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谥忠定,则皇佑三年诏也。

  《公是集》卷四一张忠定谥议:自宋兴以来且百年,言治者甚众,其直己以事上,尽心以抚下,生有荣名,死有遗爱者,尚书殆无与并焉。

  同书同卷巷议:巴蜀再叛,百姓凋弊,盗贼满野。时尚书受命治之,单车到府,城无居民,库无金帛,仓无见粟,而羣孽在外。尚书能安而辑之,威而怀之,盗贼殄灭,善民得职,至今蜀之人称之若神明,不可谓无功也。呜呼!方尚书之时,乘乱败剽劫之后,公私埽地。然尚书外御寇,内治民,克成厥功。今居平地,因承平之资,盗贼发,辄更数十郡,杀官吏,辱士大夫,恶不忍言。长吏以下,或开门迎送,具牛酒过兵,可哀也。

  按,其时宋廷录功臣子孙,而不及赵普、寇准、张咏,刘敞因是而作巷议,认为是「有司之失」。文内极赞赵、寇、张三人。今仅录有关咏之部分。

  

  宋仁宗嘉佑四年,己亥,公元一○五九年,咏死后四十四年。

  改茶法,收茶税,崇阳民受惠,立庙祠之(《补笔谈》,《宋史》卷一八四食货下六茶下)。知成都府王素始大建张咏祠于府治之东,又取咏治蜀断语可为后法者,凡百三十首,图于壁。落成之日,人无幼艾,争捧牢酒,或喜或泣,列拜于庭(《全蜀艺文志》卷三七下王刚中张忠定公祠堂记)。

  按,王素乃王旦季子,《宋史》卷三二○有传。

  《方舆胜览》卷五一成都府祠庙张忠定祠:嘉佑四年,建祠于马务街。龙图学士刘公,又从而洁完之,庀事益光(《全蜀艺文志》卷三七下杨天惠张忠定公祠堂记)。

  按,据《宋史》卷三三二刘庠传,「刘公」当为刘庠也。其事在神宗时期,具体时间不明,姑附此。宋英宗治平二年,乙巳,公元一○六五年,咏死后五十年。

  七月,韩绛为权三司使。韩绛在成都凡再岁。始,张咏以券给贫民,令春籴米、秋籴盐。岁久,券皆转入富室。绛削除旧籍,召贫民别予券,且令三岁视贫富转易之。豪右不得逞(长编卷二○五,《宋史》卷三一五本传)。

  

  宋神宗熙宁三年,戊申,公元一○六八年,咏死后五十三年。

  七月,韩琦判大名府,至熙宁六年二月,徙判相州(《宋史》卷三一二本传,长编卷二四二)。判大名府期间,应咏曾孙、元城主簿尧夫之请,撰咏神道碑铭。

  韩碑:某向守大名,其孙尧夫,主簿元城,一日,具书来告曰:「尧夫之曾祖,昔事太宗、真宗朝,勤劳内外,有大名于天下。而自葬距今,历年久矣,墓碑之刻,阙然未立,请书其实,以表神道,固祖烈之益光也。」某尝总领史局,观所载公文武大节,颇亦详矣,然其绝异之政,与夫遗爱之迹,较然着于人听者,犹未完悉。今得与巨贤论次而发扬之,以昭示于后世,诚所愿已。宋神宗元丰三年,庚申,公元一○八○年,咏死后六十五年。

  九月,知崇阳县王欲作张忠定公祠堂记。

  《张乖崖事文录》卷三、本集附集卷三王欲张忠定公祠堂记:流风善政,遗之至今,虽三尺童子能传。公之祠不独着邑人之不忘,而将广其传也。

  

  宋徽宗崇宁四年,乙酉,公元一一○五年,咏死后九十年。

  知成都府虞策修张咏祠堂,以知华阳县事李孟侯董匠事。凡葺屋七十楹,度堂十九,竭作十旬,百堵用成,寝宫閟清,墙户鲜整,气色明喜,灵观忽还。

  按,此据《全蜀艺文志》卷三七下杨天惠张忠定公祠堂记。原仅言「今大尹、前户部尚书虞公」,未明言其名。考《宋史》卷三五五虞策传:「历刑部、户部尚书,拜枢密直学士,知永兴军、成都府。」「虞公」当即此人也。近人吴廷燮《北宋经抚年表》卷五载,崇宁三、四年间,恰为虞策知成都府,并引杨天惠之记,为四年虞策知成都之证。是知确为虞策也。

  

  宋徽宗宣和五年,癸卯,公元一一二三年,咏死俊一百零八年。

  正月,臣僚言:「闻蜀父老谓,本朝名臣治蜀非一,独张咏德政居多。如赈粜米事,着在皇佑甲令,常刻石,遵守至今,行且百年。其法:一斗止粜小钱铁钱三百五十文,人日二斗,团场给历,赴场请粜,岁计六万硕,始二月一日,至七月终。贫民缺食之际,悉被朝廷实惠。比年漕臣不职,米直渐增,或陈腐不堪,杂以糠粃,不独损六万之数,且几察不严。乞赐施行。」诏漕臣检会皇佑条,措置以闻(宋会要食货六八之五五、五九之一九、五七之一六)。

  《宋史》卷一七八食货上六:张咏之治蜀,岁粜米六万石,着之皇佑甲令。

  

  宋高宗绍兴二十八年,戊寅,公元一一五八年,咏死后一百四十八年。

  九月,王刚中充龙图阁待制、四川安抚制置使兼知成都府。

  十月,王刚中赴任(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