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四月癸酉,卫侯毁卒。宋荡伯姬来逆妇。
 直书其事,而姑逆妇之非礼自见。刘氏谓「公下主大夫之昏为失礼」,何以知之?谬论也。
宋杀其大夫。
 大夫不名,阙也,义在于杀大夫,故不名亦得。
秋,楚人围陈,纳顿子于顿。
 前二年楚人伐陈亦以此。
葬卫文公。冬十有二月癸亥,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
 卫,齐雠也。卫惧齐难,故修好于鲁,为莒求平,鲁为之会,且挟二国以从楚也。莒庆,莒大夫名,下称「莒子」,其君也。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己未,公会莒子、卫宁速盟于向。
 寻洮之盟。齐人侵我西鄙,公追齐师,至酅,弗及。
夏,齐人伐我北鄙。
 齐春、夏两伐鲁,讨洮、向二盟也。
卫人伐齐。
 助鲁也。
公子遂如楚乞师。
 敌齐也。
秋,楚人灭夔,以夔子归。
 以归之君,名不名无例。远而微,故阙,则不名。
冬,楚人伐宋,围缗。
 时楚以师与鲁,中道乘间伐宋。左氏谓楚以宋即晋,故伐。此时晋之强未着,未然。
公以楚师伐齐,取谷。
 鲁以楚师伐齐,而取谷者楚也,何为哉?公至自伐齐。
二十有七年春,杞子来朝。
 杞称「子」,说见前。
夏六月庚寅,齐侯昭卒。秋八月乙未,葬齐孝公。乙巳,公子遂帅师入杞。
 桓三年秋,杞侯来朝,九月入杞,今春来朝,秋入杞,大扺鲁因其朝,反苛这其礼不遂,必伐之,其侮弱如此。
冬,楚人、陈侯、蔡侯、郑伯、许男围宋。十有二月甲戌,公会诸侯,盟于宋。
 楚方图伯而鲁与陈、蔡、郑、许、曹、卫皆从之,而宋独不与,此楚之所以急图宋也。鲁又往会诸侯而盟于宋,以诸侯在宋地也,其助楚谋宋至矣。楚居首,故称「人」,不嫌,惟知文者可与道,可见可以称「人」则顺称之,圣人不欲定称「楚子」也,乃谓「称子进之」,何心哉?
二十有八年春,晋侯侵曹。晋侯伐卫。
 晋文欲救宋、伐楚以图伯业,然犹持重,未敢轻加楚兵,乃以曹近于宋,弱而易攻,为之声援以解宋围,而卫又鲁所与盟而致之楚者,伐卫则楚必救卫,故先侵伐此二国,所以解宋之围,而候齐、秦之兵,图大举也。左氏皆谓晋文报怨于此二国,未然。此两事同在于春,故如此书,鄙儒以两称「晋侯」,遂生议论,其可厌如此。
公子买戍卫,不卒戍,刺之。
 刘原父曰:「左氏曰:『公惧于晋,杀子丛即买。以说焉。』然则鲁公妄以罪恶杀买耳,非买之实不戍也。春秋曷为遂从其诬辞,真以不戍罪买哉?疑买见机设权,不卒戍事,而公贪与楚欢,遂以不卒戍罪买,不复计其行权也。」按:此经杀公子买毕,楚人乃救卫,而传云楚人救卫不克,公乃杀子丛,与经义相背,其言讵可信哉?权衡中此说辨左最合,录之。杀书「刺」,为内讳也。
楚人救卫。
 楚人舍宋而救卫,中晋文之计矣。
三月丙午,晋侯入曹,执曹伯畀宋人。
 此时齐、秦之师将至,故执曹伯畀宋人以怒楚,使战也。左氏谓畀曹田,非。
夏四月己巳,晋侯、齐师、宋师、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楚师败绩。
 其先,晋以孤军东攻西击,示弱以疑误于楚,楚亦以恃强玩忽,晋军自此而伏齐、宋、秦三国之师以共击楚。宋者,楚方伐之国,愤兵也;齐者,二十六年鲁纠合楚而伐之,亦愤兵也;若秦,则车邻驷铁,多猛士之风者也。合此三国精锐之师,而城濮,卫地,此即楚救卫之师方疲于奔走,又出其不意,其不一战而败也得乎!自经书「晋侯侵曹」以来,皆详着晋文致楚与战,所由定伯之业,而所谓「谲而不正」者,亦具见于此矣。
楚杀其大夫得臣。
 败由得臣也。
卫侯出奔楚。
 卫侯之奔,大抵因楚败而惧晋也。左氏谓卫侯欲与楚,国人不说,故出其君以说晋,此左氏言君奔之习套,然非国人,即元咺也,故后卫侯归,元咺出奔矣,因知叔武之立,亦元咺为之也。君出奔或名、或不名,无例。
五月癸丑,公会晋侯、齐侯、宋公、蔡侯、郑伯、卫子、莒子盟于践土。
 序晋侯于上,晋文一战胜楚而伯也。卫侯出奔,其弟叔武摄位,故如在丧。未踰年之君称「子」,此书法也。天王在郑,时既败楚,诸侯于践土会盟,将谋王复辟也,故盟讫乃往朝王焉。左氏谓「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又有「天王下劳晋侯」之说,若然,则是盟时王已来矣,岂有先盟而后朝王者哉?前人多疑左氏,是也。
陈侯如会。
 后至不及盟,故如此书。陈侯本楚党,今以楚败而亦属晋矣。
公朝书△法△王所书△法△。
 「王所」,王在郑地也,王在朝,则曰「朝于京师」,王巡守,则朝于方岳之下,亦当曰「王所」也。谷梁谓「朝,不言所」,此不通之论也。书「公朝」,岂诸侯皆不朝乎?下壬申又书「公朝」,岂有公再朝,而诸侯不一朝者乎?故前儒有谓「言公朝,以?诸侯」,是也,然谓「言公朝,以?诸侯」,此亦未知春秋之书法也。春秋凡会盟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