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某师战」,事同而书法又不同。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秋八月,蔡季自陈归于蔡。蔡季为蔡侯献舞之弟,称名、称字,无例,与「许叔入于许」同。乃以其为称字而贤之,不知其贤者何事?贤否妄定,好恶任情,小人之说春秋可恨如此。癸巳(「癸巳」,中研本作「祭巳」,北图本不误,今据经文改。),葬蔡桓侯。「侯」当为「公」,于此,窃意鲁史旧本,其葬本皆称「侯」,孔子以鲁君称「公」之故,而皆易为「公」,故偶遗此未改,与书「天王」或仍「王」字之类同。
不然,何以俨然有书「侯」者在乎?余说并谬。及宋人、卫人伐邾。
春盟而秋伐之,直书之义自见矣。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十有八年春王正月,公会齐侯于泺。公与夫人姜氏遂如齐。前年为齐所伐,今与齐会,且同夫人如齐,为齐所诱也。齐深仇鲁而公不知,所以亡也。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齐。丁酋,公之丧至自齐。鲁公被弒,不书地,此于外弒,故书「薨于齐」。季明德不信传,谓「桓公乃自薨,非齐弒」也,此强意异传,非正论也。上书「正月如齐」,下书「四月公薨」,此自显然有故,况齐襄淫女弟之恶昭昭于诗,如是合之,春秋自无可疑也。秋七月。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书「葬」,亦所以别于内弒也,说见「隐公薨」下。
春秋通论卷三
新安首源姚际恒
庄公桓公子,母文姜,在位三十三年。元年春王正月。
不书「即位」,即位于先君之年也。三月,夫人孙书△法于齐
公之丧至自齐时文姜已归矣,此时又奔齐,内君与夫人奔皆变,言「孙」,此经之书法也。诸家皆谓文姜皋齐,则何以又书「三月孙于齐」耶?不言姜氏,蒙前文,观后书「会」、书「享」,皆书「姜氏」,未尝贬去可见矣。夏,单伯逆王姬。
单伯本天子畿内大夫,后命为鲁卿者,故鲁有单伯。后书「单伯会伐宋」,又「单伯会诸侯于郅」,皆此单伯也,文十四年「单伯如齐」,则其子孙也。或以单伯为王臣,「逆」作「送」,若然,当俟馆成之后方至鲁,岂得夏王姬已至,而秋始筑馆耶?
秋,筑王姬之馆于外。
此为齐侯亲迎之馆,于外,我居丧避吉故也。冬十月乙亥,陈侯林卒。王使荣叔来锡桓公命。或书「天王」,或书「王」,无例。王姬归于齐。齐师迁纪郱、鄑、郚。齐迁纪三邑之民而取其地,将以灭纪也。齐图纪已久,徒以桓公在尔,桓公没,乃为之。谷梁于此条曰「纪,国也,郱、鄑、郚,国也,或曰:『迁纪于郱、鄑、郚。』」,其于文义茫然不解,故为此两说,甚可笑。偶举一以例其余。二年春王二月,葬陈庄公。夏,公子庆父帅师伐于余丘。
于余丘,国也,邑无言伐者。或曰「夷国」,近是。「于」者,出口方音,犹「于越」之「于」。秋七月,齐王姬卒。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会齐侯于禚。前年孙于齐,不知何时还鲁?经书「出」不书「归」,专这其出也。乙酉,宋公冯卒。三年春王正月,溺会齐师伐卫。不称「公子」,无例。时卫侯朔在齐,谋纳之。夏四月,葬宋庄公。五月葬桓王。
葬王,说见隐三年。
秋,纪季以酅入于齐。
纪为齐逼,至使其弟以酅邑入齐为属国,不得已也。或谓季贤,或谓季不贤,皆无谓。「入」犹「纳」也,与人之入国不同。冬,公次于滑。
三传皆谓「谋纪」,季明德谓滑在卫南鄙,其必奉齐命以俟诸侯纳朔,未知然否?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齐侯于祝丘。 「享」甚于「会」。
三月,纪伯姬卒。
为后齐桓葬纪伯姬起。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三国谋纪,自是而纪不能有其国矣。郑伯,突也,苏子由由谓是子仪,此全信左,然则经何以不书子仪之立乎?前书「郑伯突」,此书「郑伯」,其为突可知也。否则,经反疏矣!或以前事按之,谓齐为忽党,必不与突遇,不知前为齐僖公,上襄公也,未必尚雠突耳。
纪侯大去其国△书△法△△。
失国,书名、不书名,无例。以有纪季在酅,故不可言「灭」,然纪自北不有其国,犹之灭矣,故为斟酌其间,而书曰「大去其国」,此孔子之书法,而史不能也。「大去」者,孰使之?见于下矣。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书△法△△△姬。纪侯「大去其国」,犹之乎灭也。孰灭之?齐侯也,以不能书「灭」,故上不书「齐侯灭纪」,因齐侯适有葬纪伯姬之事,于是下书曰「齐侯葬纪伯姬」,如是则齐侯灭纪自见矣。不然,齐侯何为葬纪伯姬乎?故不书「齐人」而直书「齐侯」也。
又前书「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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