所从来矣。上下相蒙,利弊相续,久之皆乌有也。至于战舰,其费倍蓰,岁縻金钱,只实奸橐。收汛撤兵,守之则羸卒;连艘积水,触之则虚舟也。夫器不坚好,卒不服习,趋利弗及,避难弗毕,尘饭涂羹,直儿戏耳!噫!安得临敌合刃,如楚之剑戟利,而教习水战,若越之舟师也。岂忧倭奴哉?《诗》曰:“修尔车马,弓矢戎兵。用戒戎作,用逷蛮方。”


 
 兵戎志五
  粮 饷
  

  各卫所官军俸粮,俱支于府常丰、长乐、福清、万安、定海五军储仓内。
  仓共各县本色实运米四万三千九百二十三石九斗五升四合五勺九抄五撮五圭。
  仓共改折米五千七百八十九石四斗四升五合三勺七抄一撮二圭五粟,每石征银七钱,以五钱给军,三分充耗,作正凑支。
  福州府左、右、中三卫,屯粮本色米六千四百石九斗,样田本色米四百二石七斗七升一合八勺。此项只给在城三卫官军,镇东不与焉。
  镇东卫,本色米七千三百七十七石八斗四升二合二勺,每石加耗米五升此项只给镇东本卫官军,郡城三卫不与焉。
  福州左卫官军
  指挥使六员,每员月支俸四石五斗。
  指挥同知三员,每员月支俸四石。
  指挥佥事八员,每员月支俸三石八斗。
  卫镇抚二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八斗。
  各所正千户四员,每员月支俸三石二斗。
  副千户十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八斗。
  正百户十九员,每员月支俸三石。
  试百户九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四斗。
  冠带总旗十名,每名月支米一石二斗。
  舍人共四十二名,每名月支米八斗。
  旗军余共约二千四百四十名。内见操出海及选练余丁,俱月给米八斗,余或七斗、六斗、三斗有差。
  屯旗不支粮军余共八十七名。
  屯种顶田军余共一千六百九十七名。
  福州右卫官军
  指挥使六员,每员月支俸四石五斗。
  指挥同知一员,每月支俸四石。
  指挥佥事五员,每员月支俸三石八斗。
  署指挥佥事一员,每月支俸三石二斗。
  卫镇抚一员,每月支俸二石八斗。
  各所正千户三员,每员月支俸三石二斗。
  副千户九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八斗。
  所镇抚一员,每月支俸二石四斗。
  正百户三十员,每员月支俸三石。
  试百户七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四斗。
  冠带总旗三名,每名月支米一石二斗。
  小旗三名,每名月支米九斗六升。
  舍人共三十七名,每名月支米八斗。
  旗军余共约二千四百四十名内见操出海及选练余丁俱月给米八斗,余或七斗、六斗、三斗有差。
  屯旗不支粮军余共八十七名。
  屯种顶田军余共一千九百二十六名。
  福州中卫官军
  指挥使三员,每员月支俸四石五斗。
  指挥同知三员,每员月支俸四石。
  指挥佥事六员,每员月支俸三石八斗。
  加级指挥佥事二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八斗。
  卫镇抚二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八斗。
  正千户六员,每员月支俸三石二斗。
  副千户九员,每员月支俸二石八斗。
  所镇抚武举升授一员,每月支俸三石。
  正百户十四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