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于从死之臣妾、饭含之贝玉乎?使而无知也,余虽鼓琴而歌可也。使而有知也,闻余鼓琴而歌知哀乐之不可常、物化之无日也,其愚岂不少瘳乎?”二三子喟然而叹,乃歌曰:“桓山之上,维石嵯峨兮。司马之恶,与石不磨兮。桓山之下,维水弥弥兮。司马之藏,与水皆逝兮。”歌阕而去。从游者八人:毕仲孙、舒焕、寇昌朝、王适、王、王肄、轼之子迈、焕之子彦举。
【灵壁张氏园亭记】
道京师而东,水浮浊流,陆走黄尘,陂田苍莽,行者倦厌。凡八百里,始得灵壁张氏之园于汴之阳。其外修竹森然以高,乔木蓊然以深。其中因汴之余浸,以为陂池,取山之怪石,以为岩阜。蒲苇莲芡,有江湖之思。椅桐桧柏,有山林之气。奇花美草,有京洛之态。华堂厦屋,有吴蜀之巧。其深可以隐,其富可以养。果蔬可以饱邻里,鱼鳖笋茹可以馈四方之宾客。余自彭城移守吴兴,由宋登舟,三宿而至其下。肩舆叩门,见张氏之子硕。硕求余文以记之。
维张氏世有显人,自其伯父殿中君,与其先人通判府君,始家灵壁,而为此园,作兰皋之亭以养其亲。其后出仕于朝,名闻一时,推其余力,日增治之,于今五十余年矣。其木皆十围,岸谷隐然。凡园之百物,无一不可人意者,信其用力之多且久也。
古之君子,不必仕,不必不仕。必仕则忘其身,必不仕则忘其君。譬之饮食,适于饥饱而已。然士罕能蹈其义、赴其节。处者安于故而难出,出者狃于利而忘返。于是有违亲绝俗之讥,怀禄苟安之弊。今张氏之先君,所以为其子孙之计虑者远且周,是故筑室园于汴、泗之间,舟车冠盖之冲,凡朝夕之奉,燕游之乐,不求而足。使其子孙开门而出仕,则跬步市朝之上,闭门而归隐,则俯仰山林之下。于以养生治性,行义求志,无适而不可。故其子孙仕者皆有循吏良能之称,处者皆有节士廉退之行。
盖其先君子之泽也。
余为彭城二年,乐其土风。将去不忍,而彭城之父老亦莫余厌也,将买田于泗水之上而老焉。南望灵壁,鸡犬之声相闻,幅巾杖屦,岁时往来于张氏之园,以与其子孙游,将必有日矣。
元丰二年三月二十七日记
【文与可画谷偃竹记】
竹之始生,一寸之萌耳,而节叶具焉。自蜩腹蛇付以至于剑拔十寻者,生而有之也。今画者乃节节而为之,叶叶而累之,岂复有竹乎!故画竹必先得成竹于胸中,执笔熟视,乃见其所欲画者,急起从之,振笔直遂,以追其所见,如兔起鹘落,少纵则逝矣。与可之教予如此。予不能然也,而心识其所以然。夫既心识其所以然而不能然者,内外不一,心手不相应,不学之过也。故凡有见于中而操之不熟者,平居自视了然,而临事忽焉丧之,岂独竹乎!子由为《墨竹赋》以遗与可曰:“庖丁,解牛者也,而养生者取之。
轮扁,斫轮者也,而读书者与之。今夫夫子之托于斯竹也,而予以为有道者,则非耶?”子由未尝画也,故得其意而已。若予者,岂独得其意,并得其法。
与可画竹,初不自贵重,四方之人持缣素而请者,足相蹑于其门。与可厌之,投诸地而骂曰:“吾将以为袜。”士大夫传之以为口实。及与可自洋州还,而余为徐州。与可以书遗余曰:“近语士大夫,吾墨竹一派,近在彭城,可往求之。袜材当萃于子矣。”书尾复写一诗,其略曰:“拟将一段鹅溪绢,扫取寒梢万尺长。”予谓与可,竹长万尺,当用绢二百五十匹,知公倦于笔砚,愿得此绢而已。与可无以答,则曰:“吾言妄矣,世岂有万尺竹也哉。”余因而实之,答其诗曰:“世间亦有千寻竹,月落庭空影许长。
”与可笑曰:“苏子辩则辩矣。然二百五十匹,吾将买田而归老焉。”因以所画谷偃竹遗予,曰:“此竹数尺耳,而有万尺之势。”谷在洋州,与可尝令予作《洋州三十咏》,谷其一也。予诗云:“汉川修竹贱如蓬,斤斧何曾赦箨龙。料得清贫馋太守,渭滨千亩在胸中。”与可是日与其妻游谷中,烧笋晚食,发函得诗,失笑喷饭满案。
元丰二年正月二十日,与可没于陈州。是岁七月七日,予在湖州曝书画,见此竹,废卷而哭失声。昔曹孟德《祭桥公文》,有“车过”、“腹痛”之语,而予亦载与可畴昔戏笑之言者,以见与可于予亲厚无间如此也。
●卷三十七
◎记十三首
【胜相院经藏记】
元丰三年,岁在庚申,有大比丘惟简,号曰宝月,修行如幻,三摩钵提,在蜀成都,大圣慈寺,故中和院,赐名胜相,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