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如平生,下至士庶人,亦得以自效。故天下称其言至今,非有文采缘饰,而开心见诚,有以入人之深者,此英主之奇术,御天下之大权也。
方今治平之日久矣,臣愚以为宜日新盛德,以鼓动天下久安怠惰之气,故陈其五事以备采择。其一曰:将相之臣,天子所恃以为治者,宜日夜召论天下之大计,且以熟观其为人。其二曰:太守刺史,天子所寄以远方之民者,其罢归,皆当问其所以为政,民情风俗之所安,亦以揣知其才之所堪。其三曰:左右扈从侍读侍讲之人,本以论说古今兴衰之大要,非以应故事备数而已。经籍之外,苟有以访之,无伤也。其四曰:吏民上书,苟小有可观者,宜皆召问优慰,以养其敢言之气。
其五曰:天下之吏,自一命以上,虽其至贱,无以自通于朝廷,然人主之为,岂有所不可哉?察其善者,卒然召见之,使不知其所从来。如此,则远方之贱吏,亦务自激发为善,不以位卑禄薄无由自通于上而不修饰。使天下习知天子乐善亲贤恤民之心孜孜不倦如此,翕然皆有所感发,知爱于君而不可与为不善。亦将贤人众多,而奸吏衰少,刑法之外,有以大慰天下之心焉耳。
●卷四十七
◎策别十七首
【策别一】
臣闻为治有先后,有本末,向之所论者,当今之所宜先,而为治之大凡也。若夫事之利害,计之得失,臣请得列而言之。盖其总四,其别十七。一曰课百官,二曰安万民,三曰厚货财,四曰训兵旅。课百官者,其别有六。一曰厉法禁。
昔者圣人制为刑赏,知天下之乐乎赏而畏乎刑也,是故施其所乐者,自下而上。民有一介之善,不终朝而赏随之,是以下之为善者,足以知其无有不赏也。施其所畏者,自上而下。公卿大臣有毫发之罪,不终朝而罚随之,是以上之为不善者,亦足以知其无有不罚也。《诗》曰:“刚亦不吐,柔亦不茹。”夫天下之所谓权豪贵显而难令者,此乃圣人之所借以徇天下也。舜诛四凶而天下服,何也?此四族者,天下之大族也。夫惟圣人为能击天下之大族,以服小民之心,故其刑罚至于措而不用。
周之衰也,商鞅、韩非峻刑酷法,以督责天下。然其所以为得者,用法始于贵戚大臣,而后及于疏贱,故能以其国霸。由此观之,商鞅、韩非之刑法,非舜之刑,而所以用刑者,舜之术也。后之庸人,不深原其本末,而猥以舜之用刑之术,与商鞅、韩非同类而弃之。法禁之不行,奸宄之不止,由此其故也。
今州县之吏,受赇而鬻狱,其罪至于除名,而其官不足以赎,则至于婴木索,受笞,此亦天下之至辱也。而士大夫或冒行之。何者?其心有所不服也。今夫大吏之为不善,非特簿书米盐出入之间也,其位愈尊,则其所害愈大;其权愈重,则其下愈不敢言。幸而有不畏强御之士,出力而排之,又幸而不为上下之所抑,以遂成其罪,则其官之所减者,至于罚金,盖无几矣。夫过恶暴著于天下,而罚不伤其毫毛;卤莽于公卿之间,而纤悉于州县之小吏。用法如此,宜其天下之不心服也。
用法而不服其心,虽刀锯斧铖,犹将有所不避,而况于木索、笞哉!
方今法令至繁,观其所以堤防之具,一举足且入其中,而大吏犯之,不至于可畏,其故何也?天下之议者曰:古者之制,“刑不上大夫,”大臣不可以法加也。嗟夫!“刑不上大夫”者,岂曰大夫以上有罪而不刑欤?古之人君,责其公卿大臣至重,而待其士庶人至轻也。责之至重,故其所以约束之者愈宽;待之至轻,故其所堤防之者甚密。夫所贵乎大臣者,惟不待约束,而后免于罪戾也。是故约束愈宽,而大臣益以畏法。何者?其心以为人君之不我疑而不忍欺也。
苟幸其不疑而轻犯法,则固已不容于诛矣。故夫大夫以上有罪,不从于讯鞫论报,如士庶人之法。斯以为“刑不上大夫”而已矣。
天下之吏,自一命以上,其莅官临民苟有罪,皆书于其所谓历者,而至于馆阁之臣出为郡县者,则遂罢去。此真圣人之意,欲有以重责之也。奈何其与士庶人较罪之轻重,而又以其爵减耶?夫律,有罪而得以首免者,所以开盗贼小人自新之途。而今之卿大夫有罪亦得以首免,是以盗贼小人待之欤?天下惟其无罪也,是以罚不可得而加。如知其有罪而特免其罚,则何以令天下?今夫大臣有不法,或者既已举之,而诏曰勿推,此何为者也?圣人为天下,岂容有此暧昧而不决?
故曰:厉法禁自大臣始,则小臣不犯矣。
【策别二】
其二曰抑侥幸。夫所贵乎人君者,予夺自我,而不牵于众人之论也。
左旋