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父以「亡」作「无」,谓「本有声而无词」。董氏、郑樵氏主其说,而朱仲晦从之。朱谓「仪礼曰『笙』,曰『乐』,曰『奏』,而不言『歌』,则有声而无词明矣」。其据仪礼用字,亦略见及;而不虞其不知别为乐章而以为无词也。
  辩之者,严氏曰:「乐以人声为主,人声即所歌之诗也。若本无其辞,则亦无由有其义矣。」郝氏曰:「辞生于心;声托于器。乐由心生;声由辞生。有辞然后有声;声无辞不成章。所谓『鼓瑟而歌』者,手弹、口和,故曰『歌』。口吹而辞奏乎其中,故曰『笙』,曰『乐』,曰『奏』,未可以此为有声无辞之证也。」以上辩「无辞」之非皆是,而惜其不知为非三百篇之诗也。朱又曰:「意古经篇题之下必有谱焉,如投壶鲁鼓、薛鼓之节;而亡之耳。」此尤可笑。射与投壶所歌者,狸首、驺虞,以鼓为之节也。若以南陔诸诗为鼓而无辞,则狸首、驺虞亦无辞乎?既谓之谱,自无有辞;既有南陔诸名,自非为谱:何贸贸也?至于执仪礼工歌之序为据,谓毛公所移篇次为失,于是复移易之,沾沾自喜,谓悉依仪礼正之,嗟乎,则是以仪礼为经,三百篇为传,颠倒惑乱至于如此,更何足与辩哉!
  于是后人又有求其说而不可得,别为怪诞之论者。邹肇敏谓六篇之辞即在小雅之内,南陔即天保云云。何玄子踵其意而变之,谓南陔即草虫云云。皆不备录。巧,滔滔奚止,更足叹也?竞出新意,逞奇!
  故愚将此篇名直从删去,俾还「三百五篇」之旧;勿令别制乐章,以乱圣人「各得其所」之雅、颂。爰详述其意,附诸小雅末焉。







诗经通论卷十一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小雅
  巧言
悠悠昊天,曰父母且!无罪无辜,乱如此幠本章二「幠」字原均误「怃」,今校改。昊天已威,予慎无罪。昊天泰幠,予慎无辜。本韵。○赋也。
乱之初生,僭始既涵。乱之又生,君子信谗。本韵。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本韵。○赋也。
君、子、屡、盟。乱、是、用、长。本韵。[评]名言。君子信盗,乱是用暴。本韵。盗。言。孔。甘。,乱。是。用。餤。。本韵。[评]「甘」、「餤」字相应,奇语。匪其止共,维王之邛。本韵。○赋也。
奕奕寝庙,君子作之。秩秩大猷,圣人莫之。他、人、有、心。予、忖、度、之。跃跃毚兔,遇犬获本韵。之。兴而比也。
荏染柔木,君子树之。往来行言,心焉数本韵。之。蛇蛇硕言,出自口矣。巧、言、如、簧。颜、之、厚、本韵。矣。兴也。
彼、何、人、斯、?居、何、之、麋。无、拳、无、勇。职、为、乱、阶。「既、微、且、●。尔、勇、几、何、?为、犹、将、多。尔、居、徒、几、何、?」本韵。○赋也。
  此幽王时之大夫以小人谗谋启乱,将甘心焉,而赋是诗。
  [二章]「餤」,啖同。毛传训「进」,非。以信谗如食之甘,则亦惟乱是餤而已。
  [四章]「他人有心,予忖度之」,犹之「跃跃毚兔,遇犬获之」矣。比意亦在下,又起末章将获是人而杀之之意。
  [六章]识其所居之处,既无勇力,又有微、之疾,复言有几何之勇,乃谗谋将日益多,所与居之徒众能有几何,我将杀之而甘心焉矣。
  【巧言六章,章八句。】
  何人斯
彼何人斯?其心孔艰。胡逝我梁,不入我门?伊谁云从?维暴之云。本韵。○赋也。下同。
二人从行,谁为此祸?胡逝我梁,不入唁我?始者不如今,云不我可。本韵。
彼何人斯,胡逝我陈?我、闻、其、声。不、见、其、身。[评]便起下「鬼蜮」语。不愧于人,不畏于天。本韵。
彼何人斯?其为飘风,胡不自北,胡不自南?胡逝我梁,祇搅我心?「风」字通韵。余本韵。
尔之安行,亦不遑舍。尔之亟行,遑脂尔车。壹者之来,云何其盱?本韵。
尔、还、而、入。我、心、易、也。还、而、不、入。否、难、知、也。[评]偏为此软缓之调。壹者之来,俾我祇本韵。也。
伯、氏、吹、埙。仲、氏、吹、箎。[评]偏作和好之辞。及尔如贯,谅不我知。出此三物,以诅尔斯!本韵。
为鬼为蜮,则不可得。有腼面目,视人罔极。作此好歌,以极反侧!本韵。
  小序谓「苏公刺暴公」有可疑。其谓暴公者,以诗中「维暴之云」句也。然上篇亦有「乱是用暴」句矣。「苏」字,诗则无之。又不言何王之朝。其云「苏」者,得毋以左 隐十一年,桓王以苏忿生之田与郑人而附会耶?若是,又非幽王之世矣。集传云「此诗与上篇文意相似,疑出一手」,则又谬。若论相似,三百篇何尝不相似?此篇与上篇同为刺谗,却绝不相似也。
  [一章]「伊谁云从,维暴之云」,或不斥指其名,以「暴」呼之耳。
  [二章]观下章「胡逝我陈」,则「胡逝我梁」本借设之辞。他篇亦可知。
  [三章]「不愧于人」二句,本直下,谓于人不惭愧,于天不敬畏也。集传作转折,非语气。
  [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