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置沿海六县巡检一员,拨兵级三百人,于长溪县置廨宇,造刁渔船十只,往来海上收捕。熙宁五年,更定以一百人为额。乾隆七年,增招见管七十七人。”
  南湾巡检《三山志》:“元丰二年,添置巡检一员于连江之西洋,管连江、罗源海道,以七十人为额。七年,提刑李茂直奏西洋在巨海中,行部非便,移罗源之南湾置廨。今濂澳。乾道七年,增招见管一百八人。”
  南匿巡检《三山志》:“元丰二年,添置巡检一员于连江官澳,寻以逼近西洋闽安,遂置南匿屿,以七十人为额,管福清海道。乾道七年,增招见管一百九人。”
  松林巡检《三山志》:“元丰二年,添差使臣一员,于海口盐栅之松林,管海口、长乐、福清三处,专以巡盐。仍于本县厢军、禁军内,差人巡防,以五十人为额。绍圣五年,奏兼福清就近陆路地方,巡捕盗贼。本州添拨威果指挥兵士二十四人。绍兴九年,移寨松下。乾道七年,增招见管九十九人。
  两县巡检《三山志》:“元祐七年,宁德两场银宝新发,聚落既多,宜行分布巡治,宁德水际里令管长溪、宁德两县盗贼。宣和二年,颁下福建路格本寨土兵一百名。”
  五县寨巡检《三山志》:“元丰四年,本路提刑请置,以闽县、侯官、怀安、闽清、古田五县隶焉。七年,移驻鸡莱镇。旧土军一百人,除二十人分拨甘蔗洲巡盐外,存八十人。绍圣三年,增二十人。淳熙间,见管一百一十人。”
  刘崎巡检《三山志》:“绍圣二年,诏添置巡检一员,驻刘崎。巡捕闽县、长乐、连江私盐贼盗。仍以闽安镇元管兵级六十人尽隶之,其镇官专一收税。本州轮差禁军三十人,往镇守把。淳熙间,见管一百十六人。”
  元
  乾讨虏军《元史》:“中统二十年,发乾讨虏军千人,增戍福建行省。先是,福建行省以其地险,常有盗负固为乱。兵少不足战守,请增蒙古、汉军千人,枢密议以刘奴所领乾讨虏军益之。”
  江淮万户府《元史》:“中统一十七年,调江淮省下万户府军于福建镇戍。”
  亳州翼万户府正德《府志》:“按《三山续志》,至元二十四年,移济南、东平万户翼戍福建,后为亳州上翼。二十七年,复设福新万户翼,辖新军,复令二翼官属相参署事,曰福兴镇守万户。大德四年,定例兴化路止令千户镇守亳州与福新轮委万户一员分镇,一年一更。其汀、泉、漳等路并委百户。至大元年,又以沿海俱通番邦,亳州与福新轮委万户一员,沿海上、中、下三流巡防,半年一更,上隶阃帅,下辖镇抚,千户弹压百户,并得世袭,幕官则有更代。
  高唐冠州千户翼
  东平等路千户翼
  德州东昌千户翼
  济南高唐千户翼
  济宁安泰千户翼
  济宁濮州千户翼
  东平济宁千户翼
  济南东昌千户翼
  永平德州千户翼
  济宁建康千户翼
  福新万户府《闽书》:“元设兵戎,诸路有万户翼。”万历《府志》:“元设福新万户翼,岁遣万户一人。”
  上千户翼
  下千户翼
  中千户翼
  姚千户翼
  只里瓦歹千户翼
  哈刺哈孙千户翼
  巡军弓手《元史》:“诸路、府所辖州、县,设县尉司、巡检司、捕盗所,皆置巡军弓手,其数有多寡不同,职巡逻专捕获。”万历《府志》:“元有巡军弓手,并隶四巡简司。”《元史》:“元贞二年,诏各省合并镇守军,福建所置者,合为五十三所。”
  明
  万历《府志》:“初郡兵有三,曰卫兵、弓兵、机兵。嘉靖末,因倭患,增其二,曰土兵、客兵。”
  卫 兵
  卫兵者,卫所世籍之兵也。明初,或简户丁,或谓他省,或配有罪,籍之为兵,设指挥千百户等官统之。有征操军、屯旗军、屯种军。征操军入则守城,以时训练;出则守寨,按季践更。屯旗军者,国初,奉红牌及样田事例之屯军也。屯种军者,即现在顶种之屯军也。《明史》:“天下既定,度要害地系一郡者置所,连郡者设卫。”万历《府志》:“在城卫三,曰左卫,曰右卫,曰中卫。在外卫卫一,曰镇东。左右卫辖所六,中卫辖所五,镇东卫辖所五,又外辖所二:曰万安所,曰梅花所。”
  福建都指挥使司《闽书》:“洪武四年,置福州都卫指挥使司。八年,以福州都卫为福建都指挥使司,置左右二卫。二十年,命江夏侯周德兴入闽,抽兵防倭,移置卫所,当要害处。二十一年,置镇东卫,又置梅花所,万安所,又置福州中卫。”
  福州左卫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后所,中左所,隶前军都督府。原设旗军六千七百二十名,屯粮不支粮军六十六名,种屯军一千六百九十七名。指挥使六员,指挥同知三员,指挥佥事八员,卫镇抚二员,各所正千户四员,副千户十员,正百户十九员,试百户九员,冠带总旗十名,舍人四十二名。
  福州右卫左所,右所,中所,前所,后所,中左所,隶前军都督府。原设旗军七千四百九十一名,屯粮不支粮军七十四名,屯种军一千六百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