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四代之服、器、官,鲁兼用之。是故,鲁,王礼也,天下传之久矣,君臣未尝相弒也,礼乐刑法政俗未尝相变也,天下以为有道之国。是故,天下资礼乐焉。 周用一代之制,王礼也。鲁兼用四代之制,不但非王礼,亦并非帝礼制,是不知何礼也,而乃谓之王礼,文理且不通,更何论其义之谬妄乎?(卷六○,页一五)
第三册
本册辑校说明
林庆彰
姚际恒的礼记通论,是他的九经通论之一。清初以来的各家书目、史志及地方志等,皆未见著录。独杭世骏续礼记集说加以著录,云「上中下三帖」,不注卷数。杭世骏,字大宗。别字堇浦,浙江仁和人。生于得熙三十五年(一六九六),卒于乾隆三十八年(一七七三)。乾隆八年,杭世骏以翰林保举御史,例试保和殿,世骏下笔五千言,条上四事,中有「朝廷用人,宜泯满汉之见」的话,乾隆帝读后大怒,下吏议交刑部拟处死。此时,侍郎观保上奏:「此人是狂生。
」遂赐其免死归里。世骏回乡后,开一旧货摊维生,姚际恒的礼记通论可能是这时候买进来的。
由于杭世骏「放言高论」的个性和姚际恒不受传统拘束的思想相当接近,所以杭氏作续礼记集说时大量引用了姚氏的说法。从现存资料,可知姚氏礼记通论对礼记四十九篇的编排,与传统编排方式有所不同。柳诒征劬堂读书录说:杭氏谓姚氏九经通论中有礼记通论,分上中下三帖。殆姚氏自以其意评判戴记各篇之高下,而分为上中下三等。据杭书所采姚氏之说,有所谓列上帖、列中帖、列下帖者。是姚书篇第与通行之礼记不同,未知其不着明列某帖者若何排纂,故即杭氏书中抄缀姚说,不能得姚氏原书之次序也。
(文澜学报一卷一期)可知,姚氏通论分上、中、下,是一种品评的等级。由于杭氏仅引录姚氏通论的部分文字,并未篇篇皆注明原属姚氏通论的何种等级,以致无法恢复姚氏所定各篇等级之原貌。
兹依照杭世骏续礼记集说之顺序,将礼记之本文,及所引姚氏通论之佚文逐条摘出,谨依今本礼记之篇目顺序排列。有文字阙脱、讹误者,则另作校记。本书的辑佚工作,由简启桢先生负这。标点部分,则简启桢和江永川两先生各负责一半。由于佚文之篇幅甚多,分上、下册出版,分别编入第二、三册中。礼记通论辑本(下)
简启桢辑佚 江永川标点
玉藻
此篇多言天子诸侯服食起居之礼,威仪度数无不并详,真煌煌典礼之书也。与少仪、曲礼相似,而深邃过之,虽篇中间有脱误,要不害其全体,不必为之讳而强释也。(卷五五,页一)天子玉藻,十有二旒,前后邃延,龙卷以祭。「以祭」,祭天也。郑氏谓「祭先王」,非也。郊特牲云:「祭之日,王被衮卷同。以象天,戴冕,璪十有二旒,则天数也。」此与郊特牲正同,其为郊祭天无疑。而郑以为「祭先王」者,执周礼司服「祀昊天上帝,则服大裘而冕」及「享先王,则衮冕」之文也。
周礼本袭下「礼不盛,服不充,故大裘不裼」之文而云,详下。不知「大裘不裼」乃是「袭裘」,取其至敬无文,充揜其美之义,非谓但着大裘也。岂有祀天但着大裘,外无裘衣之理?后儒知其难通,又以为内大裘而外衮衣,亦臆说也。且此篇开章首言「祭天」,次言「朝日」,以及「听朔视朝」,次第井然,若使首言「祭先王」,亦殊不伦矣。郑凡执礼解礼,多不合,而此文正与郊特牲合,则又以误信周礼之故,隐不示人,可恨也。
(卷五五,页三)
元端而朝日于东门之外,听朔于南门之外。「元端」,郑氏曰:「端当为冕,字之误。」孔氏曰:「知端当为冕者,凡衣服皮弁尊,次之诸侯之朝服,次以元端。按下『诸侯皮弁听朔,朝服视朝』,是视朝之服卑于听朔。今天子皮弁视朝,若元端听朔,则是听朔之服卑于视朝,故知端当为冕。」按:郑每于祭文之义求之不得,则改其字以为说,必不可从。陈用之曰:「古者端衣或施之于冕,或施之于冠。乐记曰『魏文侯端冕而听古乐』,此施之于冕者也。
冠礼:『冠者,元端,缁布冠。既冠,易服,服元冠,元端。』内则:『子事父母绅。』公西华曰『端章甫以至』『晋侯端委以入武宫』『晏平仲端委以立于?,冠緌缨,端虎门」,此施之于冠者也。」方性夫曰:「元端,祭服、燕服之总名。衣元衣而加元冕,则为祭服;衣元衣而加元冠,则为燕服。或冠冕通谓之端。」二说可破郑改字之谬。朝日之礼,诗书无征,惟觐礼,拜日于东门之外,礼日于南门外,与此似同。
而鲁语亦有「大采朝日,少采夕月」之文,解者以「大采」为「衮冕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