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宋状、钱铭、韩碑均云「明年」,系接太平兴国四年记事而言。
《宋史》本传:太平兴国五年,咏登进士乙科,大理评事、知鄂州崇阳县。是年榜首为苏易简,通判升州。
同榜进士有:李沆、向敏中、寇准、宋湜、王旦、晁迥等人(长编卷二一,小畜集卷十九送寇密直西京迁葬序,湖北漕司乖崖堂记,《宋朝事实类苑》卷九引名臣遗事,《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二,明陈循等《寰宇通志》卷九三西安府下科甲,《宋史》卷二八二李沆传、王旦传、向敏中传,卷二八七宋湜传)。李沆、向敏中、宋湜中甲科,俱授将作监丞,分任通判潭州、吉州、梓州;
王旦、寇准、晁迥中乙科,俱授大理评事,分任知岳州平江县、知归州巴东县、岳州录事参军(《东都事略》卷三五、四○、四一、三七、四六与《宋史》卷二八二、二八七、三○五、二八一各人之本传)。
王禹偁省试登甲科,殿试落第,作送张咏宰崇阳序(《小畜外集》卷十三送进士郝太忠序,《小畜集》卷十九)。苏易简(九五八--九九六)二十三岁(长编卷四○,东都事略卷三五本传)。王旦(九五七--一○一七)二十四岁(宋欧阳修欧阳文忠公全集居士集卷二二王旦神道碑)。晁迥(九五一--一○三四》三十岁(长编卷二五,《东都事略》卷四六本传,《宋史》卷三○五本传)。宋湜(九五○--一○○○)三十一岁(长编卷四六,《东都事略》卷三七本传,《宋史》卷二八七本传)。
向敏中(九四九--一○二○)三十二岁(《宋史》卷二八二本传,《东都事略》卷四一本传,《宋史》卷二一○宰辅一)。李沆(九四七--一○○四)三十四岁(《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二,《宋史》卷二八二本传)。
太平兴国六年,辛巳,公元九八一年,三十六岁。
十一月,郊祀,转将作监丞。
钱铭:六年,郊祀,转将作丞。
韩碑:六年,遇郊恩,改将作监丞。
按,长编卷二二载,太平兴国六年十一月辛亥,合祭天地于圜丘,大赦,御干元殿受册尊号。
此即郊祀也。故系之十一月。
宋太宗雍熙元年,甲申,公元九八四年,三十九岁。
十一月,郊祀,大赦,改元。迁著作佐郎。
钱铭:雍熙元年大礼,迁佐著作。
韩碑:雍熙初,迁著作佐郎。
按,长编卷二五载,雍熙元年十一月丁卯,祀天地于南郊,大赦,改元。故系之十一月。以建州浦城童子杨亿为秘书省正字,时年十一(长编卷二五,太宗实录卷三一。)今年,知崇阳岁满,浮江而北,归阙。
本集卷一鯸鮧鱼赋:太平甲申岁,余知邑罢归,浮江而北。
按,「太平甲申岁」,即雍熙元年,因该年十一月改元,此前仍称「太平兴国九年」。于此亦可推知,咏离任必在十一月前。
下列诸事,俱在崇阳所为,而不知确切之年月,故系之于岁满离任时。
宋状:知鄂州崇阳,尤厉风节。大江之南,民裕文敝,囚以手而上下,狱为人而重轻,公廉知其状,痛绳以法,精力于职,擿伏如神,洗其锲薄,镇之忠厚,吏乐其职,多一笑而归休,民协攸居,或减年而从役。
宋沈括《补笔谈》:忠定张尚书曾令鄂州崇阳县。崇阳多旷土,民不务耕,唯以植茶为业。忠定令民刬去茶园,诱之使种桑麻,自此茶园渐少,而桑麻特盛于鄂岳之间。至嘉佑(一○五六--一○六三)中,改茶法,湖湘之民苦于茶租,独崇阳无茶租。民监他邑,思公之惠,立庙以报之。民有入市买菜者,公召谕之曰:「邑居之民,无地种植,且有他业,买菜可也。汝村民皆有土田,何不自种,而费钱买菜?」笞而遣之。自后人皆置圃,至今谓芦菔为张知县菜。
按,本集附集卷五引通城县祠城记,宋王得臣麈史卷上,宋陈师道后山谈丛卷四、卷三,《五朝名臣言行録》卷三等处,记载略同。言行录引谈丛曰:为绢而比者,岁百万匹。
本集附集卷五引图经:北峯亭上田畴膏腴而无水利,稍阙雨泽,禾多旱损。公相视山川原隰高下,可决渠圳,通流灌溉,遂于白泉上源为陂堰,水入圳,溉田数百顷。后无旱伤之忧。公决遣多坐此亭,视百姓农作,劝勤责怠,故能地无遗利焉。
宋罗大经《鹤林玉露》乙编卷四:张乖崖为崇阳令,一吏自库中出,视其鬓傍巾下有一钱,诘之,乃库之钱也。乖崖命杖之,吏勃然曰:「一钱何足道,乃杖我耶?尔能杖我,不能斩我也!」乖崖援笔判曰:「一日一钱,千日一千,绳锯木断,水滴石穿。」自仗劔下阶斩其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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