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氏谓射姑杀处父,察经文书国杀,未见射姑杀之也。公、谷又以「君漏言」附会其书晋杀之文,尤不可信。大抵晋灵之立非处父及射姑意,故处父杀而射姑出奔耳。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书△法△△。「告月」,「月」字「朔」字之误,盖因上「月」字而误耳,论语云「告朔」可证。书「闰月不告朔」,则前此告朔可知。文公始怠于礼事,必以为「天无是月」与「闰为附月之余日」,亦如「丧事不数闰」之类此皆公、谷邪说,文公之不告朔,想亦必以此邪说自解也。
,故于闰月不告,孔子谨记其始焉。其后群公每闰月皆不告朔,又其后并常月亦不告朔矣,故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也。「犹朝于庙」者,告朔后因而朝庙,今虽闰不告朔,犹如常月朝庙也,亦并记之。「犹朝于庙」,公、谷谓其可以已,固谬,胡氏谓幸之之辞,亦非。言「犹朝于庙」,政以见不告朔之非也。夫朝庙者本为告朔,既不告朔,则朝庙亦虚焉耳,此孔子之书法也。告朔毕,即以是月听是月之政,谓之视朔礼谓之「听朔」。,闰月不告朔,仍视朔也,即常月不告朔,亦仍视朔也。
告朔,礼事也,视朔,政事也,故虽怠于礼事,而政事必不可怠也。自十六年书「公四不视朔」,并政事而亦怠之矣,或以为公疾云。
七年春,伐邾。三月甲戌,取须句,遂城郚。 说见僖二十二年。
夏四月,宋公王臣卒。宋人杀其大夫。 不名,阙。说详庄二十六年「曹杀大夫」下。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晋先蔑奔秦。 赵鹏飞氏曰:「晋襄之卒,于是期年,其葬久矣,岂晋至是始谋立君?左氏之说必不然也。且左氏初言先蔑在秦,次言先蔑将下军,则蔑在晋,蔑既迎雍于秦,则必不将兵以拒秦,苟已将拒秦,岂容复奔秦耶?理全与经文相背也。」是二说者,皆足证左氏之诬。书「奔」与书「出奔」,无例。
狄侵我西鄙。
狄尝侵齐、侵宋、侵卫,至是远来侵鲁,益无忌矣。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 是时晋灵公幼,赵盾为政,代君出盟,此诸侯不序、大夫不名,甚略,不可晓。左氏因谓「公后至」,「不书所会」,非也。经明言「公会」,何言「后至」乎?冬,徐伐莒。公孙敖如莒莅盟。
徐不称「人」,夷也,且渐逼于我矣,故敖如莒莅盟,协谋以备之。八年春王正月。夏四月。秋八月戊申,天王崩。 襄王崩,顷王立。
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 赵盾、公子遂皆晋、鲁之强臣,大夫相与专盟始此。左氏谓「报扈之盟」,未然,盟岂必报乎?乙酉,公子遂会雒戎盟于暴。
与戎盟,耻也。左氏谓「书『公子』」,「珍之」,尤不可解,故谬例实起于左氏也。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左氏谓奔莒,「从己氏」,似未可信。季明德谓敖以君命吊襄王之丧,时王室厚求吊丧使,故不至而复,公怒其不终事,将罪之,遂奔莒。按:明年有「毛伯来求金」之文,此说似近之。螽。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宋臣皆阙其名,不可晓。既不书名,自书其官矣。若既不书名,又不书官,则「杀」之下、奔之上,当何书耶?
三传及后人皆从官立论,可谓痴绝。九年春,毛伯来求金。
王室大丧,诸侯莫赙,故来求金,与隐三年「武氏子来求赙」同。夫人姜氏如齐。
出姜归宁,盖始不安于鲁矣。
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辛丑,葬襄王。 鲁因毛伯来,始使卿往会葬。
晋人杀其大夫先都。
时赵盾专国,以致此乱。
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
夫人不书「至」,书「至」者,为十八年「夫人姜氏归于齐」起,是特笔也。晋人杀其大夫士縠及箕郑父。
屡书晋人杀大夫,以着赵盾专政擅杀,将为弒君之渐也。楚人伐郑。公子遂会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郑。楚自城濮之败,十五年不敢窥中国,晋文、襄没后,又复强矣。夏,狄侵齐。九月癸酉,地震。冬,楚子使椒来聘。凡来聘,君皆书爵,臣皆书名,此非于楚进之褒之也。庄二十三年书「荆人来聘」,此时国号尚未定,况其爵与臣名乎?使臣书氏、不书氏,无例。张洽氏曰:「伐郑而聘鲁,亦远交近攻之意也。」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
「僖公、成风」,两襚也,先僖公者,以君为主,又薨于前也,然皆久矣。秦人始归襚者,盖借以为名,思交于鲁,将伐晋也,犹楚伐郑而聘鲁之意。葬曹共公。十年春王正月,辛卯,臧孙辰卒。夏,秦伐晋。 称「秦」者,必未知其君与大夫,故称国,然亦间有之,惟此与成三年「郑伐许」、昭十二年「晋伐徐、虞」而已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