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无他,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而小儒规规焉以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至桀、纣之暴,犹以为汤、武不当诛之。......岂天下之大,于兆民万姓之中,独私其一人姓乎!......
  其《原法》篇云:

  ......后之人主,既得天下,唯恐其祚命之不长也,子孙之不能保有也,思患于未然以为之法。然则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所谓非法之法也。......夫非法之法,前王不胜其利欲之私以创之,后王或不胜其利欲之私以坏之。坏之者固足以害天下,其创之者亦未始非害天下者也。......论者谓有治人无治法,吾以谓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其《学校》篇说:
  ......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
  像这类话,的确含有民主主义的精神,-虽然很幼稚-对于三千年专制政治思想为极大胆的反抗。此外书中各篇,-如《田制》、《兵制》、《财计》等,虽多半对当时立论,但亦有许多警拨之说。如主张迁都南京,主张变通推广"卫所屯田"之法,使民能耕而皆有田可耕,主张废止金银货币。此类议论,虽在今日或将来,依然有相当的价值。
  梨洲学问影响后来最大者,在他的史学。万季野之史学,实传自梨洲。梨洲替季野作《历代史表序》,其末段云:
  嗟乎!元之亡也,危素趋报恩寺,将入井中。僧大梓云:"国史非公莫知,公死是死国之史也。"素是以不死:后修《元史》,不闻素有一辞之赞。及明之亡,朝之任史事者众矣,顾独藉一草野之万季野以留之,不亦可慨也夫!(《南雷文约》卷四)
  前明遗献,大率皆拳拳于国史。梨洲这段活,足见其感慨之睬。他虽不应明史馆之聘,然馆员都是他的后学,每有疑难问题,都咨询他取决。《历志》则求他审正后才算定稿。《地理志》则大半采用他所著《今水经》原文。其余史料经他鉴别的甚多(全谢山作《神道碑铭》,缕举多条)。
  中国有完善的学术史,自梨洲之著学案始。《明儒学案》六十二卷,梨洲一手著成。《宋元学案》,则梨洲发凡起例,仅成十七卷而卒,经他的儿子耒史(名百家)及全谢山两次补续而成。所以欲知梨洲面目,当从《明儒学案》求之。
  著学术史有四个必要的条件:第一,叙一个时代的学术,须把那时代重要各学派全数网罗,不可以爱僧为去取;第二,叙某家学说,须将其特点提挚挈出来,令读者有很明晰的观念;第三,要忠实传写各家真相,勿以主观上下其手,第四,要把各人的时代和他一生经历大概叙述,看出那人的全人格。梨洲的《明儒学案》,总算具备这四个条件。那书卷首有"发凡"八条,说:
  此编所列,有一偏之见,有相反之论。学者于其不同处,正宜着眼理会。......以水济水,岂是学问!
  他这书以阳明学派为中坚。因为当时时代精神焦点所在,应该如此。但他对于阳明以外各学派,各还他相当位置,并不抹杀,正合第一条件。他又说:
  大凡学有宗旨,是其人之得力处,亦是学者之人门处。......讲学而无宗旨,即有嘉言;是无头绪之乱丝也。学者而不能得其人之宗旨,即读其书,亦犹张骞初至大夏,不能得月氏要领。......每见抄先儒语录者,荟撮数条,不知去取之意谓何,其人一生之精神未尝透露,如何见其学术?
  我们读《明儒学案》,每读完一案,便觉得这个人的面目活现纸上。梨洲自己说皆从各人全集纂要钩玄,可见他用功甚苦。但我们所尤佩服者,在他有眼光能纂钩得出、这是合第二个条件。梨洲之前,有位周海门曾著《圣学宗传》一书(1547-1629,名汝登,号海门,字继元,明嵊sheng人,为泰州学派名家罗汝芳的弟子,辑撰《理学宗传》十八卷,主要辑录宋明间理学家援禅入儒的言论),他的范围形式都和《明儒学案》差不多。梨洲批评他道:"是海门一人之宗旨,非各家之宗旨"。梨洲这部书,虽有许多地方自下批评,但他仅在批评里头表示梨洲自己意见,至于正文的叙述却极忠实,从不肯拿别人的话作自己注脚,这是合第三个条件。他在每案之前,各做一篇极翔实伽小传,把这个人的时代、经历、师友渊源详细说明,令读者能把这个人的人格捉摸到手,这是合第四个条件。所以《明儒学案》这部书,历来被学术界公认为是极有价值的创作,将来做哲学史、科学史、文学史的人,对于他的组织虽有许多应改良之处,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