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意如此。郑氏不喻,乃曰:「楚,杂薪之中尤翘翘者,我欲刈取之;以喻众女皆贞洁,我又取其尤高洁者。」意稚而迂折尤甚。向来皆从之,以不得其解故也。且诗言「翘翘错薪」,安得以「翘翘」属「楚」与「蒌」乎!「翘翘」,薪貌,状薪之错起不平也。正形容「错」字意,后世因此为「翘楚」之说,亦非。两章上四句,言其女子有夫,彼将刈楚刈蒌以秣马,待其归而亲迎矣;不可得矣,犹乐府所谓「罗敷自有夫」也。欧阳谓「虽为执鞭,所忻慕」之意;
若然,仍近于调之矣。集传谓「悦之至」,尤非。因言「悦之至」,遂以「汉广」四句为「敬之深」以对之。不知敬意安在?祇欲凑对成文,而不顾其理如此。
【汉广三章,章八句。】
汝坟
遵彼汝坟,伐其条枚。未见君子,惄。如。调。饥。。本韵,赋也。[评]妙喻。遵彼汝坟,伐其条肄。既见君子,不我遐弃。本韵,赋也。鲂、鱼、赪、尾。[评]造句奥。王室如、毁。虽。则。如毁,父母孔迩。本韵,比而赋也。[评]虚字转有力,诗多此句法。小序谓「道化行」,全鹘突,何篇不可用之!按此诗有二说。大序以为妇人作;则「君子」指其夫也,「父母」指夫之父母也。伪说为商人苦纣之虐,归心文王,作是诗;则「君子」、「父母」皆指文王也。
二说皆若可通。苏氏谓妇人作而「父母」则指文王;集传本之。按妇人知有家事而已,国事未必与闻。在商世蚤知归心文王,呼为「父母」,绝不类。又韩诗外传「二亲不待;家贫亲老,不择官而仕。」似以「孔迩」为「死期孔迩」者,不可通;且于上两章「君子」何解?后汉周盘读汝坟之卒章,慨然兴叹,乃就孝廉之举,盖本韩云。
按上二说,前一说于「王室如毁」句未免意懈。刘向列女传:「其妻谓国家多难,惟勉强之,无有谴怒,遗父母忧。」严氏解「王室如毁」,谓「王室之事虽急如火,然父母甚近,不必念家而怠王事也」,亦甚牵强。且父母远,固可怠王事乎?后一说,于「王室如毁」句义甚协而殊有关系,盖谓商之王室如焚毁而将灭亡也。「君子」、「父母」亦不嫌其迭,如「岂弟君子,民之父母」,「乐只君子,民之父母」,皆是。「君子」,人君之通称;「父母」,则益加亲亲之辞。
故后一说较胜。
[一章]「调」,一作「輖」,重也;不必依韩诗改作「朝」。 [二章]何玄子曰:「时盖文王以修职贡之故,往来于商,汝坟之人得见而喜之。」虽想象为说,然亦可存。 [三章]「鲂鱼赪尾」,喻民之劳苦。「孔迩」,正应上「不遐弃」意。 【汝坟三章,章四句。】
麟之趾
麟之趾,振振公子。本韵。于。嗟。麟。兮。!末句无韵,下同。此而赋也,下同。[评]只一「麟」字,余俱远神。麟之定,振振公姓。本韵。于。嗟。麟。兮。!麟之角,振振公族。本韵。于。嗟。麟。兮。!小序谓「关雎之应」,其义甚迂。集传以为得之。盖本于毛传云「麟信而「而」原误「于」,据校改。应礼」,其言本难解;故吕氏因小序「应」字,以为应对之应;严氏以为效应之应。应对之应,则为古者行关雎之化,以麟出为瑞应也。效应之应,则为有关雎之德而致此效也。
纷然摹拟如此。大序谓「衰世之公子皆信厚如麟趾之时」;其云「麟趾之时」,欧阳氏、苏氏、程氏皆讥其不通矣;即其谓「衰世之公子」,「衰世」二字亦难通。意谓古者治世当有麟应;商、周之际为衰世,文王公族亦如麟应。然则谓治世有麟应者,指何世乎?可谓诞甚。衰世又何不以麟应而以人应乎?夫人重于兽,不将衰世反优于治世乎?何以解也?
此诗只以麟比王之子孙族人。盖麟为神兽,世不常出;王之子孙亦各非常人,所以兴比而叹美之耳。[一章、二章、三章]解此诗者最多穿凿附会,悉不可通。诗因言麟,而举麟之「趾」、「定」、「角」为辞,诗例次叙本如此;不必论其趾为若何,定为若何,角为若何也。又「趾」、「子」、「定」、「姓」、「角」、「族」,弟取协韵。不必有义;亦不必有以趾若何喻子若何,定若何喻姓若何,角若何喻族若何也。惟是趾、定、角由下而及上,子、姓、族由近而及远,此则诗之章法也。
「振振」,起振兴意。毛传训仁厚,意欲附会麟趾。云:「麟信而应礼,以足至者也。」不知振字岂是仁厚义乎!且其以趾之故,故训「振振」为仁厚,然则定与角又何以无解乎?毛传于此训「振振」为仁厚,于螽斯亦然;是因此而迁就于彼也。集传则于此训「仁厚」,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